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人民政府

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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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nyncj000/20231026-00029 发布机构: 宁县农业农村局
生效日期: 2023-10-26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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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 宁县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宁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10-26 浏览次数: 【字体: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宁县农业农村局是全额拨款行政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农业农村方针政策及国家有关“三农”工作的法律法规,落实党的惠农政策。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提出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牧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果业、农业机械化的监督管理。指导粮油、果品、瓜菜、药材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7、组织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管理全县外来物种。负责农村能源监督管理。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依法开展农资市场执法检查和监管工作。承担全县农作物品种管理工作。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依规监测、发布并组织扑灭疫情。指导农牧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10、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编制县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跟踪监督管理。

11、推动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13、组织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对外交流合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外援和援外项目。

14、完成县委、县政府、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农业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宁县农业农村局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为财政预算一级单位,辖8个独立核算单位及5个二级单位,内设12个职能股室,分别为:县畜牧兽医站、果产业发展中心、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村能源建设办公室、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机械化学校、农机监理站、瓜菜蚕桑中心、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心、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局、种子管理站、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内设股室分别为办公室、政策与改革股、发展规划股、市场与信息股、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科技教育股、种植业管理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畜牧渔政管理股、财务与资产管理股、农田基建管理股、乡村建设管理股。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件1、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附件1、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附件1、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件1、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件1、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附件1、公开06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件1、公开07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件1、公开08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附件1、公开09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11790.7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入增加878.41万元,增长8.05%;2022年支出总计11790.7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支出增加842.08万元,增长7.6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正常晋升和省、市专项资金追加造成收入、支出均有所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1790.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90.77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1790.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6.10万元,占17.95%;项目支出9674.67万元,占82.0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1790.77万元。与年相比,各增加1372.13万元,增长13.1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工资正常晋升造成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上年增长了0.49%,卫生健康支较上年增长了4.95%;项目增加致使农林水支出较上年增长了7.7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90.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72.13万元,增长13.1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工资正常晋升造成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上年增长了0.49%,卫生健康支较上年增长了4.95%;上级项目增加造成农林水支出较上年增长了7.75%。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90.9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由县财政代列。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0.6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由县财政代列。

   3.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994.05万元,支出决算为11549.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专项资金年终被追减。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790.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57.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2.27万元,增长18.7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工资正常晋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励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582.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7.36万元,增长275.88%,主要原因是年终追加部分经费用于农民技术培训。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专用燃料费、其他交通费、租赁费、委托业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2.2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专用燃料费、其他交通费、租赁费、委托业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了427.36万元,增长275.88%,主要原因是县财政年终追加部分经费用于农民技术培训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已进行车改,无车辆相关支出。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8,二级项目12,共涉及资金9674.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2.05%。组织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业保险项目”等8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674.6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所有项目参与绩效评价,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组织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省、市县级扶贫专项资金项目等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平均自评得分96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业保险项目”等部分项目绩效自评如下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00.00万元,执行数为2652.06万元,完成预算的110.5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基本完成项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实施进度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督促企业加快项目实施

   “农业保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31.00万元,执行数为71.24万元,完成预算的16.5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基本完成项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实施进度缓慢;二是项目资金支付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督促企业加快项目实施;二是联系财政局加快资金支付

 “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50.00万元,执行数为872.68万元,完成预算的134.2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项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实施进度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督促企业加快项目实施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附件2:宁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农业农村局决算表.XLS

2022年农业农村局绩效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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