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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jyj000/20240926-00036 发布机构: 宁县教育局
生效日期: 2024-09-26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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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教育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宁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09-26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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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1

(一)部门概况.....................................1

1、单位主要职责...............................1

2、单位内设机构...............................2

3、单位人员编制...............................3

4、部门预算编制情况...........................3

(二)年度履职总体目标...........................5

(三)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6

(四)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6

(五)预算执行情况...............................6

二、评价工作情况..................................10

(一)评价思路方法..............................10

1、评价目的..................................10

2、评价原则..................................11

3、评价方法..................................11

4、评价指标体系..............................12

(二)评价工作过程..............................13

1、前期准备..................................13

2、数据采集、现场核查,资料汇总、评价分析....13

3、沟通反馈、报告撰写.........................13

(三)绩效评价结论..............................13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实现情况......................14

(一)履职完成情况..............................14

(二)履职效果情况..............................15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15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15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16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16

 

宁县教育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制度,强化绩效责任意识,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我局对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整体支出分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两部分,基本支出的评价重点是厉行节约保运转,降低行政成本;专项支出的评价重点是规范管理促进发展,提高资金绩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单位主要职责

宁县教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草拟地方性教育工作法规草案和规章制度。

2.研究提出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制定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拟定教育体制改革政策,指导并协调实施。

3.统筹管理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以及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教育,负责组织高等教育自学考

试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负责组织高考、高(初)中毕业生会考工作;负责管理全县中小学生学籍和学历证书核发工作。

4.研究提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基本要求;负责审定中小学教学用书的征订工作;指导各类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实施教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指导实施校园安全工作。

5.主管全县的教师工作,负责实施教育资格制度,统筹规划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职称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以及工资晋升、各种补助、津贴的报批工作。

6.规划并指导全县各级学校思想政治、体育、卫生、艺术、安全、国防等教育和工作。

7.统筹管理本部门工作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经费筹措、教育基础建设投资和教育收费等政策;加强对“义保”经费及其他教育经费的监督与管理,依法在教育内部开展财务审计;按有关规定管理教育援助、教育贷款;指导教育基本建设、教育装备和勤工俭学工作。

8.负责指导项目学校建设工程的规划、报批、设计、预算、招(议)标和竣工验收工作;配合审计部门做好项目资金的审计监督工作。

9.指导推广普通话、普通话师资培训、普通话水平测试和规范社会文字工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单位内设机构

1.宁县教育局:内设办公室(行政审批股)、人事股、教育股、财务股、基建股、安全监管股、审计股7个内设机构。设立中共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宁县教育局纪律检查委员会。管理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教学研究室、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工农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化教育中心、勤工俭学办公室7个事业单位(科室)。

2.教育系统:公办3所高中、1所职专、1所完全中学、18所初中、18个乡镇中心小学、5所县直小学、3所县直幼儿园,包含局机关共计50个单位。

3、单位人员编制

1.宁县教育局:核定行政编制16名,其中行政编制15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7个事业单位(科室)核定事业编制41名,共计编制57名。实有在职职工41名,其中公务员11名、参公人员2名,事业人员28名。移交社保机构退休人员21名,未移交社保机构退休人员2名,遗属供养人员7名。

2.教育系统:各学校共核定教职工编制4240名。实有在职教职工5394名,临时工71名,原代课教师513名。移交社保机构退休人员2051名,未移交社保机构退休人员3名,离休人员1人,遗属供养人员543名,退职人员16名。公办学校在校学生61446名,其中高中7477名、职专1349名、初中14505名、小学31478名、幼儿园及小学附设幼儿园幼儿6637名。

4、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1.编制标准。我局严格按照宁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宁财发〔2022〕67号)相关要求和标准,编制部门预算。

2.编制情况。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74319.6441万元,事业收入预算1515.9317万元,全年收支总计75835.5758万元。

(1)人员支出:预算68771.545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7337.97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33.5695万元),人员支出预算包含县级财政按照人均每月200元配套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按照人均每月不低于400元标准发放,省级财政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给予补助,县级财政按每人每月200元予以配套)。

(2)商品服务支出(公用经费):一般公共预算2953.8991万元,事业收入支出预算1515.9317万元,2023年全年商品服务支出(公用经费)总计支出4469.8303万元。

(3)项目支出:预算2594.2万元,和上年相比增加58万元,增长2.29%。其中中职免学费县级配套资金增加50万元,中职助学金县级配套资金增加8万元。项目支出具体是县级财政预算的中职免学费县级配套资金82万元,中职助学金县级配套资金12万元,高中免学费县级配套资金5万元,高中助学金县级配套资金16万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县级配套资金50万元,大学生村官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8万元,职教切块经费100万元,《新华每日电讯》征订费11万元,高考补助经费150万元,班主任津贴1278万元,教师奖励经费200万元,人才引进经费200万元,督导和教研工作经费60万元,学生运动会和艺术节活动经费100万元,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从业人员工资补助经费292.2万元,走教教师交通费30万元。

