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mzj000/20250627-0000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06-2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务公开 |
宁县民政局 关于2024年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实施情况的公示
宁县民政局关于2024年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实施情况的公示
按照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要求,集合我县实际,现将2024年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实施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下达情况
2024年上级共下达我县中央和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533.5万元。其中甘财社〔2023〕142号下达资金51.5万元。用于公办养老机构安全设施改造30万元。用于“福彩圆梦·孤儿助学”项目21.5万元。庆市才社〔2024〕12号下达59万元,用于宁县社会福利院和早胜、和盛两个分院运营补助共计14万元,用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圆梦·助学”项目45万元。庆市财社〔2024〕76号下达资金6万元,用于宁县社会福利院消防设施改造。甘财综〔2024〕11号下达资金9万元,用于和盛社工站运营补贴3万元,宁县社会福利院运营补贴3万元,早胜、和盛敬老院运营补贴各1.5万元。甘财综〔2024〕23号下达资金9万元、甘财综〔2024〕33号下达资金10万元、甘财综〔2024〕42号下达资金5万元全部用于宁县养护院启用项目。甘财综〔2023〕57号下达资金330万元,用于宁县养护院设备采购。庆市财社〔2024〕74号下达资金42万元,用于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级互助幸福院运营补助。庆市财社〔2024〕75号下达资金12万,分别用于新庄、新宁、焦村、良平4个综养中心助餐补助各3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庆市财社〔2023〕142号下达的2024年“福彩圆梦·孤儿助学”资金21.5万元,目前已完成全年四个季度的孤儿助学,共资助符合条件的孤儿18名,发放助学金19.25万元。下达的用于公办养老机构安全设施改造30万元,用于新庄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消防改造,项目已完成并通过验收,支付资金29.96万元。庆市才社〔2024〕12号下达的2024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圆梦·助学”项目45万元,目前已完成2023年四季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金的补发和2024年全年四季度助学金的发放,共资助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4名,发放助学金43.25万元。用于宁县社会福利院和早胜、和盛两个分院运营补助共计14万元,目前已形成支付,待报账支付。庆市财社〔2024〕76号下达资金6万元,用于宁县社会福利院消防设施改造,项目正在进行,待竣工验收后报账支付。甘财综〔2024〕11用于和盛社工站运营补贴3万元,已形成支付,待报账。宁县社会福利院运营补贴3万元已形成支付,待报账。早胜、和盛敬老院运营补贴各1.5万元已形成支付,待报账。用于宁县养护院启用项目的甘财综〔2024〕23号资金9万元、甘财综〔2024〕33号资金10万元、甘财综〔2024〕42号资金5万元待宁县养护院竣工交付使用后按实际情况支付。甘财综〔2024〕57号用于宁县养护院设备采购资金,目前已完成设备采购并按照到位,已支付195.8万元,下剩134.2万元。庆市财社〔2024〕74号用于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级互助幸福院运营补助资金42万元已于三方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合同,待合同到期考核通过后支付。庆市财社〔2024〕75号资分别用于新庄、新宁、焦村、良平4个综养中心助餐补助各3万元,现已和助餐服务方签订协议,待考核合格后支付资金。
三、项目社会效益
通过养老机构维修改造、设备购置、助餐补助项目的实施,我县养老服务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服务能力明显提升。通过儿童助学项目的实施,困难儿童学习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弥补我县社会公益事业欠账效果明显。通过社工站运营补助的实施,确保社工站正常运营,社会事业得到发展。
四、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项目支付不及时,宁县社会福利院、和盛社工站及早胜、和盛两个分院运营补助共计23万元还未支付。二是项目实施进度有所滞后,宁县养护院还未竣工交付使用,宁县社会福利院消防设施改造项目目前尚未完成。
五、下一步打算
一是严格按照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办法等管理使用福利彩票公益金。二是加强福彩彩票公益金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积极衔接财政部门,对具备支付条件的项目及时安排支付。四是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尽早完成通过验收。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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