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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mzj000/20220830-00016 发布机构: 宁县民政局
生效日期: 2022-08-3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公示公告

“十二五”民政工作规划

来源:宁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08-30 浏览次数: 【字体:

“十二五”期间,全县民政工作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心、党委、政府重视的民生问题,以“关注民生、解决民生、保障民生”为主旨,深化、实化、细化工作措施,服务大局,惠及民生,促进和谐社会发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保障民生、促进和谐发展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稳步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加强灾害应急救援,深化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规范社会事务管理,加快民政福利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民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使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从2010年开始,至2014年,利用五年时间,全面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一)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障

1、城镇低保。在“十二五”期间,随着城镇人口增加,逐步扩大覆盖面,做到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分类施保。覆盖面由2009年占城镇总人口的11.5%逐步扩大到15%,保障标准由2009年的每人每月152元提高到180元,月人均领取补助金由2009年的103元提高到120元。

2、农村低保。适度扩大覆盖面,适当提高保障标准。覆盖面由2009占农业总人口的9.5%提高4.5%,达到14%,做到应保尽保,保障标准由2009年的每人每年600元达到960元,人均每月领取补助金额由50元提高到80元。

3、五保供养。全面实现应保尽保,提高集中供养率。新建长庆桥镇、和盛镇、湘乐镇、新庄镇、春荣乡、米桥乡、瓦斜乡、南义乡、焦村乡9所敬老院,改造新宁镇敬老院,新建村级五保家园57处、570户,维修改造村级五保家园45处,使全县敬老院总数达到15所,敬老院床位达到600张,五保家园达到91处、910户,集中供养率达到65%以上。对于分散供养的五保老人,在居家供养的基础上,以村或连村为单位,采取一帮一、一帮多、多帮一等形式解决生活问题,形成一所没有围墙的“敬老院”。

4、城乡医疗救助。医疗救助做好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对口衔接,进一步降低救助门槛,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分档确定救助比率。救助起步线由2009年的5000元逐步降至3000元,最高救助金额由5000元提高到10000元。用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为农村五保户缴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金,逐步将职工医疗纳入救助范围。

5、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加大对社会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能力,在县城建立一所救助站,容纳救助人员30人以上,设置管理人员4--6人,纳入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和救助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列支。

(二)灾害应急救援

1、健全灾害应急救援机制。完善救灾、减灾综合协调管理机制,形成统一指挥,运转高效的灾害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县、乡、村报灾、救灾网络,建立县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基金,每年由财政安排不少于30万元的救灾应急资金。

2、加强救灾物资管理。在县城建设救灾物资储备库,建筑面积为2800平方米,用于储存救灾物资。每乡镇自建不少于100平方米的救灾物资储备库,保证救灾物资在24小时内运达受灾地区。

(三)专项社会事务管理

1、殡葬管理和服务。强化殡葬管理,加强殡葬服务,做好公墓建设规划,开展公墓清理整顿,建立殡葬服务场所。方便城区居民丧葬活动。在县城西部筹建宁县西山公墓、占地面积50亩,宁县新宁镇马坪公墓,占地面积200亩。鼓励社会人士建办经营性公墓。农村以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建立一处公益性公墓,使基本农田耕地之内不见坟头。在县城城区建设殡仪馆一个,配备殡仪设施,为城区居民举办丧葬事宜提供服务。

2、民间组织管理。加大培育发展民间组织力度,重点培育行业协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社区民间组织、公益性民间组织和科教文卫民间组织。指导民间组织健全组织机构,改进工作方式,依照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民间组织的功能和作用。加强对民间组织的社会监督,对已申请登记的45个社团和2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清理整顿,合并行业相同、地域相近的社团,注销不按章经营的社团,使民间组织管理更趋规范。

3、区划地名工作。进一步实施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 2010年,完成编制完善的城乡地名规划,设置城区居民门牌,建立省、市、县三级地名数据库,以地名数据库为平台,开展地名网站、地名热线、电子地图、地名触摸屏等多种形式的地名信息化服务,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地名公共服务产品。2011年,完成农村居民门牌设置工作,全面完成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四个专项事务。开展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提高行政区域界线规范化管理水平。