(4)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教育支出。教育支出69963.58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447.6569万元,用事业收入支出1515.9317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8.7975万元。

(5)事业收入

事业收入预算1515.9317万元。

(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7)部门一般性支出预算情况

①“三公”经费。预算“三公”经费0.225万元。

②会议费。县列项目预算会议费120万元。

③培训费。培训费18.6万元。

④机关运行费。教育局机关运行费预算49.4201万元。

(8)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预算政府采购33项,资金12658.242万元。

(二)年度履职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资金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推进全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三)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为了进一步细化绩效目标,加强资金监管。确保按标准及时下达各项经费,保障机关、学校工作正常运转。同时客观、全面、公正地反映各项目实施的效益以及预算执行情况,及时查缺补漏,纠正偏离绩效目标的行为。

(四)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我县共规划教育基建项目84个。省列为民办实事项目“扩食堂、改厕所”项目已全部完工,“建宿舍”项目(宁县米桥初中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已完成年度目标,正在进行装饰装修施工。中央预算内项目(宁县龙一小学教学楼建设项目)已完成主体框架施工,正在进行设备用房和消防水池主体施工。学前教育项目(宁县太昌镇东风村幼儿园建设项目)已完成立项、初设及施工图设计,正在招标。其余项目已全部完工。长效机制项目(宁县良平初级中学校园管网铺设项目)正在消防水池施工,其余项目已全部完工。薄改、综合奖补及特殊教育项目已全部完工,完工率90.36%。县城新区教育综合体,幼儿园项目、新区初中宿舍楼及实训楼已完工,其他项目正在多方筹措资金。县职教中心项目实训楼招标已结束,男女生宿舍楼正在进行招投标。

(五)预算执行情况

1、教育专户及局机关经费收支情况。2023年,我局专项经费户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360.4158万元,支出7360.4158万元,无结转结余。机关经费户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25.7273万元,支出1025.7273万元,无结转结余。

分科目情况:专项经费户教育支出拨款5955.0293万元,支出5955.0293万元,无结转结余;科学技术支出拨款1198.9977万元,支出1198.9977万元,无结转结余;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拨款206.3888万元,支出206.3888万元,无结转结余;农林水支出拨款13.9964万元,支出13.9964万元,无结转结余。经费户教育支出拨款800.4662万元,支出800.4662万元,无结转结余;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拨款146.3973万元,支出146.3973万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费71.9247万元,养老保险缴费65.259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230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822万元;卫生健康(行政单位医疗)支出拨款40.8638万元,支出40.8638万元;农林水(扶贫-驻村工作队补助)支出拨款38万元,支出38万元。

2、义保经费收支情况。甘财教〔2022〕50号文件提前下达我县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488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790万元,省级资金1094万元。甘财教〔2023〕23号下达我县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中央资金396万元,省级资金74万元,总计下达5354万元,春季学期下达学校1890.94万元,秋季学期下达学校3463.06万元,全年共计下达5354万元。

3、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收支情况。甘财教〔2022〕50号文件下达我县2023年营养改善计划资金3284万元,甘财教〔2022〕30号文件下达651万元,全年共计下达3935万元。春季学期下达学校1958.5万元,秋季学期下达学校1722.5687万元,全年共计下达学校3681.068736万元。

4、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收支情况。甘财教〔2022〕50号文件下达我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669万元,甘财教〔2023〕23号文件下达162万元,全年共计下达831万元。春季学期下达学校388.43125万元,秋季学期下达学校379.4625万元,全年共计下达学校767.89375万元,结转2022年使用137.08125万元。

5、学前教育幼儿免保教费收支情况。2022年学前教育幼儿免保教费结转21.9975万元,甘财教〔2022〕57号文件下达1142.36万元,共计1164.3575万元。春季学期下达幼儿园554.526万元,秋季学期下达457.95万元,全年共计下达幼儿园1012.476万元,累计结余151.8815万元。

6、普通高中学生免学杂费和助学金收支情况。2022年结转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158.379万元。甘财教〔2022〕57号文件下达我县2023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450.33万元,甘财教〔2023〕20号文件下达-67.48万元,庆市财教〔2023〕10号文件下达4.69万元,庆市财教〔2023〕61号文件下达-0.7万元,全年总计386.84万元,春季学期下达和发放229万元,秋季学期下达和发放219.8万元,全年共计448.8万元,结转2024年使用96.419万元。2022年结转普通高中免学杂费21.3934万元,甘财教〔2022〕57号文件下达我县2023年普通高中免学杂费61.02万元,甘财教〔2023〕20号文件下达-40.17万元,庆市财教〔2023〕10号文件下达0.64万元,庆市财教〔2023〕61号文件下达-1.04万元,全年共计20.45万元,春季学期下达和发放24.8552万元,秋季学期下达和发放28.1896万元,全年共计下达和发放53.0448万元,结转2024年使用-11.2014万元。

