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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nyncj000/20240416-00016 发布机构: 宁县农业农村局
生效日期: 2024-04-1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公示公告

关于宁县2024年苹果产业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来源:宁县果业中心 发布时间:2024-04-16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推进宁县苹果产业发展及苹果标准化生产进程,提升产业发展水平,促进果农收入持续快速增长,按照宁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领办发〔2023〕8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苹果产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定位

   2024年,宁县苹果产业发展将按照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农业产业发展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省、市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安排,紧紧围绕全县“六大战略”目标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实基地、重提品质、做强品牌、延长链条”的工作定位,开展防霜冻行动突击行动年,持续不懈推动苹果产业集聚、链条完善、效益倍增、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形成比较完备的苹果全产业链体系,为实现乡村振兴打下产业基础。

二、重点任务

(一)宁县苹果产业防灾减灾项目

  计划采取扶持物资设备与补贴相结合的形式,在全县苹果园中推广试用防霜机、防霜棚、加热炉等防霜冻设施和防冻物资,化解早春霜冻带来的损失。

推进计划:1月底完成企业、合作社及果农防霜冻培训及宣传工作,5月底前完成果园防霜冻设施验收及补助。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果业发展中心

(二)宁县苹果产业提质增效项目

   严格遵循国家“三品一标”的标准和要求,计划在全县苹果园推进新优特苹果基地建设,完成高接换优、间伐、树形改造、重茬建园、山地果园建设等,提高果品质量和产量,进一步推动我县苹果产业基地的可持续发展,完成1.2万亩,其中项目奖补5000亩以上。

推进计划:5月底前完成高接换优、间伐、树形改造等,7月底前完成重茬建园、山地果园建设,10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及补助。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果业发展中心

(三)苹果产业基地巩固提升项目

    由宁县金农、宁县聚农、宁县金硕等龙头企业合作社实施,巩固提升苹果产业基地2.3万亩,通过实施农药肥料、果园机械、品种和土壤改良、果园封闭式围网搭建、防灾减灾及冷链物流车等,提升苹果产业发展。

推进计划:8月底前完成产业基地的巩固和提升,9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

责任单位:宁县金农农业扶贫开发有限公司、宁县聚农苹果产业资金专业合作社、宁县金硕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县果业发展中心

三、扶持政策

     坚持企业、合作社及果农自主投资为主,财政配套为辅的原则,发挥经营主体主观能动性,鼓励农户自主研发及创新投资小、效果好的设备和办法。统筹整合国投资金、省级丝路寒旱资金、衔接资金,采取资金入股、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激励撬动、招标等方式,扶持产业发展。

对申报奖补的经营主体,按照不超过投资额30%的标准进行奖补,在扶持资金额度不足的情况下,采取农户、合作社、企业顺序落实资金。

(一)宁县苹果产业防灾减灾项目

1.果园扰流式防霜风机。每台投资约15万元,奖补3万元。

2.移动加热式风机。每台投资约2万元,奖补5000元。

3.暖风式高空防霜机。每台投资约3万元,奖补7500元。

4.加热式防霜炉。智能点火式每台投资约500元,奖补120元;普通式每台投资280元,奖补60元。

5.扰流式加热式防霜炉。每台投资约320元,每台奖补70元。

6.防霜棚。每亩投资约5000元,每亩奖补1200元。

7.防雹网。按不超过总投资额的30%奖补。

8.防霜设施研发示范。对农户自主研发简便、高效的防霜设施,按不超过总投资额的30%奖补。

9.智能程控防霜棚示范。为解决国内防霜棚建设成本高、收放困难、效果不佳的问题,建立研发智能自控式防霜棚,示范面积10亩,补助资金按照不超过投资额的30%进行奖补。

10.防冻物资购置。鼓励经营主体开展群众性防霜工作,对购置防冻等物资,按照不超过投资额30%进行奖补;采购“2-8黄金线”等,示范面积200亩,进行树体保护和盖上树体营养抗冻试验示范。

11.全县预警信息平台建设。依托市气象局平台,建立气象预警体系,根据资金结余情况,建立农田小气候监测站,梯度气象观测站、防雹炮台等,通过招标采购实施。

(二)宁县苹果产业提质增效项目

1.高接换头。对推广品种引进、多头高接、切腹接、靠接、防风抚枝、刻芽促枝、拉枝开角、树形培养等高接换优技术的果园每亩补助500元。

2.间伐改造。对落实间伐、提干、落头、疏枝等挖潜改造技术的果园每亩补助400元。

3.重茬(新建)建园。对建园20年以上、效益不佳及新建果园品种过时的果园,进行淘汰更新,通过刨除老树、客土改土、土壤消毒、错位栽植、设施配套等措施。新建园配套滴管及立架设施的每亩补助2000元;配套竹竿等设施每亩补助1000元;无配套设施每亩补助500元。地类为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不予以奖补。

