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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mqz000/20220519-00018 发布机构: 米桥镇人民政府
生效日期: 2022-05-19 废止日期:
文 号: 米发〔2022〕45号 所属主题: 扶贫

中共米桥镇委员会关于印发《米桥镇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5-19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直机关单位,驻村工作队,各帮扶单位:

《米桥镇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扩大)会议审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宁县米桥镇委员会

2022年4月27日

米桥镇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的安排部署要求,根据《甘肃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甘乡振局发〔2022〕42号)、《庆阳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转发甘肃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庆市振兴局发〔2022〕29号)和宁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县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为全面做好我镇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不少一村、不漏一户、不留死角”的要求,动员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镇直各单位等力量,利用干部走访排查、农户主动申请、部门筛查预警、系统数据分析、社会监督发现等渠道,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村人口开展集中排查,重点对全镇所有脱贫户(含退出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其他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进行全面排查,解决突出问题,继续精准施策,科学制定帮扶措施,补齐短板、消除风险,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切实消除政策宣传不深入、排查工作不细致,农户不知道、不会报,部门预警难、参与少,“应纳未纳”“体外循环”,帮扶措施针对性不强、“一兜了之”,风险消除不准不实、消除比例虚高,动态管理不到位、监测数据几个月不动等突出问题,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内容

(一)识别认定新增监测对象。对所有农户生产生活情况、收支、“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状况开展集中排查,重点关注以下8类群体:一是脱贫户,特别是2020年脱贫的贫困户;二是2021年人均纯收入在6500元以下的农户,未识别纳入的要逐户说明原因,并建立明细台账;三是2021年人均纯收入在7902元(低保边缘标准)以下,并且与上一年相比明显下降的农户;四是农村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家庭,特别近两年新识别和申请低保的农户;五是农村残疾人家庭,特别是新致残、重度残疾人家庭和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病残一体、以老养残家庭;六是多子女特别是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子女较多的农户;七是务工收入占比高且务工时间不稳定的农户(务工时间少于3个月或较上年减少3个月以上);八是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农户。此外,要关注去年以来各级监督检查、暗访调研、考核评估等反馈的疑似未纳入监测的农户。不仅要排查农户收入、“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也要综合考虑农户刚性支出,以及就医、就学、就业、产业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潜在风险,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实事求是开展监测帮扶,直至其稳定消除。

(二)排查所有存量监测对象。严格落实“七不消”要求,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进行“回头看”,排查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稳定情况,重点排查监测对象家庭收入是否持续稳定,“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风险是否稳定消除。对风险消除不稳定和整户无劳动力的监测对象进行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按程序重新识别认定,确定帮扶责任人,针对性开展帮扶。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重点排查帮扶措施落实情况,查看帮扶措施是否及时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突出问题。对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第一时间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尽快解决问题,消除风险;对返贫致贫风险较为复杂的监测对象,结合农户发展需求,全面认定返贫致贫风险,因人因户落实帮扶措施;对有劳动力的监测对象,优先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

(三)排查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坚决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健全跨部门工作会商和信息互通机制,加强与应急管理、气象、医保、农业农村、民政、人社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强化分析研判,重点排查旱涝、气象、地质等灾害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搬迁人口就业、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占比较高的乡村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制定防范预案,落实帮扶举措,将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核实核准监测对象数据信息。重点排查监测对象收入支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关键信息是否全面;家庭成员信息、监测对象分类、风险类型、帮扶措施等信息录入是否准确;动态调整的数据是否及时进行更新完善,是否及时录入;监测对象信息与行业部门系统信息、乡村振兴部门监测数据是否对口统一。对有出入的数据要及时查明原因,填平补齐,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五)排查整改各级反馈问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2021年以来中央、省、市各类督查检查、考核评估、调研暗访等反馈涉及的问题进行集中排查,并举一反三,一体推进整改。紧盯排查、识别、帮扶、风险消除等关键环节,重点排查发现响应是否落实落细、识别认定是否及时准确、帮扶措施是否全面有效、风险消除是否稳定规范,确保存量问题见底清零。

三、时间安排

(一)全面培训部署(4月底前完成)

根据省市县要求,镇乡村振兴办公室要结合岗位练兵、业务比武、以会代训、现场培训等方式,组织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开展专题业务培训,确保培训全覆盖,集中排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开展集中排查(5月底前完成)

各村要对所有农户开展集中排查,重点关注8类特殊群体,对筛查出的疑似返贫致贫风险户,严格落实监测对象识别“一事一议”制度,简化识别程序,缩短认定时间。镇上对新认定的监测对象,及时确定帮扶责任人,针对风险因素,同步制定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对原有存量监测对象,要逐户核实核准帮扶措施,研判帮扶措施是否持续有效,对帮扶措施不精准的要及时调整措施,对风险消除不稳定的要及时回退帮扶,达到以排查促整改的目的。

(三)信息采集录入(6月5日前完成)

各村要严格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新识别监测对象录入信息审核把关,确保录入信息真实、准确、全面。对排查发现需要开展清退、回退等操作的农户信息数据,由各村审核汇总后,于5月18日前书面正式上报镇乡村振兴办公室,申请统一操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包村领导和村负责人要强化责任担当,亲自抓促落实,加强本村排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调度安排,指导做好人员协调、入户核查、信息采录、帮扶监测等具体工作。

(二)加强督查指导。镇乡村振兴办公室要加强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的督查指导,及时发现解决工作推进中的突出问题,确保按规定时间完成排查工作任务。镇上将适时召开会议,对各村集中排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推动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集中排查行动结束后,对仍存在“应纳未纳”“体外循环”的问题,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注意方式方法。各村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规定,安全规范开展排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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