7、中职免学杂费和助学金收支情况。甘财教〔2022〕57号文件下达我县2023年中职助学金165.26万元,甘财教〔2023〕20号文件下达51.82万元,庆市财教〔2023〕10号文件下达1.72万元,庆市财教〔2023〕61号文件下达0.54万元,全年共计下达219.34万元,春季学期发放95.7万元,秋季学期需发放101.9万元,至2023年底滚动缺口45.862万元。2022年中职免学杂费缺口资金93.721万元,甘财教〔2022〕57号文件下达我县2023年中职免学杂费资金169.49万元,甘财教〔2023〕20号文件下达35.7万元,全年共计下达205.19万元,2023年春季学期支付114.9万元,秋季学期需114.5万元,至2023年底中职免学杂费资金滚动缺口117.931万元。

8、高职免学杂费和书本费收支情况。甘财教〔2022〕57号文件下达我县2023年高职免学杂费和书本费79.25万元,历年结余2.25万元。春季需发放83.5万元,目前已录入财政支付系统,但未支付。县级需配套5.7万元,其中2万元用于资金发放

9、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费资金收支情况。甘财教〔2022〕50号文件下达我县2023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费1001.52万元(中央630.96万、省级376.56万),共计下达资金1073.28万元。

10、部门预算县列项目经费收支情况。宁财发〔2023〕1号文件下达我局教育配套资金2594.2万元,其中中职免学费县配套82万元,中职助学金县配套12万元,高中免学费县配套5万元,高中助学金县配套16万元,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县级配套资金50万元,大学生村官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8万元,职教切块经费100万元,《新华每日电讯》征订费11万元,高考补助150万元,班主任津贴1278万元,教师奖励经费200万元,人才引进经费200万元,教研督导和教学研究工作经费60万元,学生运动会、艺术节活动经费100万元,营养餐炊事员补助292.2万元,走教教师交通费30万元。

二、评价工作情况

(一)评价思路方法

1、评价目的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是围绕部门整体战略目标实现和职责履行程度的综合评价,对于一个部门或单位的整体绩效评价能够洞悉资源配置的有效情况以及各部分要素之间的有机关系,从而宏观把握部门的资源配置合理性和履职效益。

本次评价经过设计科学、合理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体系,综合反映和评价部门整体职能履行中的资金绩效,从而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为今后提高部门整体支出的效果和人财物统筹安排的能力提供参考依据和针对性建议,提高部门管理和服务水平。

2、评价原则

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涵盖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

(2)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财务会计资料;

(3)项目绩效目标;

(4)申报论证材料和预算批复文件;

(5)政府采购招投标文件及合同;

(6)项目验收报告、审计部门的审计报告。

3、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主要采用因素分析法、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等。其中以因素分析法为主要分析方法。

(1)因素分析法。是指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2)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3)比较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4、评价指标体系

整个绩效评价体系包括四个一级指标(投入指标、过程指标、产出指标和效果指标),每个一级指标分别设置若干个二级指标从不同方面来反映一级指标,这些二级指标有的是具体客观指标,可以用相关的指标数据测算得出,有的是综合性主观指标,需要细化为具体内容来体现。根据2023年经费支出实际情况,对每一个三级指标进行自评打分,然后对各级指标得分进行加总,得到绩效评价总分。绩效评价指标是指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考核工具。根据使用范围不同可以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根据性质不同分为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绩效评价指标的确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相关性原则。应当与绩效目标有直接的联系,能够恰当反映目标的实现程度。

(2)重要性原则。应当优先使用最具评价对象代表性、最能反映评价要求的核心指标。

(3)可比性原则。对同类评价对象要设定共性的绩效评价指标,以便于评价结果可以相互比较。

(4)系统性原则。应当将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系统反映财政支出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5)经济性原则。应当通俗易懂、简便易行,数据的获得应当考虑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二)评价工作过程

按照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由各项目资金管理股室,根据实际设定绩效评价指标,在预算执行的过程中跟踪监控,运用科学的绩效评价方法构建完善的绩效评价体系使用预算资金的经济性、及时性、效益性进行综合评价,并对评价结果进行合理利用。

1、前期准备

通过对政策文件的学习、三定内容及工作特点的了解,确定了评价的目的、范围、评价的原则及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制定,制定了评价指标体系。

