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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mqz000/20201214-00013 发布机构: 米桥镇人民政府
生效日期: 2020-12-1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扶贫

在全镇脱贫攻坚成果检视档案规整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米桥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2-14 浏览次数: 【字体:

同志们:

10月13日,县上召开了全县脱贫攻坚成果检视档案规整工作会议,按照省市县关于脱贫成果全面检视工作部署要求,9月份以来,我镇脱贫成果检视工作有序推进,目前已完成了脱贫监测户、边缘户和3个贫困村及其余已脱贫户的检视工作。为了全面做好成果检视后续工作,省上于9月29日、10月2日相继下发了通知,要求结合前期检视,对脱贫攻坚数据库和村户档案资料一并开展规整,下面我就做好此项工作做一安排和培训。

一、充分认识档案规整工作的重要性

  脱贫成果检视档案规整工作是省上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通知》精神,针对全省各地在脱贫攻坚普查中暴露出的档案资料零乱、佐证资料缺失等问题,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脱贫攻坚成果检视工作,在收官之际安排的一项重要工作。其主要目的是,通过这次工作的开展,将国扶系统数据信息与农户实际核对一致,与纸质档案相互印证,最终形成能够客观反映脱贫攻坚帮扶措施落实、贫困村户退出过程真实的档案库。省上在这一关键时期安排档案规整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脱贫攻坚档案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础性工作。它全面记录了近年来各级干部群众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伟大历程,全方位体现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丰硕成果。通过抓好档案规整,既能为我们工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也能为各级考核提供数据支撑。其次,档案规整是脱贫攻坚收官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年,国家档案局、国务院扶贫办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在收官之年进一步抓好档案资料规整工作,确保圆满收官。可以说,档案规整是一项必须完成的硬任务,来不得半点马虎和丝毫懈怠,不但要按期完成,更要保证质量。再次,档案规整是最后检视清零工作的必然要求。档案规整既是对资料数据的完善纠改,也是工作中查缺补漏的有效途径,我们通过逐村逐户逐项完善规整档案资料,认真梳理脱贫攻坚部署、出台政策、工作推进和资料台账,核查发放的鉴定表、验收表等相关资料,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资料及时清理更换,对工作中存在的漏洞隐患及时拾遗补缺,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各级检验。当前,脱贫攻坚已进入最后冲刺、全面收官的紧要关头,各村、各帮扶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到抓好档案规整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县统一部署,对我镇近年来落实的帮扶措施、取得的工作成效全面开展一次“回头望”,对各级帮扶干部多年来的辛勤付出给予客观评价,对来之不易的帮扶成果予以充分肯定,全面夯实脱贫攻坚收官基础。

二、全力抓好档案规整各项重点工作落实

一是建档立卡数据检视工作。主要检视三个对象:即14个有贫困人口的行政村、建档立卡以来识别的所有贫困户、所有贫困人口。需要说明:一是历年因迁出、死亡已经自然减少的贫困户和贫困人口要纳入检视范围;二是历年因审计核查剔除清退的“五有人员”不在检视范围。

核实核准三张表:即《行政村历年主要指标检视核查表》《建档立卡贫困户历年主要户内指标检视核查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历年主要人口指标检视核查表》。需要说明:这三类表均在甘肃省大数据平台检视核查模块中通过乡级和村级账号下载,村级账号可批量打印。打印出的表中已经包含了脱贫攻坚期以来我们录入系统的到村、到户、到人主要指标信息,核查人员只需要拿着打印的表格,逐村、逐户、逐人核查核准表内信息数据,如果信息数据与农户实际不符的,直接在纸质表上进行修改标注,然后经村、乡两级审核后,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工作落实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线下核实,就是把甘肃省大数据平台脱贫成果检视“核查模块”中行政村、贫困户、贫困人口《检视表》导出打印,进村入户逐年度逐项目进行核实核准;第二阶段线上修改,把核实需要修改的数据,在国扶系统进行修订完善;注意,未经审核的检视表,严禁直接在系统上直接修改。第三阶段确认归档,省上把修改后的国扶系统数据导入甘肃省大数据平台,在脱贫成果检视“确认模块”里重新生成检视结果确认表,由乡村导出打印,并经核查人和审核人签字确认后,分别装到村户纸质档案中。

