索引号: | 621026jcz000/20221017-0002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10-1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务公开 |
宁县焦村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2021年10月9日)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宁县焦村镇人民政府
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焦村镇人民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其主要职能是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保证监督职能,教育和管理职能,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具体为:(1)依法行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执行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镇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决议,并报告政府工作。(2)制定镇政府各项工作,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并组织实施。(3)负责执行镇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4)协助镇党委抓好全镇政治思想工作和廉政建设,保持政府机关廉洁高效,密切联系群众,在群众中树立良好形象。(5)积极探索全镇经济建设新路子,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强化各种机制,使全镇经济建设得到稳步发展,经济效益逐步提高,经济目标得到实现,人民生活不断改善。(6)与镇党委、镇人大密切配合,在镇党委的领导下,协调开展各项工作。(7)对上级政府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和本级政府各项中心工作,负责组织安排和实施。
(二)机构设置
焦村镇人民政府为全额财政拨款行政单位,镇机关设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5个股级党政机构;设置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加挂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牌子)、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加挂综合文化站牌子)5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和综合行政执法队1个正科级事业单位,在镇党委的领导下,协调开展各项工作。核定编制数84个(行政编制26个,事业编制56个,工勤编制2个),2021年末实有在职人员人数为110人。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1)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19937262.88元,上年结转0.00元,收入总计19937262.88元。支出总计19937262.88元,年末无结余。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2820655.73元,减少12.39%,主要原因是2021年的下半年村干部报酬未实现支付,收入减少。支出减少2820655.73元,减少12.39%,主要原因是2021年的下半年村干部报酬未实现支付。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合计19937262.8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937262.88元,占本年度收入的100%。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合计19937262.88元,其中:基本支出18678650.88元,占93.69%;项目支出1258612元,占6.31%。
本单位2021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9937262.88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20655.73元,减少12.39%,主要原因是2021年的下半年村干部报酬未实现支付,收入减少。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9937262.88元,较上年决算数相比支出减少2820655.73元,减少12.39%,主要原因是2021年的下半年村干部报酬未实现支付。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25182.37元,占61.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86154.37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业务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612.00元,占0.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612.00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95632.37元,占8.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8796.37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临时救助支出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584647.20元,占2.9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4647.20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医疗保险年初预算财政代编。
农林水支出5423188.94元,占27.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23188.94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农林水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共计18678650.88元。其中:人员经费13759982.67元,较上年减少1650079.47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下半年村干部生活补助在2022年支出,人员经费主要核算人员工资正常晋升、晋级以及抚恤费支出,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4918668.21元,较上年增加678047.88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产生的部分公用经费在2021年支出,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2,914.44元,较上年支出增加48207.44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产生的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在2021年实现支付。2021年无批准出国公务活动费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公务车购置费0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动。
2021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2,914.44元,主要用于项目督查、应急、下乡帮扶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上年增加48207.44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产生的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在2021年实现支付。公务接待费0.00元,与上年相比较无变化。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公务用车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914.44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18668.21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20年增加678047.88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产生的部分公用经费在2021年支出,支出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焦村镇人民政府截至2021年年底固定资产原值金额为3796509.44元,累计折旧221548859元,净值1581020.85元。其中:土地房屋及建筑物原值2496419.44元,累计折旧1420666.05元,净值1075753.39元,通用设备原值827119.00元,累计折旧580148.25元,净值246970.75元,专用设备原值65000元,累计折旧3520.79元,净值61479.21元,家具用具原值407970元,累计折旧211153.50元,净值196816.50元,无形资产即土地名义价值原值1元,净值1元。
本单位有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无政府采购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19937262.88元,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组织对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及安全防护工程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平均自评得分100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附件2:宁县焦村镇人民政府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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