2、数据采集、现场核查,资料汇总、评价分析

年初评价工作进入实施阶段,在数据采集方面,评价组通过审查原始材料和文件,完成了基础调查表数据收集。评价组按照绩效评价的原则和规范,对数据进行汇总、对比、分析,进一步完善证明材料,形成项目基础数据表。

3、沟通反馈、报告撰写

经过反复沟通、交换意见,评价组内部讨论和修改,完成评价报告的撰写。

(三)绩效评价结论

经评价,部门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综合评价得分为96.5分。其中,基本支出评价20分,项目评价76.5分,综合绩效级别为“优”。绩效评价综合绩效级别为4个等级:综合得分在90(含)-100分的为“优”;80(含)-90分的为“良”;60(含)-80分的为“中”;60分以下的为“差”。

按照县本级财政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组织相关人员运用绩效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通过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相结合的科学评价分析,反映出部门在2023年度的财务支出合理规范,较好地完成了年度重点工作。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实现情况

(一)履职完成情况

教育专户及局机关经费收支情况。2023年,我局专项经费户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360.4158万元,支出7360.4158万元,无结转结余。机关经费户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25.7273万元,支出1025.7273万元,无结转结余。

分科目情况:专项经费户教育支出拨款5955.0293万元,支出5955.0293万元,无结转结余;科学技术支出拨款1198.9977万元,支出1198.9977万元,无结转结余;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拨款206.3888万元,支出206.3888万元,无结转结余;农林水支出拨款13.9964万元,支出13.9964万元,无结转结余。经费户教育支出拨款800.4662万元,支出800.4662万元,无结转结余;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拨款146.3973万元,支出146.3973万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费71.9247万元,养老保险缴费65.259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230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822万元;卫生健康(行政单位医疗)支出拨款40.8638万元,支出40.8638万元;农林水(扶贫-驻村工作队补助)支出拨款38万元,支出38万元。

(二)履职效果情况

一从经济性分析。为提升学校管理与服务意识,2023年进一步加强全县各学校的管理及教育教学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各项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预算资金按照规定管理使用。

二从效率性分析。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保障了部门正常的工作运转,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保障了部门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实施。深入开展常态督查考核,将考核排名公开公示,促进了各学校管理等工作的提升。2023年各项工作按照计划完成进度良好。

三从有效性分析。2023年,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强化领导,明确分工,按照年初工作安排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取得较好的成绩。

四从可持续性分析。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现代化教育发展,为培养更多的品学兼优的学生奠定了基础。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基本支出没有得到有效的保障。在资金安排实行按政策要求进行总体规范控制,预算进行了细化,部门调剂和平衡手段非常有限,导致一些办学规模小单位财政支出一直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客观上造成这些单位经费不足,影响工作的开展。部分学校资产分散,且种类多、数量大,清查困难,个别学校存在账实不相符情况。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一是建议县级财政逐步加大教育事业发展的投入力度,夯实我县教育事业发展基础。

二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增加管理固定资产的管理人员,科学分工分岗。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表




2023年度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评价表
填报单位名称:(盖章)     


填报日期:








考核内容分值计分标准自评分数评定分数备  注
一、基本支出评价20
20

1、财务管理8财务主管及经办人员岗位设置合规得2分,否则不得分;资金使用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得2分,否则不得分;按照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得2分,否则不得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2分,否则不得分。8

2、会计信息质量3财务会计信息是否真实规范得3分,否则不得分;3

3、绩效目标设定2编制部门预算时同步设定单位绩效目标并报送县财政局得2分;未设定不得分。2

4、三公经费3每项符合规定(未超预算、比上年下降,按时报送及公开)各得1分,否则不得分。3

5、预决算公开2预决算按规定时间内容公开得2分,只公开预算或决算得1分,否则不得分。2

6、财务报表及资料报送2按要求报送得2分,否则不得分。2

二、项目评价80



项目支出评价80按照预算单位当年所有被评价项目的平均得分评定,自评(评定)分数计算为:所有项目平均得分×80%。项目名称得分76.5

1、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95
2、学前教育发展补助资金93
3、农村校舍安全长效机制资金93
4、义务教育薄改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93
5、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资金93
6、高中改善办学条件补助资金93
7、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93
8、省内高职免学费书本费98
9、学前减免保教费98
10、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98
11、普通高中免学杂费 98
12、普通高中助学金98
13、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98
14、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98
平均得分(得分合计/项目个数)95.6
合           计100
96.5

注:①本表是对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整体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与部门项目预算实施绩效的高低不完全相关;
    ②本表第二项考核内容按项目评分,各项最后得分是每个项目具体得分的加权平均值,部门在申报该表时应另附单个项目的绩效评价表。


 

宁县教育局    

2024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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