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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nyncj000/20260331-0003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6-03-3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乡村振兴

关于《宁县老化果园提质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来源:宁县果业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26-03-31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加快推进全县果园提质增效,提升苹果产业发展水平,按照抚育改造一批、挖潜改造一批、更新栽植一批的思路,根据《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通过政策扶持,鼓励支持全县果农及村集体加快全县果园改造力度,推进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全县乡村振兴。

一、项目概况

(一)实施主体

农户、村集体

(二)实施地点

全县18个乡镇

(三)扶持范围

按照“突出重点、创新方式”的原则,资金使用主要以“扶持农户村集体果园为主采取直接奖补的方式重点扶持高接换优、重茬建园

二、建设内容

(一)高接换优

1.接穗标准

选择瑞雪、瑞阳、瑞香红、维纳斯黄金等特优品种,确保品种纯正、生长健壮、无检疫性病虫害的母本园的接穗。

2、嫁接标准

3-5月在老苹果树的主干上,通过劈接法、插皮接等方式,嫁接接穗。乔化园每亩换头40株以上,矮化园每亩换头110株以上。

3、嫁接成活率

嫁接后当年成活率达90%以上。

(二)重茬建园

1建园规格

乔化果园:栽植密度3m*5m-4m*6m,亩栽植30株以上。

矮化果园(中间砧)栽植密度1.5m*4m-2m*4m,亩均栽植83株以上,配套滴管、竹竿、立架等设施,立架为水泥杆、钢管或木头等,滴管为简易滴管。

矮化果园(自根砧):栽植密度1m*3.5m-1.2*4m,亩均栽植139株以上,配套滴管、立架、围网等设施。

2、苗木成活率

果园建成后当年成活率在90%以上。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2026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奖补资金400万元。

(一)高接换优

一是脱贫户和防止返贫对象对矮化树实施高接换优每亩奖补1200元,对乔化树每亩奖补600

二是一般户对矮化树实施高接换优每亩奖补1000元,对乔化树实施高接换优每亩奖补500

三是村集体参照脱贫户和防止返贫对象执行。

四是单户奖补最高不超过5万元。

(二)重茬建园

一是对脱贫户和防止返贫对象建乔化果园每亩奖补1500元,建矮化中间砧果园(配套立架、滴管、围网等)每亩奖补3000元,建矮化自根砧果园(配套立架、滴管、围网等)每亩奖补4500

二是对一般户建乔化果园每亩奖补1300元,建矮化中间砧果园(配套立架、滴管、围网等)每亩奖补2800元,建矮化自根砧果园(配套立架、滴管、围网等)每亩奖补4300

三是村集体参照脱贫户和防止返贫对象执行

四、建设时限

(一)前期准备(2026115-315日)。入户宣传,制定实施方案,衔接资金,组建技术服务队伍。

(二)集中实施(2026316-531日)。按照实施方案,集中推进落实。

(三)总结验收(202661-731日)。收集整理资料,验收并拨付资金

五、工作流程

(一)项目申报:县果业发展中心通过政府网发布项目申报公告,公开项目信息。农户及村集体根据自身建设内容和条件,将《宁县2026年苹果产业乡村振兴补贴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提交所在乡镇,由乡镇初审汇总后,以正式文件报县果业发展中心(已申报其他奖补政策的不能进行重复申报)。

(二)组织实施:

一是县果业发展中心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二是县果业发展中心根据申报情况细化项目实施方案

三是乡镇定期检查落实进展情况,县果业发展中心随机抽查技术规范性及提质增效措施落实情况。

四是项目实施主体完成建设内容和管理措施后,由所在乡镇组织初验合格后,以正式文件报请县级验收。县果业发展中心会同县农业农村局组成验收组进行现场验收,并经实施主体签字确认

(三)资金拨付:县果业发展中心对验收合格的实施主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拨付奖补资金。

六、预期效益

(一)经济效益

通过对低效果园改造,每亩增收2000-3000元左右,解决低产果园产量低、品质劣、效益差的问题。

(二)社会效益

带动农户入园务工收入,人均年增收4000

项目建成后,将在全县打造高接换优、重茬建园核心示范点2个,辐射带动全县果园提质改造建设1.2万亩。

(三)生态效益

通过项目实施,对老旧果园进行提质增效降低生产成本,推动果园可持续发展

七、保障措施

(一)工作机制。果业发展中心是项目组织协调机构,成立项目工作专班技术服务团队,果农大户及村集体广泛参与,乡(镇)村级组织实施工作机制。

(二)资金管理。县农业农村局、县果业发展中心负责监管资金使用及项目绩效评价,待项目总体验收通过后予以拨付资金。项目确保专款专用,并实行项目公示制度,增加资金计划的透明度,自愿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公示公告。县果业中心随时跟进,对建设进度、资金使用情况定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后续管护。项目实施主体落实示范内容和管理措施后,对公益性资产应加强后续管护,完善管护标准和规范,由相应的产权主体落实管护责任人,使到户资产产生效益

 

                                                               宁县果业发展中心

                                                             2026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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