4.提质增效物资购置。一是新品种引进。计划资金3.7万元。购置红思尼克接穗20000株,瑞雪接穗10000株。二是“苹果免套袋膜剂”示范。计划资金8万元,引进陕西科技大学免套袋膜剂在全县建立示范面积80亩。三是“立丰优果”疏花剂示范。计划资金5万元,示范面积100亩。

(三)苹果产业基地巩固提升项目

由宁县金农、宁县聚农合作社、宁县金硕等龙头企业合作社牵头实施,巩固提升和发展苹果产业基地2.3万亩。实施品种和土壤改良、提升格架滴灌系统、果园机械及冷链物流车间,奖补资金按照不超过总投资额的30%进行奖补。

四、资金筹措

该项目申请宁县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62万元,国投定点帮扶资金168万元,其他资金解决70万元。其中:

(一)宁县苹果产业防灾减灾项目。

计划投资40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400万元,主要用于防霜设备、物资购置及预警系统建立补贴。

(二)宁县苹果产业提质增效项目

计划投资30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62万元,国投定点帮扶资金168万元,其他资金解决7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苹果接穗、落实高接换优、间伐、树形改造、重茬建园、山地果园建设等措施补助。

(三)苹果产业基地巩固提升项目

计划投资30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300万元,主要用于落实品种和土壤改良、提升格架滴灌系统、果园机械及冷链物流车间等措施补助。

五、重点措施

(一)建设管理。在首次公告和经营主体摸底上报的基础上,由县果业发展中心通过政府网发布项目申报公告,公开项目信息。项目实施主体根据自身建设内容和条件,将符合扶持条件的项目向县果业发展中心提出申请(已申报其他补助政策的不能进行重复申报)。由县果业发展中心组织人员对申报的实施主体进行现场评定,遴选出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实施主体落实示范内容和管理措施,项目建设完成后,应及时向县果业发展中心提交项目资料,由县乡村振兴局,县果业发展中心、乡镇组成验收组进行现场验收,经验收符合奖补标准的予以奖补。县果业发展中心对验收合格的实施主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财政部门会同果业发展中心根据奖补标准拨付奖补资金。

(二)运营管理。

1.联农带农机制。对经营性资产,承接奖补的企业、合作社按照资产归村集体的原则,建立分红等利益联结机制,确保资产产生效益。同时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村集体+农户”的发展模式,与农户结成“务工+土地”的互赢的利益联结机制。一是土地流转。按照已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按每亩600元流转价格按年支付给农户。二是入园务工。优先安排脱贫户、监测户参与务工劳务,增加农户务工收入。

2.财务管理。县果业发展中心负责监管资金使用及项目绩效评价,待项目总体验收通过后予以拨付资金。实施单位设立基地巩固提升专账,单独核算,确定专人对项目资金运作进行全程监管,确保专款专用,项目资金计划不随意调整,并实行项目公示制度,增加资金计划的透明度,自愿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3.监督管理。建立跟踪监测和定期评估制度,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分析,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调查评估,及时评价反馈项目实施的质量、效果和群众反响,适时研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各类情况和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执行效果。

(三)后续管护。项目实施主体落实示范内容和管理措施后,对公益性资产应加强后续管护,完善管护标准和规范,由相应的产权主体落实管护责任人,使到企业,到合作社、到户资产产生效益。

七、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能够有效提高苹果基地标准化生产、市场化经营、社会化服务水平,促使果品质量结构更加优化,基地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产业体系更加完善,实现苹果产业全产业链发展。通过项目实施,实现亩均增收3000-4000元。

(二)社会效益。带动项目区域内农户700户通过土地租赁增收1200万元;带动周边劳动力就业3000余人,入园务工人均增收8000元,推动苹果产业提档升级,实现产业兴旺、群众致富。

(三)生态效益。通过实施提升了苹果的生产能力,带动苹果规模化种植,提高了绿色植被覆盖率,可有效降低降水对地表土壤的冲击力,从而减少水土流失,同时减少地表径流,在提高苹果种植质量的同时,对水土流失具有积极的改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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