具体落实中,要掌握清楚三张表中各项指标内容要求:

(一)行政村历年建档立卡主要指标检视核查表。

行政村检视表表头的行政区划、村编码、村属性、是否深度贫困村、现任村支书村主任驻村工作队长、地形地貌、规划方向属性、是否乡镇卫生院所在村、是否易地搬迁安置点等指标,以2020年度实际情况填写。乡镇和行政村名称,按系统现有名称填写,乡镇和村名与实际有差异的暂时不作修改。咱们2015年12月省民政厅下达批复,由乡改镇,批复文件今天会前已下发各村,请各村留存村级资料。村编码在贫困村查询里有,打印出来的数据和系统是一致的,不作修改。地形地貌按照国家脱贫攻坚普查表上的地形地貌进行修改,14个村均为“平原”。是否乡镇卫生院所在村和是否易地搬迁安置点两项指标,是本次检视唯一两项需要手填的指标信息,各村按实际情况核实后,在纸质核查表和大数据平台确认表上手写填报。其中,是否乡镇卫生院所在村,米桥村填报“是”、其他村填报“否”;是否易地搬迁安置点,全镇有集中安置点的老庙村、常邑村、可钦村、龙湾村填写“是”,其余填“否”。

除以上表头这些指标外,还有10类63项指标需要我们从2014年开始,逐年度核实信息的准确性。

1、基础信息:贫困状态(1)为系统自动生成,无需修改。耕地面积(2)、有效灌溉面积(3)、林地面积(4)、退耕还林面积(5)、林果面积(6)、牧草地面积(7)、水面面积(8)等7项指标,2014-2020年度数据各年度原则上保持一致。

2、人口信息:总户数(9)、建档立卡户数(10)、建档立卡未脱贫户数(11)、总人口数(12)、建档立卡人数(13)、建档立卡未脱贫人数(14)、贫困发生率(15)等7项指标都是当年度脱贫验收结束时的节点数字,据实核查,其中总户数、总人口数因涉及村历年贫困发生率计算,不予修改。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6)、低保贫困户数(17)、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8)、低保贫困人口数(19)、特困供养户数(20)、特困供养贫困户数(21)、特困供养人数(22)、特困供养贫困人口数(23)8项指标,均填报各年度第四季度保障户数和人数,其中低保贫困户数、人数为当年未脱贫低保户数、人口数。持有残疾人证人数(24)指各年底全村持证残疾人数;持有残疾人证贫困人口数(25)指的是各年底所有建档立卡人口中持证残疾人数;少数民族人口数(26)、女性人口数(27)之前打印出的表上是妇女人口数,最后改为女性人口性,这两个统计的人员就不一样了,统一按女性人口数统计、劳动力人数(28)、乡外务工人数(29)、中共党员人数(30)、大学生村官人数(31)指各年底全村相应人口数,且劳动力人数要大于乡外务工人口数。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人数(32)只填报2018—2020年度,要与国扶系统“创业致富带头人模块”采录致富带头人数一致。

3、产业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收入(33),单位是万元,贫困村从脱贫出列年度起都要大于或等于2万元,特别注意2019年度数据要与脱贫攻坚普查数据填报一致。农民人均纯收入(34)以乡村测算的各年度收入数据填报。农民专业合作社个数(35)指有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合作社个数,特别注意2019年度要与脱贫攻坚普查数据填报一致。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贫困户数(36),由系统根据户内“是否参加农民合作组织”自动生成,村表中不予修改。

4、基础设施:危房户数(37)、未实现饮水安全户数(38),统计基数都是所有农户,根据各年度实施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和安全饮水项目情况填写,但贫困村出列当年及以后原则上填报为0。到乡镇是否通硬化路(39)、是否通客运班车(40)、是否通生活用电(41)、是否通生产用电(42)等4项根据各年度项目实施情况填写。

5、文化建设:小学个数(43)、文化(图书)室个数(44)据实填写。

6、卫生健康:卫生室个数(45)、执业医师(46)、乡村医生数(47)、公共卫生厕所个数(48)、垃圾集中堆放点个数(49)均按照各年度进展情况据实填写,其中涉及贫困村脱贫指标的,必须在贫困村出列当年全部达标。

