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mqz000/20220617-00024 | 发布机构: | 米桥镇人民政府 |
生效日期: | 2022-09-2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米政发〔2022〕133号 | 所属主题: | 公示公告 |
宁县米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对全镇“10.2”暴洪灾害灾后重建和 维修工作验收的通知
各村委会:
为了全面完成全镇农村居民住房灾后重建及维修任务,根据宁政办发《宁县“10.2”暴洪灾害农村居民基本住房重建维修和受灾群众过渡期生活救助工作方案》通知、甘政办发(2020)98号文件要求,及市县有关规定,按照镇党委、政府安排,利用6月2日以一天时间,由科级干部带队,组成四个验收组,对全镇65户重建户、109户维修户进行自查验收,现将验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重建(维修)验收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验收工作要严格程序、统一标准,明确职责、注重实效,以验促改、确保质量。
二、验收对象
验收对象为全镇2021年“10.2”暴洪灾害受损并经县级认定的65户重建户、109户维修户。
三、时间安排
2022年6月2日一天时间,下午4:30前由各组组长负责将验收结果报刘雪琴处。
四、验收标准
(一)重建:新建房屋不少于3间,面积不低于45平方米,上下圈梁,选址符合规划要求,砖混、砖木和其他结构均要符合灾后重建项目质量要求。
(二)维修:按照房屋维修要求,进行固墙、屋顶维修、地基处理等维修措施。
五、验收分组
第一组:组长:崔建都(驾车)
组员:马勇、刘云妮、丁伟平
负责村:老庙(31户)、米桥(10户)、东风(1户)共42户
第二组:组长:张海刚(驾车)
组员:李浩飞、尚娅妮、袁红红
负责村:龙湾(5户)、宋家(16户)、常邑(13户)、冯堡(5户)、安子(3户)共42户
第三组:组长:惠迎吉
组员:王宏舟(驾车)、温锐博、王慧慧
负责村:孟家(35户)、高仓(11户)共46户
第四组:组长:王磊(驾车)
组员:荔雷年、杨静、梁鹏
负责村:巩雷(5户)、屈家(16户)、红星(8户)、可钦(15户)共44户
六、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验收组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面收集一户一档及户下资料,确保真实准确反映重建、维修情况。
二要严格标准。抽调的验收人员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
通过现场看、验收户主本人站房屋正面拍照等方式进行验收,确保验收工作性,坚决禁止走过场,应付差事,为县级验收打好基础
宁县米桥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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