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1026mzj000/20221014-00023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2-10-14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宁县社会福利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宁县社会福利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我院主要提供养老服务,弘扬尊老爱幼的中华民族传统,负责全县“五保”等孤寡老人的集中供养。
2、我院奉行“把孝心献给老人,把爱心留给孩子,把放心留给社会”的服务理念,切实解决好“五保”等孤寡老人的“衣、食、住、医”等生活方面的顾虑。
3、承办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主要职能
宁县社会福利院隶属于宁县民政局,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单位无内设机构。
2.人员情况:
2021年我院核定编制4人,现有事业在职职工4人,较上年无变化。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1)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合计697932.86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26994.07元,收入总计1124926.93元。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合计824926.93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00000元,支出总计1124926.93元。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合计697932.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7932.86元,占100%。较上年减少17.9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院运营经费指标供给减少。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合计824926.93元,其中:基本支出337940.48元,占40.97%;项目支出486986.45元,占59.03%。
本单位2021年度年末结转300000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结转300000元(福利院服务质量提升改造项目资金),与上年相比减少29.74%,主要是支出进度不及时。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97932.86元,较上年减少 17.98%,主要原因:彩票公益金指标减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本年财政纳入预算。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24926.93元,其中:基本支出337940.48元(其中:人员经费329927.84元、日常公用经费8012.64元),项目支出486986.45元。较上年增加219947.97元,同比增长36.36%。主要原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三项资金财政代列预算纳入本年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7940.48元。其中:人员经费329927.84元, 较上年增加228218.44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支出;公用经费8012.64元,较上年增加49549.48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1月开始独立核算,属首次决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年初无“三公”经费预算,故不涉及此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公务车购置费0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元。
公务接待费0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无公务用车购置,无公务用车,无国内公务接待。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公用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公用经费支出8012.64元,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2021年公用经费较2020年不存在变化,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1月开始独立核算,属首次决算。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资产原值总额为7043439.68元。其中:固定资产7034639.68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6669582.69元,通用设备147832.23元,专用设备178896.76元,家具、用具及装具38328元,);无形资产8800元。资产净值为6906611.68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6899278.32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净值为6576949.59元:通用设备净值为118627.16元;专用设备净值为166080.15元;家具、用具、装具净值为37621.42元);无形资产净值7333.36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无政府采购事项。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337940.48元,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组织对单位经费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绩效评价平均自评得分100分,绩效评价不涉及项目。(附件2:宁县社会福利院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五)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40000元,年初结转426994.07元。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66994.07元,其中:项目支出266994.07元;年末结转资金300000元,主要是宁县社会福利院升级改造项目,结转原因是支出不及时。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宁县社会福利院2021年度绩效评价报告提纲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手机免密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