7、社会保障: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数(50),指各年底全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数;参加大病保险人数(51)必须等于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52),包含两种情况,一是正在交费的,二是正在领取的,这两种都算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53)原则上为0。

8、乡村旅游:经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户数(54)、经营户年均收入(55)按照各村实际情况填写,收入单位“万元”。注意有经营户数,就必须有对应的经营户年均收入,没有都填0。

9、信息化建设:通宽带户数(56)、能用手机上网的户数(57)、通宽带的村小学个数(58)、是否接入光纤宽带(59)据实填报,但要注意几项指标的相互关联。

    10、自然村:自然村个数(60)以国扶系统数据为准,不予修改;通动力电的自然村个数(61),所有自然村均通动力电;通硬化路的自然村数(62),其中2019年数据要与脱贫攻坚普查数据相一致,以前年度数据应小于或等于2019年数据,2020年数据可大于或等于2019年数据。通光纤宽带的自然村个数(63)据实填写。

(二)建档立卡贫困户历年主要户内指标检视核查表

户核查表除表头外,有4类42项指标需要核实,每项指标核查都从该户首次建档立卡识别的年份开始至2020年,均填写年底数据。

1、家庭基本信息:贫困状态,在首次识别的年份对应栏填写“首次识别”,未脱贫的年份对应栏填写“未脱贫”,已脱贫年份及以后均填写“已脱贫”。家庭人口由系统自动生成,家庭人口存在自然增加的,只在2020年度进行补录增加。耕地面积、水面面积、林地面积、退耕还林面积、林果面积、牧草地面积6项指标2013-2020年度数据除确实发生变化外(发生变化必须有印证资料),各年度原则上保持一致。全村贫困户的耕地面积、水面面积、林地面积、退耕还林面积、林果面积、牧草地面积之和必须小于所在村的各项面积。生活用电、入户路类型要保持各年度逻辑连续性。如:2013年底通生活用电,2014年底变成不通,2016年为硬化路,2017年变成泥土路,等逻辑关系出现问题的,就需要核实具体情况,据实修改到位。

2、两不愁三保障情况: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参加大病保险人数。同一年度以上两项人数必须相等。在校人数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和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人数。义务教育阶段在校人数,填写各年度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数。饮水安全。当年享受饮水安全帮扶措施的,以前年度即为不安全,系统修订时在“是否解决安全饮用水”项选“否”,当年及以后各年度为安全,系统修订时在“是否解决安全饮用水”栏均选“是”,不能出现“不安全-安全-不安全”问题。部分农户享受的饮水安全项目非专项扶贫项目,未在项目模块勾选项目受益户,直接在基础信息中通过“不安全(前一年)-安全(实施年度)”进行体现,核实与户下实际一致即可。是否危房,当年享受危房改造的,前一年“是否危房户”必须选“是”,即为不安全;当年及以后各年度均应选“否”。既不能出现贫困户脱贫后勾选为“是”的问题,也不能出现“不安全-安全-不安全”问题。部分农户享受的危房改造项目非专项扶贫项目,未在项目模块勾选项目受益户,直接在基础信息中通过“危房(前一年)-安全(实施年度)”进行体现,核实与户下实际一致即可。房屋等级,“是否危房户”为“是”的,房屋等级应为“C/D”;“是否危房户”为“否”的,房屋等级填写为“A/B”或为空。住房面积,原则上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13平米;一般情况下,安全住房面积保持不变或逐年增大,对逐年减小的,核实是否存在人均面积不达标情况,或为信息录入错误。易地搬迁,由系统自动生成,不予修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系统根据家庭成员勾选“是否参加养老保险”自动生成。

3、家庭收入情况:建档立卡以来历年的脱贫标准,2014年2800元,2015年2855元,2016年3500元,2017年3700元,2018年3500元,2019年3800元,2020年4000元。核查已脱贫户是否达到脱贫标准,对于低于当年脱贫标准的已脱贫户要认真核查家庭收入情况,准确修改相应收入,确保人均纯收入达到脱贫标准。对当年返贫户,人均纯收入及两不愁三保障指标,要符合当年的识别要求。有工资性收入或经营性收入,家庭成员必须有劳动力;有务工人员的家庭工资性收入不能为0,反之亦然;有低保或五保金,家庭成员必须勾选享受相关保障政策。

