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nyncj000/20220607-00026 | 发布机构: | 宁县农业农村局 |
生效日期: | 2022-06-0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公示公告 |
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宁县2022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的公告
为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确保我县冬小麦生产取得实效,实现全县粮食面积稳中有增,产量稳定增长,保质保量完成2022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任务。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财发〔2022〕33号),计划在全县18个乡镇实施冬小麦单环节或全环节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现向社会公开遴选项目服务主体,并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事项
本次公开选择的托管服务事项包括深翻、播种、收割等环节。根据省上耕(A1)=0.36*服务面积;种(A2)=0.27*服务面积;收(A3)=0.27*服务面积。我县冬小麦深翻、播种、收割环节“综合托管系数”分别定为:深翻=0.36*服务面积;播种=0.27*服务面积;收割=0.27*服务面积。按照系数测算,各环节综合服务面积合计不少于2万亩,项目服务对象突出小农户,服务小农户的比例不低于60%。深翻作业时间为2022年6月-2022年9月,播种作业时间为2022年9月- 2022年10月;收割作业时间为:2022年6月-2022年8月。
二、实施主体资格
项目实施主体从符合实施条件的村经济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企业等农业服务主体中选择。
三、实施主体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照齐全,工商年报、税务报送等正常有效。
2.具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3年以上,社会信誉良好,服务质量高,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群体性上访事件等。
3.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农业技术力量、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科技水平、服务水平和安全水平较高,各类机械经过年审,农机人员证照齐全,承担冬小麦生产的社会化服务组织,需拥有10台农机具,其中:农机装备总动力达150千瓦以上,配备必要的旋耕机、犁、耙等农机具,承担冬小麦收割环节的经营主体,必须拥有大型小麦收割机5台,有熟练的农机操作手5人以上。
四、申报方式
符合申报要求的服务主体提出申请,经所在地村、镇审核推荐上报后,由农业农村局组织审核、公示,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承接服务事项。
五、其他事项
1.申请表以纸质版原件签字盖章递交,申报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20日止,接收材料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联系人: 杨兴旺,联系电话:0934-6622509。
3.申报材料递送地点:宁县新宁镇马坪新区集中办公区2号楼504室。
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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