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lpz000/20210203-00005 | 发布机构: | 良平镇人民政府 |
生效日期: | 2021-02-0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良政发〔2020〕74号 | 所属主题: | 养老服务 |
关于良平镇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
各村村委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保障参保群众合法权益,顺利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助力保障脱贫攻坚,现将全镇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社保扶贫政策的落实为工作中心,扩大制度覆盖面,发挥城乡养老保险的兜底保障作用;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加强大数据应用,开展便民服务,最大程度方便群众,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对业务工作带来的影响;以维护基金安全运行为工作底线,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化解风险隐患,促进我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20年4月底前完成“五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低保对象、一二级残疾人、农村计生“两户”、特困人员)养老保险保费政府代缴任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续)保率达到100%;6月底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续)保率达到95%以上,待遇发放及时率、准确率达到100%。
三、重点工作
(一)持续做好参保扩面工作,确保“应参尽参”
1.核准核实参保对象。各村要组织人员对公安户籍、医疗保险、教育扶贫等信息进行筛查比对,分类筛查出16周岁以下人员、16周岁以上在校学生、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员、服役、服刑人员信息,并和现有管理系统参保人员信息进行比对,彻底摸清参保对象底子,掌握未参保人员状况。按照对象就是任务的要求,督促应参对象及时参保。
2.提高最低缴费档次。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1号)文件精神,2020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调整为300元,以增加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积累,提高到龄待遇预期水平。
3.优化调整缴费方式。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后,保费收缴具体由税务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可通过手机掌上银行APP、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城市服务、农行营业网点现场缴费等方式缴纳保费。
4.完成续保缴费任务。今年的续保缴费任务是从城乡养老保险管理系统导出的实时数据,缴费对象清楚,任务具体,各村要不折不扣的按时限要求完成续保缴费任务(具体任务见附件)。税务部门要协调代办银行,掌握政策要点,提高办件效率,提供查询服务,处理缴费堵点,满足群众多样化缴费需求。并协调人社、财政部门按期对账,确保个人缴费及时录入个人账户,维护参保人员账户安全。人社部门要及时向税务部门推送参保人员信息,受理补缴、退费等业务,回应群众关注的焦点、堵点问题,部门协作配合确保征缴业务顺畅。
(二)加大力度落实社保扶贫政策,确保“应代尽代”
1.政府代缴保费。2020年度对“五类”特殊困难群体(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度残疾人、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计划生育“两证户”)继续保留100元最低缴费档次,并由县财政予以代缴。各村要对“五类”对象进行信息比对筛查,摸清代缴对象底子,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动态清零,4月15日前完成政府代缴参保手续的完善,并将票据或代缴证明入户留存。
2.特殊群体待遇。2020年底前,对具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身份,年满60周岁、未领取任何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务必全部纳入发放范围,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
(三)提高养老金发放服务管理水平,确保“应保尽保”
1.取消待遇领取资格县乡村三级审批。各村要对2020年到龄的参保人员,由镇经办人员在管理系统导出到龄人员花名后,逐人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告知书》,督促到龄人员及时缴纳当年保费。对属于政府代缴范围的到龄人员,要提前落实代缴政策。对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加强政务系统信息核查比对,取消待遇领取资格县乡村三级审批制度,不再要求群众申报相关资料。
2.取消手工补发养老金业务。对因各种原因导致没有由管理系统按月发放的养老金,将不再进行手工补发。
3.强化跟踪服务措施。各村要对到龄后没有及时办理待遇领取手续的参保人员,及时跟踪联系,分析原因,提供便民服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尽快纳入发放范围,确保“应保尽保”。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畅通疫情防控期间办理渠道
1.开展便民服务。镇经办机构要继续落实国家省市“放管服”改革和人社部新版《经办规程》要求,改变传统管理服务理念,进一步简化业务办理手续,办事材料精简率达到50%以上。办理关系转移业务和死亡注销业务,不再要求群众提供户籍转移证明和死亡注销证明,全部实行承诺制办理。积极创造条件,开通网上业务办理渠道,最大程度为群众提供便利。
2.加强内部审核。镇、村要加强业务内部调查核实,加大数据共享力度,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
(五)生存认证工作
各村要加强待遇享受人员生存认定工作,引导群众通过生物生存认定系统每年开展两次认证。对没有通过认定的人员停发养老金,对60周岁以上死亡人员督促家属及时办理丧葬费领取手续;60周岁以下死亡人员督促家属及时办理死亡注销手续;对因各种原因未参加认定的人员,要通过走访慰问、视频通话等方式,确定生存状态;各村要及时核查处理省、市、县人社部门反馈的疑似双重待遇享受人员,追回多领冒领的养老金,防止基金流失。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社保扶贫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密切党群关系,体现党和政府对特殊群体关怀的重要民生工程。各村要召开动员会,细化工作任务,靠实工作责任,将工作任务分解到组,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要组织工作人员对特殊困难群体参保底子进行核实比对,形成具体的落实名单,避免重复遗漏,做到困难群体“应参尽参,应保尽保”。驻村工作队、帮扶干部要充分做好政策宣传工作,进村入户宣讲政策,解决群众困难,有序推进工作开展。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村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广播、微信平台、发宣传单、入户宣传等形式, 以提高缴费档次及社保扶贫优惠政策为重点,深入宣传新的缴费档次和扶贫惠民政策,帮群众算清缴费账、收入账、实惠账,引导群众自觉参保。及时将新政策、新知识传达到户,让有条件的群众自觉选择更高档次缴费,加大资金筹集力度。
(三)加强合力,部门联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各履其职,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养老保险经办要加强政策业务指导,汇总信息资料;民政站要及时准确提供一、二类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一二级残疾)、五保户信息;计生办、扶贫办要对“两户”信息和未脱贫户信息仔细核对,确保代缴人员不漏一户一人。
(四)加强考核,严格兑现奖惩。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从4月1日开始,6月3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4月1日至4月30日完成任务的50%;第二阶段为5月1日至5月31日完成任务的80%;第三阶段为6月1日至6月30日完成任务的95%;对于完不成阶段性任务的村,处罚村上现金1000元、包村工作组每人200元;对于连续两阶段完不成任务的村,处罚村上现金3000元、包村工作组每人300元;对于最终小结时,完不成任务的村,村上按下欠任务金额处罚,包村工作组每人处罚500元;对于完成阶段性任务并且位列前三名的村按照500元、400元、300元进行奖励。
良平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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