4、婚姻登记管理。建立婚姻登记中心,强化婚姻登记管理,实现婚姻登记网络化。实施婚前医学检查,提高婚姻质量。将婚前医学检查费用列入财政预算,减轻婚姻登记当事人的经济负担。

(四)双拥优抚安置

1、建立双拥优抚新机制。加大抚恤优待、退役士兵安置力度,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有利于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新型优抚安置制度。加快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建立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与重点安置相结合的新型安置工作体制,使退役人员得到妥善安置。

2、完善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提高医疗救助补助标准,切实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的看病难问题,从根本上解决由此引发的信访稳定问题。

3、开展双拥宣传,争创“双拥模范县”。加强烈士陵园的基础建设,打造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烈士纪念碑进行整体修缮,翻新亭式走廊,在原有绿化的基础上,栽植部分观赏树种。

(五)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1、社区建设。适应城镇人口增加的需求,成立城市社区6个,全面拓展社区服务,繁荣社区文化。加快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投资800万元,建设5个城市社区办公场所,建设减灾示范社区2个,每个社区办公服务设施应达到200平方米以上。开展和谐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使5个社区进入省级和谐示范社区之列。提高社区干部待遇,使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享有与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相当的收入。加快农村社区建设步伐,采取“一村一社区”的模式,建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250个,每年50个,实现农村社区服务的全覆盖。

2、村民自治。健全村民自治组织体系,强化民主选举程序,组织好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对当选的村委会干部培训率达到95%以上。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民主法制示范村达到85%以上。

(六)社会福利服务

1、老龄工作。适应人口老龄化的形势,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建立养老保障体系。以来年人充分享受家庭式供养照料为出发点,建办养老服务机构。2012年,投资400万元,建设宁县老年公寓,占地面积15亩,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设置床位110张。2013年,投资257万元,建设宁县老年文娱活动中心,占地15亩,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

2、社会慈善事业。加快慈善事业的发展步伐,完善慈善机构的设立,配备专业的慈善工作人员。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对慈善福利的积极性,大幅度增加社会捐资的数额,每年募集善款80万元以上。

3、福利彩票发行。增加福利彩票投注站25个,使城乡福利彩票投注站达到40个,每年发行福利彩票400万元以上。筹集福彩公益金,进一步提高对敬老院建设、失学儿童、贫困大学生的资助力度。

4、专项社会福利。实施“明天计划”、“重生行动”、“霞光计划”等专项社会福利项目,对先天性心脏病、唇腭裂孤残儿童及时实施医疗康复手术,还病残儿童一个健康的体魄。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班子负总责,实行年度目标管理,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统筹安排,分工负责,明确目标,靠实责任,积极向省、市汇报衔接,做好资金争取工作。做好协调服务和督察指导工作,使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结合各自实际,主动支持配合,形成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良好格局。

(二)完善规章制度。按照依法行政,加强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工作规范运行的长效机制。制定《救灾物资管理使用办法》、《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城乡低保实施细则》,修订《宁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细则》。严格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提高依法管理行政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的能力。

(三)强化督察指导。实行局内业务工作周安排小结,年中年末考核评比,乡镇工作月报进展,季度督察考评,年终考核验收,及时纠改工作中的偏差,堵塞漏洞,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激发工作热情,形成工作合力。

(四)加强民政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实民政干部队伍力量,配足配强乡镇民政助理员,改善乡镇民政办办公设备,使3万人以上的乡镇,专职民政工作人员达到3人,3万人以下的乡镇专职民政工作人员达到2人,配备电脑2—3台。积极开展各类培训,切实提高民政干部的知识水平和开拓创新、依法行政、协调配合和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形成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民政干部队伍。

“十二五”民政工作规划.doc

“十二五”民政工作规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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