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nyncj000/20221128-00080 | 发布机构: | 宁县农业农村局 |
生效日期: | 2022-11-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公示公告 |
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市第48项(宁县第23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市第48项(县第23项)
反馈问题:全市共有畜禽规模养殖场764个,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主要通过填埋、焚化方式处理,至今尚未建设独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置中心。
整改目标:加强畜禽养殖散养户的管理与宣传,强化畜禽养殖企业监管,不断规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宁县农业农村局
整改情况:农业农村部门督促全县61个养殖场、3.8万个散养户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成填埋井61口,严格进行防渗、防漏、防污染等处理。对病死猪124头、牛羊94只全部投入填埋井,进行深埋无害化处理。同时,规范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完善记录台账,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配套设施,及时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定期消毒,未出现病死畜禽处理不规范、乱丢弃和贩卖等问题。
整改结论: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宁县整改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2月2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宁县整改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4-6625515
联系地址:宁县新宁镇人民路20号
宁县整改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
督查反馈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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