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nyncj000/20250827-0009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08-2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公示公告 |
宁县2025年省级财政现代寒旱农业苹果产业发展项目实施主体申报公告
为了加快我县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我县苹果产业防灾减灾示范基地建设,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现代丝路寒旱农业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5〕51号)、《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省级现代丝路寒旱农业苹果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经函〔2025〕7号)文件要求,决定对实施果园防灾减灾示范基地创建的企业、合作社进行补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全县涉果企业、合作社。
二、补贴内容
对2025年实施防雹网、防霜棚建设;购置防霜机、防雹空(燃)气炮等防灾减灾设备设施。
三、补贴标准
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对当年实施主体按照不高于总投资的40%的比例进行奖补。其中:
(一)防雹网/防霜棚搭建。实施面积500亩,总投资至少4000元/亩,每亩补助1200元。
(二)防霜机购置。总投资15万元/台以上,每台补助6万元。
(三)防雹空(燃)气炮的购置。总投资50万元/台以上,每台补助20万元。
四、补贴程序
网上公告—自愿申报—主体遴选—申报主体公示—项目实施—现场验收—兑现补贴。
五、申报时间
2025年8月26日-9月1日。申报期内,申报面积、台数或补助资金达到任务后不再接受申报,超过申报期的不再申报。
六、具体要求
各企业合作社以书面形式进行申报,同时填报《2025年宁县省级现代丝路寒旱农业苹果产业发展项目申报表》,经乡镇村审查、盖章同意后报县果业发展中心审核,并提交实施主体资质证明,公示无异议后进行项目实施,实施期限为公示无异议起30日内为限,预期不予补贴。
企业、合作社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果园照片等证明资料。
联系地址:宁县马坪新区集中办公区
联 系 人:杨少华 联系方式:0934-6629269
宁县果业发展中心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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