4、产业带动:是否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否有龙头企业带动,根据贫困户参与“331+”情况据实填写。原则上哪一年加入(带动)的,当年及以后年度均勾选“是”。是否有创业致富带头人带动,要与国扶系统创业致富带头人模块录入带动情况一致,带动则勾选“是”,反之选“否”。是否参与消费扶贫、是否参与订单农业,按照实际情况填报。

     (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历年主要人口指标检视核查表

人口检视表按户打印,共分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口证件号码及人员状态情况,另一部分是人口的13项指标情况。需要注意的是:

户内人口不但包括有效人口,还包括无效人口,比如误减少人员,本应该通过综合回退操作回来,而实际有些通过人口自然增加操作回来,从而造成重复的无效人口,都会在这张表中生成,在核查的过程中,一并纳入核查。

人指标之间存在逻辑关系。如:“健康状况”在各年度,不能出现“健康-残疾-健康、残疾-健康-残疾”等不符合逻辑的情况,且健康状况要与劳动技能相对应;在校生状况要保证各年度之间连续性(特殊情况除外,如休学等,必须有相关佐证资料),不能出现随着年度增加,在校生状况不变、倒退或跨越等情况;务工人员的务工时间和务工地点都必须填写完整,不能缺漏;公益性岗位人员姓名、岗位类型、聘用月数要与签订的聘用合同一致。

需要强调:行政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主要指标都不能出现空项漏项;2019年行政村数据必须与全国脱贫攻坚普查对应项数据保持一致,全国脱贫攻坚普查表上没有的数据必须达到对应行业部门和脱贫标准;其他年度的行政村建档立卡数据要加强与业务口对接,参照全国脱贫攻坚普查行政村表数据进行核查修改,最终确保各年度行政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系统数据与脱贫攻坚档案资料相符,档案资料与实际相符。

二是脱贫攻坚村户档案规整工作。三类工作对象:即重点规整14个有贫困人口的行政村、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边缘户的纸质资料。

两个工作阶段:第一阶段,检视整理阶段,组织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和帮扶责任人共同负责,完成两项工作任务:一是检视政策落实情况。结合建档立卡检视,逐村逐户逐类逐项查看行政村和贫困户政策落实情况,系统梳理到底享受了哪些帮扶政策措施,同时把发现的工作中的遗留问题解决到位,不留隐患。二是收集整理印证资料。坚持边检视政策落实情况、边收集整理印证资料,尽可能减少干部进村入户的次数和负担。要依据村户落实的帮扶措施,梳理《档案资料目录》,依据梳理出的《资料目录》,对现有档案资料进行查缺补漏、收集整理。对新增的资料要抓紧补齐,对数据信息发生变更、填写错误、内容不清的及时修正;对资料缺失、内容不全的尽快补充完善。第二阶段,整理装档阶段。从11月6日开始,到11月15日结束。这一阶段主要是把我们已经完善的档案资料进行规范的装档,根据《甘肃省<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甘档发〔2018〕66号)要求,由扶贫办和档案局共同负责指导,组织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和帮扶责任人具体落实,进行分类、编号、归档。村级资料要列出案卷目录,到时候我们会下发专门的档案盒封面样式、填写示例及说明,把资料装入档案盒内,脱贫攻坚期内存放在村委会,由专人负责管理。户资料装入户级资料夹,脱贫攻坚期内保存在贫困户家中。

两份资料目录:

1、户级资料,由9类20项调整到9类23项,由镇村干部和帮扶责任人具体负责。除“一户一策”、“宁县农村饮水便民服务卡”、“农村住房安全标识牌”、“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标识牌”“易地搬迁资料袋”张贴(悬挂)上墙外,其余资料一律不得上墙,全部装入“户级资料夹”。

