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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mqz000/20231129-00047 发布机构: 米桥镇人民政府
生效日期: 2023-11-2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扶贫

关于规范做好全镇脱贫人口收入和2023年 巩固脱贫成果信息动态管理暨第二轮 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29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直相关单位,驻村工作队:

为扎实做好全镇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工作,深入组织开展第二轮集中排查,客观全面掌握全镇脱贫人口收入现状,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短板,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根据县乡村振兴局《关于规范做好全县脱贫人口收入和2023年巩固脱贫成果信息动态管理暨第二轮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宁乡振领办发〔2023〕16号)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动态管理

对脱贫户、监测户、脱贫村有关情况进行采集录入,对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国信息系统”)数据信息进行更新完善和动态管理,收集汇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情况。

主要包含3项具体内容:一是脱贫户、监测户“两不愁三保障”、人均纯收入等指标变化情况;二是脱贫户、监测户家庭成员自然变化情况;三是脱贫村和驻村工作队等指标变化情况。

(二)收入测算

2023年脱贫户、监测户收入信息动态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乡村振兴局规范的监测项目、指标解释和计算口径,统一采用《甘肃省2023年度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收入信息采集表》进行测算,数据录入工作在全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开展。

(三)集中排查

按照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要求,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着力点,以持续健全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为抓手,依据《甘肃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坚持“六必访”“六必查”“七不消”,结合年度动态管理工作,在前期集中排查遍访所有农户的基础上,开展2023年度第二轮集中排查工作,重点关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较重、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以及受灾情影响较大等区域,对收入较低或下降明显、就业不稳、产业失败,以及受其他突发意外事故影响较大的农户逐户排查,按照“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要求,及时将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全部识别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做好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扬优势工作,确保应纳尽纳、应帮尽帮、稳定消除风险。

二、工作安排

信息动态管理暨第二轮集中排查工作于2023年10月启动,2024年1月前完成。

(一)动员部署(2023年10月26日前)。印发工作方案,完成动员部署和业务培训工作。

(二)入户采集(2023年10月27日至11月5日)。各村组织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村医、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填写《2023年度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收入信息采集表》《2023年度脱贫户和监测户信息采集表(系统打印对照表)》《2023年度脱贫村信息采集表(系统打印对照表)》《2023年度脱贫户和监测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2023年度脱贫户和监测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同步进行第二轮集中排查工作。

(三)数据录入(2023年11月6日至11月15日)。各村将采集的新识别、风险消除、风险再标注、收入、家庭成员自然增减等信息按程序录入全国信息系统,并完成脱贫村和驻村帮扶工作队等所有动态管理暨集中排查指标数据录入工作。对需要申请清退、回退和综合回退操作的,各村务必于11月15日前报镇乡村振兴办公室汇总后,上报省县乡村振兴局申请操作。

(四)县级数据清洗(2023年11月16日至11月17日)。开展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数据比对工作,并向各村反馈疑似问题数据清单,各村组织开展进村入户核实整改。

(五)省、市数据清洗(2023年11月18日至12月15日)。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数据清洗工作,并反馈疑似问题数据清单,各村及时组织开展进村入户核实整改。

(六)数据分析(2023年12月16日至12月17日)。镇乡村振兴办公室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年度数据分析,并对信息采集工作进行总结。

(七)总结报告(2023年12月18日至12月20日)。镇乡村振兴办公室在数据分析基础上形成《2023年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情况暨防止返贫第二轮集中排查工作总结报告》,于12月20日前报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有关事项说明

(一)全国信息系统于2023年10月22日24时开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数据录入功能,2023年12月31日24时关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数据录入功能。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中统计类指标的计算周期和状态类指标的取值时点统计类指标(如收入、务工时长),计算周期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状态类指标(如健康状况、在校生状况)取值时间节点为2023年9月30日24时。

(三)涉及脱贫人口收入信息动态管理口径规范的有关要求以附件1为准,其他信息采集要求以2022年度动态管理同口径要求为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年度动态管理暨集中排查工作涉及内容多、范围广,时间紧、任务重,采集的数据将作为2023年度收入评价的重要依据。各村务必高度重视,包村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加强调度,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确保动态管理和集中排查工作有序有力推进。要坚持“谁采集,谁录入,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不断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包村领导负第一责任,村支书负直接责任,包村专干对本村数据质量负全责。

(二)紧盯重点环节。各村,驻村工作队,镇直相关单位要把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作为底线任务,紧盯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落实,重点关注是否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特别是针对性落实发展类帮扶措施落实情况,防止应纳未纳、应帮未帮。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充分用好“甘肃一键报贫”系统,第一时间核查核实线索,及时回应处理群众关切问题。

(三)规范工作流程。各村要坚持实事求是、群众认可的原则,紧盯时间节点,扎实开展集中排查、入户采集、实地核查、收入统计等方面的工作。户表信息原则上通过入户采集获取,如因农户长期在外务工等原因无法入户采集的,可采用电话、微信等方式进行,但要确保信息真实可靠。脱贫户、监测户“两不愁三保障”和年度收入等重要信息需经农户和信息采集员“双签字”确认。各包村干部负责数据采录工作,及时对数据进行分析研判,严格审核签字。对数据异常的要进行入户复核,确保数据真实准确,群众认可。

(四)确保工作质量。各村要采取有效措施,结合数据质量分析和各级督导核查中发现的问题数据,持续开展数据清洗和实地核实。在数据采录中,因工作作风不实,弄虚作假,导致数据失真失实、结果群众不认可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

(五)减轻基层负担。各村要强化工作统筹,科学合理安排工作时序,结合“六访六查六提升”专项活动开展,避免重复进村入户。数据录入工作要统一在全国信息系统中开展,通过全国信息系统下载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对照表辅助开展入户采集。

中共米桥镇委员会

202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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