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政稽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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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政稽查股组成人员及职责
股 长:刘 伟
成 员:陈自义 王 涛 王嘉麟
工作职责: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组织编制、申报和监督管理全市森林采伐限额,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利用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负责木材检查站管理工作。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环境保护监管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全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提出自然保护地的新建、调整及晋升、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承担甘肃子午岭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日常工作。
股 长:刘 伟
林政稽查股暂无内设机构
宁县新宁镇新区集中办公区1号楼0216室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0934-6622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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