第一类,基本情况。有2项资料,都是需要新增的。贫困户户口簿复印件,由各村自行组织复印,只复印系统中现有人口。《建档立卡贫困户历年主要户内指标检视结果确认表》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历年主要人口指标检视结果确认表》,这个11月1日之后,从甘肃省大数据平台中导出打印,签字确认后装存即可。

第二类,收入测算。有1项资料,包括2014-2020年度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调查表/测算表,是现有资料。

第三类,安全住房。有1项资料,原住房安全农户(包括2016年及以前危改对象)的《住房安全等级认定(鉴定)表》、《住房安全达标认定书》,2017-2020年危改户的《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报告》、《住房安全达标认定书》,“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户的易地扶贫搬迁资料、《住房安全达标认定书》,以及标识牌,这些都是现有资料,需要核对整理一下,特别是住房安全认定等级和标识牌是否一致,安全鉴定表图片和实际是否相符。还要注意的是,易地扶贫搬迁资料仍旧单独放在易地搬迁资料袋,只需在目录中增加即可。

第四类,健康扶贫。有4项资料,《甘肃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专用收据》和政府缴费补贴凭证;《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凭证》和政府缴费补贴凭证,患病人口当年住院报销凭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宁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特殊疾病鉴定申请表》,这些都是现有资料,需要把2019年和2020年的补充保存即可。省上新增的《全额资助对象参保资助告知单》,镇上及时联系医保局,户内存放2019年和2020年的两年度告知单。

第五类,教育扶贫。共2项资料,从2014-2020年分年度整理。其中异地就读的适龄儿童在校证明、残疾智障无法上学证明、适龄儿童休学证明、在校学生证明等这一项资料,我们原来也有,只需把缺失年度的补充进去就行。省上新增的“义务教育阶段以外学生享受教育扶贫政策情况证明”,从2014年—2020年分年度整理,学校和学区指导配合镇上进行完善。

第六类,脱贫验收资料。共1项资料,具体是2014-2015年脱贫户存放《贫困户脱贫验收表》、2016-2017年脱贫户存放《贫困人口退出验收表》、2018年-2020年脱贫户存放《甘肃省贫困户脱贫达标认定书》、脱贫光荣证,2014-2018年脱贫户存放《脱贫人口“回头看”核查表》,2014-2019年脱贫户存放《脱贫监测户返贫风险消除情况检视表》,这些都是现有资料,只需按照户内实际脱贫年度整理装存。

第七类,产业培育资料。共6项资料,这些都是原有资料,规范完善即可。一是“一折统”银行流水清单,通过银行系统打印该户2018年—2020年以来享受的政策和项目资金流水清单,分年度进行整理。二是贫困户入股协议及股权证。三是农业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2020年培训的也要及时补充进去。四是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协议及贷款发放、还贷、续贷凭证。五是农业保险保单,对贫困户2019年—2020年种养产业所购买的保险保单或票据进行整理。六是《2019年度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脱贫计划表》。

第八类,到户措施落实资料。共5项资料,3项为原有资料,规范完善即可,具体是建档立卡以来享受政策明白卡(2014—2020年)和《扶贫手册》必须运转到2020年10月,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含生态护林员),凡参加公益岗位的,不论目前是否在岗,都必须存放聘用合同。省上新增2项:一是残疾人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贫困户内家庭成员所持有的残疾证件(或复印件)进行整理,残疾等级调整的,存放最新的证件。二是最低生活保障证或特困供养证(最低生活保障金或特困供养金),对贫困户所持有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或特困供养证(或复印件)进行整理,凡是攻坚期内享受过一二类低保或者特困供养的,都必须存放证件。

