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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mqz000/20210222-00017 发布机构: 米桥镇人民政府
生效日期: 2021-02-2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社会保险

关于配合宣传开通医保电子凭证的函

来源:米桥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2-2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委会:

医保电子凭证是医疗保障工作应用的有效电子凭证,旨在让参保群众便捷、高效、安全地享受医疗保障各项公共服务。

为进一步普及医保电子凭证应用,提高全县参保人员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使用率和结算,按照县医保局统一安排,委托支付宝公司将派人于1月25日开始赴各村宣传并激活医保电子凭证,请各村委会充分利用村、组工作群,广泛宣传医保电子凭证领取和使用方法并配合支付宝公司做好设点宣传工作。按照疫情期间规定,在电子医保宣传激活点时须佩戴口罩,间隔一米,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请各村按照县医保局函件精神,做好群众医保电子凭证的激活开通宣传推广。具体开展时间由推广指导人员和各村对接!     

宁米桥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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