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1026mzj000/20251211-00016 |
发布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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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日期: |
2025-03-13 |
废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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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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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主题: |
养老服务 |
宁县养老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问题线索征集公告
来源:宁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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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安排部署,坚决纠治养老服务领域突出问题,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责任,查找群众反映强烈的具体问题,认真开展养老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并面向社会广泛征集问题线索,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1.依法打击无证无照从事养老服务的行为,对未依法登记从事养老服务活动的(包括旅行社、养生会所),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取缔,并给予行政处罚。 2.依法打击涉及养老服务领域的非法集资和诈骗活动,加强监测预警,紧盯发生在老年人身边、侵害老年人利益的人和事,从根源防范和化解养老服务诈骗问题。 3.整治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设施安全隐患问题,加强对养老机构、养老服务设施房屋、消防、食品等安全问题的排查整治工作。 4.纠治子女、亲友借老人名义、占用老人指标领取相关补助修建房屋,老年人住房仍然存在安全隐患、生活环境恶劣的问题。 5.纠治赡养义务人或监护人不履行赡养、监护义务,存在欺老、虐老行为的问题。 6.整治赡养义务人或监护人以及其他亲友,冒领侵占老年人救助补助资金或生活用品的问题。 7.纠治对养老机构、五保家园、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设备疏于管理、闲置废弃或被无关人员侵占使用、据为己有的问题。 8.纠治特困供养等老年人在申请和落实基本生活、照料服务、医疗保障、高龄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补助、残疾人两项补贴、住房救助、殡葬服务等政策过程中滥用职权、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的问题。 9.纠治党员干部本人不履行赡养义务,欺老、虐老等违背公序良俗的问题。 10.整治党员干部及养老服务工作人员参与养老服务企业经营从中谋利的问题。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围绕上述整治重点积极主动监督,客观真实反映问题。我们将及时受理、认真核查、依法依规办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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