第九类,“一户一策”方案。要按照工作进度,及时运转今年的完成情况。

2、村级资料,从10类74项调整为12类85项。由乡村和驻村工作队共同完成。

第一类,村级基本情况资料。共10项,原来4项,分别是脱贫攻坚三年规划、脱贫攻坚年度计划、产业发展规划、贫困人口花名册,规范完善即可。省上新增6项,需要对应部门指导补充完善:一是贫困村信息表,从国扶系统中打印最新年度贫困村信息;《行政村历年主要指标检视结果确认表》,11月1日后从甘肃省大数据平台导出打印,签字确认后装存;“行政村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是民政局批准(或证明)该行政村名称的文件,由民政局跟进指导完善。二是普查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花名册、证件复印件等,由普查办指导补充,脱贫攻坚普查是收官阶段的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必须要有所支撑和印证,如果这些资料中有和其他类的资料重复,就不重复整理,但普查过程中的相关证明和复印件都必须分类保存下来。三是村级常住人口汇总表和花名,花名表原有的,分年度继续保留,补充完善汇总表。四是低保人口汇总表和花名表、享受临时性救助花名表,其中低保人口花名表原有的,分年度继续保留,补充完善汇总表和享受临时性救助花名表。五是特困供养人员汇总表和花名表,花名表原有的,分年度继续保留,补充完善汇总表。六是残疾人口花名册、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花名表,需要分年度整理。

第二类,贫困人口建档立卡资料。共11项,为现有资料,规范完善即可。

第三类,贫困人口动态管理资料。共9项,为现有资料,规范完善即可。

第四类,边缘户资料。共2项,一是会议记录,包括2019年底识别边缘易致贫户会议记录,以及2020年“贫困退出验收和脱贫成果检视”工作中安排的“两类户”动态管理会议记录。二是边缘户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花名表,要明确反映出每户防止致贫的帮扶措施落实情况。

第五类,贫困人口脱贫退出资料。共10项,9项为原有资料,规范完善即可。增加1项:《脱贫人口“回头看”核查表》和《脱贫监测户返贫风险消除情况检视表》,需要把2014年—2018年脱贫人口“回头看”核查表,2014-2019年《脱贫监测户返贫风险消除情况检视表》收集整理,进行装存。

第六类,贫困村识别退出资料。共7项,为原有资料,需分年度整理装存。

第七类,“一户一策”资金兑付资料。共2项,一是所有贫困户“四类分类”花名册,为原有资料。二是到户产业奖补,村级留存的资金申报审批表、贫困户入股资金台账、享受扶贫小额信贷汇总表及花名册等。其中享受扶贫小额信贷汇总表及花名册为新增资料。

第八类,“3+1”冲刺清零资料。共6项,除过第一项清零筛查资料保留原有外,其他5项均有部分新增,在安全住房台账中,新增《动态管理花名册》和“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台账、申请书、审批表、搬迁协议、房屋质量鉴定等资料,需要一并补充进去。在安全饮水台账中,新增饮水安全汇总表及花名册,而且汇总表和花名册必须加盖县水务局公章。在自然村通动力电印证资料中,省上要求完善《贫困村自然村动力电覆盖情况确认表》,经衔接,用已有的《贫困村退出单项指标初审表》和《已退出村单项指标达标情况检视表》代替,初审表和检视表必须加盖县发改局印章,未加盖印章的要及时衔接补盖。在教育扶贫台账中,增加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就读情况汇总表及花名表,2014年至2020年需分年度完善。在健康扶贫台账中,新增贫困人口异地参保及无法参保花名册、住院已报销医疗费用台账、住院未报销医疗费用台账、门诊慢特病办理台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汇总表花名册、政府缴费补贴汇总表花名册、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花名册,2014年至2020年需分年度完善。新增加的《村卫生室验收表》,经衔接,用已有的《贫困村退出单项指标初审表》和《已退出村单项指标达标情况检视表》代替,初审表和检视表必须加盖县卫健局印章,未加盖印章的要及时衔接补盖。

第九类,产业培育资料。共5项,其中主导产业台账、村集体经济收入资料、农业保险资料等3项为原有资料。新增2项:一项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资料中,新增了带贫协议、入社成员花名册、财务票据、带动农户花名册及带贫方式等,需要注意的是,入社成员花名册和带动农户花名册必须区分贫困户和一般农户。另一项是光伏扶贫资料,是指到户光伏扶贫项目相关资料(老庙、常邑)。

第十类,就业扶贫资料。共6项,一是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汇总表及花名册、聘用协议,花名表,需在原有资料基础上补充汇总表和聘用协议,凡参加公益岗位的,无论目前是否在岗,都必须分年度存放聘用合同。二是扶贫车间就业人员花名册,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三是实用技术培训相关资料及花名册。四是职业技能培训相关资料及花名册。五是外出务工人员花名册,从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导出2020年度外出务工花名册和国扶办锁定的2019年度外出务工人员花名册。六是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资料,上述就业扶贫资料内的所有花名册,都需区分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一般劳动力。

