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nyncj000/20210203-0001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2-0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涉农补贴 |
关于调整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按照《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19〕31号)精神,省上预下达我县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5098.15万元,截至2020年5月7日,各乡镇上报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为896487.57亩,经测算,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56.868元/亩;2020年7月7日,接《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下达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甘财农〔2020〕48号)精神,省级财政实际下达我县耕地地力保护资金4664万元,按照5月7日各乡镇上报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为896487.57亩测算,2020年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调整为52.025元/亩,现将有关补贴标准调整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要求和发放流程严格按照宁县农业农村局印发的《2020年宁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宁农发〔2020〕132号)执行,发放标准由原来的56.868元/亩调整为52.025元/亩。
二、已经报回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的乡镇,或农户签字盖章基本结束的乡镇,按原标准报回纸质版资料一式两份,同时需报回标准调整后的电子版和加盖有乡镇公章、主要负责人和经手人签字盖章的农户核定表和乡级汇总表纸质版一份。其余乡镇按照新标准制表,经农户签字确认公示后,将电子版和纸质版资料一式两份报回县种子管理站。
三、所有资料务于7月30日全部报回县种子管理站。
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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