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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草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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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lcj000/20231026-00006 发布机构: 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生效日期: 2023-10-26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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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时间:2023-10-26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林业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标准,拟定相关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落实省、市、县关于林业和草原管理工作各项措施;研究制定全县林草发展的总体规划及思路;报批各项林草重点工程的规划和设计,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

2、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和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的监督。开展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全县退耕还林、天然林资源保护及“三北”造林等重点林业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实施;指导全县国营场圃和乡镇林业工作站工作;对集体、个体林场实施宏观管理。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

4、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林地采伐限额的执行情况,依法保护管理林草地及野生动物资源。

5、负责全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工作。

6、负责林草系统的人事、劳资工作;管理全县林草事业经费及专项经费、负责本系统财政、统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7、协调指导全县的林业和草原科研工作;主管全县林业科研项目的立项、审查、报批及林业科技新成果的推广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市林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负责落实局党总支、局务会议决策;拟定编发年度工作安排和总结;落实各项工作制度、负责办理文书、劳资、档案、信息、保密等业务工作;负责编制全县林业统计报表;协助分管领导做好全系统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理论学习、思想和作风建设及工、青、妇等工作。

2、计划财务股。负责制定全县林业发展、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经费预算、规划;筹集、管理各项林业资金,下达各项林业经费,做好资金决算;负责职工工资、离退休、供养人员的生活费及有关福利补贴的审核发放工作;负责接上应下,做好机关后勤保障工作;管理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3、林政稽查股。执行宣传国家、省、市、县有关森林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建立全县森林资源管理档案;制定审批全县森林资源经营方案和木材采伐限额;发放、管理木材采伐许可证和准运证;依法管理林地、林木及野生动物资源;管理、监督全县基层各林业站的林业执法工作。承担行政审批管理、“放管服”改革、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听证。

4、综合业务股。负责林业项目的规划、设计、招投标管理;编制林业项目预算及综合性文件起草;负责全局各单位相关项目的汇总、及时掌握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根据项目设计,制定全年项目实施日程安排,配合相关单位搞好项目的招标及验收工作;及时掌握全县林业工作动态,编写林业信息简报。

5、森林和草原火灾预防股。负责森林和草原火灾预防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乡镇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工作。

2022年底核定编制70名,在职68名,其中公务员管理人员13人,事业人员55人。遗嘱供养17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为3799.33万元,比上年度减少399.63万元,下降7.52%,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投入减少。2022年总计3852.3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89.59万元,下降17.01%,主要原因为上级专项投入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3799.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91.43万元,占97.16%;其他收入107.90万元,占2.8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3852.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8.60万元,占27.48%;项目支出2793.72万元,占72.5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3691.4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07.53万元,下降12.09%,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投入减少。支出总计3852.32万元,与年相比,减少789.59万元,下降17.01%。主要原因为上级专项投入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44.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97.49万元,下降19.33%,主要原因是林业和草原项目投入减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0.3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年初预算财政代编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4.4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医疗保险年初预算财政代编。

3.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82.60万元,支出决算为1609.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专项减少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13.10万元,支出决算为1980.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专项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50.7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31.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6.46万元,下降21.41%,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及调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医疗保险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补助

公用经费119.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2.57万元,增长109.82%,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为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5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2.58万元,增长109.83%,主要原因是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开支增加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69万元,下降56.1%,主要原因是外出培训人次减少。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森林消防专用车辆。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情况:2022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与年初预算相比无变化,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运行及购置情况:2022年度本单位公务车购置,与年初预算相比无变化,与上年相比无变化;2022年度本单位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8100,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为森林消防专用车辆。

3.公务接待费情况:2022年度本单位无公务接待费,与年初预算相比无变化,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我单位涉及二级项目13,共涉及资金2793.72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5.68%。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1年草原检测监管资金、2022年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劳务费2021年天然林保护国家级补偿资金、2022年天然林保护项目、2020年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2021年退耕还林工程、2021年造林补助项目、2019年森林植被恢复费、2021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021年野生动物保护补助资金、2020年林果产业发展资金、2022年中央财政贴息贷款补助资金、2020年草原植被恢复费、2022年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统筹整合资金)共1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优”

1.2021年草原检测监管资金全年支出19.5万元,完成草原禁牧监管、草原样地检测、草原普法宣传等工作;

2.2021年退耕还林工程全年支出工作经费3万元,完成退耕还林建设项目工程规划、实施、验收;

3.2022年天然林保护项目全年支出护林防火宣传费13.794万元,更新46座宣传碑版面、发送护林防火宣传短信80万条;

4.2021年野生动物保护补助资金全年支出0.0585万元,用于野生动物肇事伤害补助;

5.2020年草原植被恢复费全年支出2.99万元,购置林调通1台、相机1台;

6.2020年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全年支出56.5971万元,用于退耕还林8678户961.5亩退耕补助;

7.2021年造林补助项目全年支出96.956万元,用于植树造林生态修复项目,完成造林1052亩;

8.2020年林果产业发展资金全年支出50万元,用于省级林果产业提质增效建设项目850亩苹果栽植;

9.2022年中央财政贴息贷款补助资金全年支出286.226万元,用于林果产业发展企业贷款贴息补助;

10.2022年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统筹整合资金)179.7798万元,用于和盛镇、中村镇、平子镇、米桥镇、太昌镇、瓦斜乡、焦村镇、春荣镇、新宁镇、盘克镇栽植胸径5厘米国槐、香花槐、柳树、红叶李,胸径3厘米杏树、高度1.5米油松,栽植数量共计6.7177万株;

11.2022年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劳务费全年支出531.101229万元,完成全县18个乡镇685名生态护林员聘用及日常管理,足额兑付了1-12月全县685名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劳务费;

12.2021年森林生态农户补偿全年支出539.404671万元,完成16个乡镇31.28万亩34019户生态公益林农户补偿资金兑付;

13.2021年天然林保护国家级补偿资金全年支付995.008256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了审核合格的88.47万亩72428户天保区公益林补偿资金兑付。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通过绩效自评我单位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及时合理设定绩效目标任务,并严格按 照绩效目标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指标,并及时向社会公布项目进展,接收各级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及时查缺补漏,确保绩效工作准确性、真实性,整体绩效综合评分94 分。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包括9个项目,即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上一轮退耕还林纳入森林抚育补助、造林补助、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林业贷款贴息、生态护林员补助。

质量指标天保公益林兑现、公共管护及国有林管护全部完成,造林补助、生态护林员、全部完成,草原生态修复、造林补助项目县级整合,项目基本达到预期指标。

时效指标项目已全面完成,当年财政资金执行率偏低,加快支付进度。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造林绿化及森林抚育项目实施以后可增加造林面积,天保工程区职工收入水平增幅2.5%。

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全县天保公益林护林员231人,生态护林员658人,林区民生状况显著。

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天保管护生态环境改善达到85%,国家级公益林区生态环境改善达到85%,森林、湿地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显著。

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天然林保护工程、国家级公益林维护林区稳定森林生态系统,持续发挥生态作用,基本达到预期指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天然林保护工程管护员、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员、政策宣传、生态护林员项目农户和社会公众满意度均到达90%以上。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认识不足;二是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不够具体。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督查工作力度,跟进督促项目实施单位落实 整改措施;二是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明确项目建设 期限,落实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及时组织项目验收、按时申请市级竣工验收,确保项目建设任务及资金及时完成;三是多举办绩效评价业务等相关方面的培训、讲座。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宁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2宁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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