第十一类,村级扶贫项目实施资料。共1项,包括村级年度实施扶贫项目计划、项目库公示图片、扶贫项目实施前公示资料,村级年度项目完成情况公示资料等。其中,扶贫项目实施前公示资料,是指到户项目受益花名册,公示内容包括资金来源、项目名称、建设任务、绩效目标、带贫减贫机制、监督举报电话等。村级年度项目完成情况公示资料,是指公告公示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受益对象和带贫减贫机制等。

第十二类,驻村帮扶资料。共16项,其中1-15项为原有资料,运转完善即可。新增驻村工作队派驻资料,指2013年以来,驻村工作队首次派驻时间,累计派驻批次及人数,当前派驻该村的驻村工作队总人数,派驻工作队及队员文件等。

三、关于两项工作统筹抓促推进

根据省市安排,建档立卡检视工作,10月20日前完成村户建档立卡信息的线下检视工作,10月底完成国扶系统数据的修订完善,11月15日前将村户《检视确认表》导出打印;纸质档案规整工作也要于11月15日前完成。由于两项工作相辅相成、互为支撑,加之为了尽量减少干部入户次数、减轻工作负担,建议在工作落实上要统筹安排、一体推进、同步开展。具体操作流程为:

第一步,开展检视,数据审核。乡镇指导各村在省大数据平台导出打印村、户、人三类《检视核查表》,由驻村工作队、包村干部会同村两委干部,负责核查行政村表数据,核查结果由乡镇扶贫分管领导审核确认后,等待录入国扶系统;由帮扶干部会同村扶贫专干入户核查户表和家庭成员信息,贫困村户表和人表核查结果由驻村工作队长审核,非贫困村由乡镇包村领导审核,确认后等待录入国扶系统。10月20日前完成。

第二步,系统纠错,收集资料。审核确认后的村、户、人表,由各村扶贫专干负责,对需要修改变更的数据信息,逐村逐户逐人逐项在国扶系统进行修订完善。由驻村工作队、包村干部会同村两委干部,依据村级《检视核查表》数据信息,对照《村级档案资料指导目录》,梳理出村级资料目录,然后按照目录索引,收集整理行政村纸质印证资料;由帮扶干部负责,依据户级《检视核查表》数据信息,对照《户级档案资料指导目录》,梳理户级资料目录,按照目录索引,收集整理户级纸质印证资料。10月底前完成。

第三步,查缺补录,分类归档。对一些需要更换和新增资料、遗失资料,各业务口一定要及时衔接对应部门,指导各村抓紧补齐完善;同时在省大数据平台上导出打印修订完善后的行政村、贫困户、家庭成员《检视核查确认表》,经核查人和审核人共同签字确认后,装入村户档案;同时按照目录将村户资料分类装订,在县档案馆的指导下进行编号、归档。村级资料要列出案卷目录,装入纸质档案盒内,脱贫攻坚期内存放在村委会,由专人负责管理;户级资料按照目录依次装入户内资料夹,脱贫攻坚期内保存在贫困户家中。11月15日前完成。

     在具体工作中需要注意几点:一是严禁推倒重来。前期我们在档案资料整理上做了大量工作,相对来说资料比较齐全,和省上要求相比,需要增补的资料不是很多。县上对这次档案规整,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所以我们前期整理的资料要全部保留,只是将需要更换的更换,将新增的补齐即可。二是要保证工作质量。开展这两项工作,一个核心关键就是“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就是保证国扶系统录入的数据和村户纸质档案、农户实际对应一致、完全吻合,决不能出现两张皮、甚至背靠背。特别是咱们包村工作组一定要把好关,给各村检视人员要培训好、交待清,一定要厘清逻辑关系。9月份国家提取数据,并下发数据质量通报,全省19个县1—3级数据清零,咱们宁县就是其中之一,可以说打了一个数据质量翻身仗,这个成绩得益于在座的各位,绝不能在这一次档案规整中弄得数据问题满天飞。三是注意工作方法。这次数据检视和资料整理,一些数据是不能动的,比如2019年数据,已经接受国家普查,数据上传到国家层面,而且国家和省上将作为成效考核依据之一;还有各年度收入测算数据,变了就没有根据了。档案资料上,各年度识别资料、退出资料,如果更换就没办法完善。所以在核查检视和归档整理上,要保证数据相互关联不冲突、资料逻辑关系严密不矛盾,一定要以不能动的数据顺延推算可动的数据,以不动的资料推理修改可动的资料。

