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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nyncj000/20250407-00026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5-04-0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公示公告

宁县老化果园提质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4-07 浏览次数: 【字体:


     以低产苹果园提质增效为突破口,按照“抚育改造一批、挖潜改造一批、更新栽植一批”的发展思路,通过政策扶持,加快全县果园改造力度,切实提高果园质量,推进苹果产业进步,助推全县乡村振兴。

     一、项目概况

(一)实施主体

农户、村集体

(二)实施地点

全县17个乡镇(除长庆桥镇)。

(三)扶持范围

      按照“突出重点、创新方式”的原则,资金使用主要以“扶持农户、村集体果园”为主,采取“直接奖补”的方式,重点扶持高接换优、重茬建园。

      二、建设内容

(一)高接换优

1.接穗标准

选择瑞雪、瑞阳、瑞香红、维纳斯黄金等特优品种,确保品种纯正、生长健壮、无检疫性病虫害的母本园的接穗。

2、嫁接标准

3-5月在老旧苹果树的主干上,通过劈接法、插皮接等方式,嫁接接穗。乔化园每亩换头55棵左右,矮化园每亩换头110棵以上。

3、嫁接成活率

嫁接后当年成活率达90%以上。

(二)重茬建园

1、建园规格

乔化果园:栽植密度3m*4m,亩栽植55株。

矮化果园(中间砧):栽植密度4m*1.5m,亩均栽植110株,配套滴管、竹竿、立架等设施,立架为水泥杆、钢管或木头等,滴管为简易滴管。

矮化果园(自根砧):栽植密度3.5m*1m,亩均栽植190株,配套滴管、竹竿、立架等设施,立架为水泥杆、钢管或木头等,滴管为简易滴管。

2、苗木成活率

果园建成后当年成活率在90%以上。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预计总投资1446万元,申请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奖补资金525万元,农户自筹921万元。

(一)高接换优

一是脱贫户和监测户对矮化树实施高接换优每亩奖补1200元,对乔化树每亩奖补600元。

二是一般户对矮化树实施高接换优每亩奖补1000元,对乔化树实施高接换优每亩奖补500元。

三是村集体参照脱贫户和监测户执行。

四是单户奖补最高不超过5万元。

(二)重茬建园

一是对脱贫户和监测户建乔化果园每亩奖补1500元,建矮化中间砧果园(配套竹竿、立架、滴管等)每亩奖补3000元,建矮化自根砧果园(配套竹竿、立架、滴管等)每亩奖补4500元。

二是对一般户建乔化果园每亩奖补1300元,建矮化中间砧果园(配套竹竿、立架、滴管等)每亩奖补2800元,建矮化自根砧果园(配套竹竿、立架、滴管等)每亩奖补4300元。

三是村集体参照脱贫户和监测户执行。

四是单户奖补最高不超过5万元。

     四、建设时限

(一)前期准备(2025年1月15日-3月15日)。入户宣传,制定实施方案,衔接资金,组建技术服务队伍。

(二)集中实施(2025年3月16日-6月30日)。按照实施方案,集中推进落实。

(三)总结验收(2025年7月1日-8月30日)。收集整理资料,验收并拨付资金。

     五、工作流程

(一)项目申报:由县果业发展中心通过政府网发布项目申报公告,公开项目信息。农户及村集体根据自身建设内容和条件,将《县2025年苹果产业乡村振兴补贴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提交所在乡镇,由乡镇初审汇总后,以正式文件报县果业发展中心(已申报其他奖补政策的不能进行重复申报)。

(二)组织实施:

一是由县果业发展中心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实地核查,签订承诺书。

二是县果业发展中心根据申报情况细化项目实施方案。

三是乡镇定期检查进度,县果业发展中心随机抽查技术规范性。

四是项目实施主体完成建设内容和管理措施后,由所在乡镇组织初验合格后,以正式文件报请县级验收。县果业发展中心会同县农业农村局组成验收小组进行现场验收,并经实施主体签字确认。

(三)资金拨付:县果业发展中心对验收合格的实施主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拨付奖补资金。

    六、预期效益

(一)经济效益

通过对低效果园改造,每亩增收2000-3000元左右,解决低产果园产量低、品质劣、效益差的问题。

(二)社会效益

一是带动农户入园务工收入,人均年增收4000元;

二是项目建成后,将在全县打造高接换优、重茬建园核心示范点2个,辐射带动全县果园改造建设1.2万亩。

(三)生态效益

通过项目实施,对老旧果园进行提质增效,降低生产成本,推动果园可持续发展。

    七、保障措施

(一)工作机制。县果业发展中心是项目组织协调机构,成立项目工作专班及技术服务团队,果农大户及村集体广泛参与,乡(镇)村级组织实施工作机制。

(二)资金管理。县果业发展中心负责监管资金使用及项目绩效评价,待项目总体验收通过后予以拨付资金。项目确保专款专用,并实行项目公示制度,增加资金计划的透明度,自愿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公示公告。县果业中心随时跟进,对建设进度、资金使用情况定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后续管护。项目实施主体落实示范内容和管理措施后,对公益性资产应加强后续管护,完善管护标准和规范,由相应的产权主体落实管护责任人,使到户资产产生效益


                        宁县果业发展中心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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