最后,我就关于本次脱贫成果检视档案规章工作再讲几点要求:

一要规范工作流程。档案规整安排的这两项工作是相互关联、相辅相成的,在具体操作中要融为一体、同步推进。简而言之,就是将扶贫系统信息数据和村户纸质档案资料、村户工作实际三者进行核对,哪个错误就修改哪个,哪个缺项就补齐哪个,最终要确保“线上”“线下”数据的真实性、一致性、完整性。

二要严格质量标准。开展这项工作,最关键的是保证数据资料的真实性、一致性和完整性,如果系统数据和纸质档案不一致,与农户实际不对应,或者有具体帮扶措施,却没有工作印证资料,或者各年度资料出现断档等,那我们工作开展就失去了意义,是经不起后期各级考核、审计的。为此,各村各帮扶单位在指导落实中,一定要给干部培训到位,讲清楚利害。一方面,要严把培训关。上周专门关于建档立卡数据检视下发了培训稿,今天会上又给大家印发了县上的培训稿,所有干部都要认真学习两个材料,弄通弄懂工作要求和操作流程,确保参与工作的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帮扶干部都能全面掌握,熟练操作。另一方面,要严把审核关。县上明确要求,行政村《检视核查表》数据由乡镇扶贫分管领导审核,贫困户和户内成员《检视核查表》数据,贫困村由驻村工作队长审核,非贫困村由包村领导审核。审核时,要依据各年度、各行业政策落实底册,加强数据资料的比对,逐户逐项进行审核,对底数不清的,要及时与对应的业务口沟通,各业务口人员要及时跟踪指导各村开展工作,既要确保落实的帮扶措施无遗漏,又要坚决杜绝出现虚假数据资料。对一些政策已经落实、没有形成印证性资料或资料遗失、内容不全的,相关业务口要尽快补充完善。对发生变更、填写错误、内容不清晰的资料,要及时修正更换。特别是本次省上新增的资料,如《基本医疗全额资助对象参保资助告知单》《义务教育阶段以外学生享受教育扶贫政策情况证明》《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供养证》等资料,要及时联系相关部门,需要出具的尽快出具,需要印制的及时印制,决不能因为缺少某项资料而影响工作全局。

三要明确时限要求。省市要求10月20日前完成村户建档立卡信息的线下检视工作,10月底完成国扶系统数据的修订完善,11月15日前将村户《检视确认表》导出打印,连同村户其他纸质印证资料一并收集整理、分类归档到位。时间很紧、任务也很重,各村和各帮扶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统筹安排部署,要坚持边入户检视、边规整资料,对检视发现的问题,要尽快整改到位,收集整理印证资料,有序推进工作落实。这里,我再强调一点,各村和各帮扶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工作进程,影响国家对省、省对县的脱贫攻坚成效考核。

四要形成工作合力。各村要组织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全员进村入户,对照村户《检视核查表》,逐村逐户全面了解情况,核实数据信息,对照资料目录,收集整理各类表册、票据、协议、证件等印证资料。教育、卫健、医保、住建、水务、发改、财政、交通、农业农村、人社、民政、统计、林草、残联等业务口,要按照通知明确的责任,在指导各村做好工作的同时,补充完善本行业口镇级相关佐证资料。农合行要紧密配合镇村,打印贫困户近三年“一折统”流水清单。

各位领导,同志们,脱贫攻坚已进入最后收官交账期,“前台”工作接近尾声,“后台”工作同等重要,这也是我们查漏补缺、固强补弱、巩固提升的最后机会。请各村坚决克服过关思想,全面消除风险隐患,抓实各项重点工作,完美交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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