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人民政府

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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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nyncj000/20240820-0003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8-20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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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本级)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8-20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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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职能职责

宁县农业农村局是全额拨款行政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农业农村方针政策及国家有关“三农”工作的法律法规,落实党的惠农政策。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提出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牧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果业、农业机械化的监督管理。指导粮油、果品、瓜菜、药材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7、组织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管理全县外来物种。负责农村能源监督管理。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依法开展农资市场执法检查和监管工作。承担全县农作物品种管理工作。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依规监测、发布并组织扑灭疫情。指导农牧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10、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编制县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跟踪监督管理。

11、推动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13、组织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对外交流合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外援和援外项目。

14、完成县委、县政府、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农业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宁县农业农村局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为财政预算一级单位,内设12个职能股室,内设股室分别为办公室、政策与改革股、发展规划股、市场与信息股、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科技教育股、种植业管理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畜牧渔政管理股、财务与资产管理股、农田基建管理股、乡村建设管理股。2023年底单位核定编制75人。共有在职人员80人,其中行政人员14人,非参公事业人员64人,计划内临时工2人;退休人员及离休人员11人(不含已经移交社保),遗属供养及退职人员19人。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等工作。承担党务、新闻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统战、工青妇、职工保健及局属单位考核、系统干部职工年度考核、职工教育培训、督查考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岗位设置、职称评审承办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

(二)政策与改革股。统筹研究和组织制定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建议。提出全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指导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负责全县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专项改革等方面的政策研究、规划意见制定等工作。承担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县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农村三变改革有关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承担农村土地承包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家庭农场建办、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办县委农办日常工作业务。

(三)发展规划股。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和功能区划定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提出扶持全县农业农村发展投资、财政等政策和项目建议。编制县级农业投资建设项目、财政项目投资计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跟踪监督管理。组织局系统农业投资项目专项审计。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产业园区工作,承担农业产业精准扶贫综合协调工作。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负责全县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分析和监测。承担现代农业协调推进、考核评价等相关工作。

(四)市场与信息股。组织协调全县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农产品对外贸易工作。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提出一二三产业结构调整、保护和融合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情况调度与分析;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承担省、市、县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申报、认定和监测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组织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农业展会相关工作。

(五)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协调推进全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落实美丽乡村建设、厕所革命、风貌革命、垃圾革命等工作。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农业农村方面节会、论坛、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六)科技教育股。承担推动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农业科技创新、产业技术、基层农技推广等相关体系建设和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工作。承担外来物种管理、农业标准化、农业生产技术规范制修订相关工作。指导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农业行业学会工作;指导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依法组织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扶贫攻坚帮扶工作。

(七)种植业管理股。起草全县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设施农业、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植物检疫有关工作。起草全县农作物种业发展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救灾备荒种于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负责退耕还林还草有关任务的衔接协调工作,负责局禁毒办日常业务。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组织实施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负责食用农产品、动物产品从种养环节到进入市场和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拟订农产品及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工作。指导生态循环农业、农村能源建设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节能减排工作。承担农业面源污染综合衔接协调工作。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废旧农膜回收及尾菜处理工作。

(九)畜牧渔政管理股。起草全县畜牧业、饲料饲草业、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和建议。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和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工作,组织牧情调度。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起草全县畜禽种业发展政策、规划。组织种畜禽执法管理和种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工作,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起草全县渔业发展政策、规划。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开展渔政监督管理,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十)财务与资产管理股。承担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指导监督系统财务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负责劳动工资、后勤服务和接待、离退休干部、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报送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负责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

(十一)农田基建管理股。提出农田基本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贯彻实施耕地保护政策。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和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十二)乡村建设管理股。负责提出全县乡村建设相关政策建议,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配套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负责农村村级公益设施共管共享,公益性岗位管理协调和管护机制建设。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件1、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附件1、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附件1、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件1、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件1、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附件1、公开06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8038.9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均增长6248.14万元,增长了52.9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正常晋升和省、市专项资金追加造成收入、支出均有所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8038.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854.07万元,占93.43%;其他收入1184.84万元,占6.5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8038.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8.53万元,占6.26%;项目支出16910.37万元,占93.7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6854.0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均增长5063.30万元,增长了42.9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正常晋升和省、市专项资金追加造成收入、支出均有所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6854.0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均增长5063.30万元,增长了42.9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正常晋升和省、市专项资金追加造成收入、支出均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54.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02万元,占0.99%;卫生健康支出59.25万元,占0.35%;农林水支出16627.80万元,占98.6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641.74万元,支出决算为16854.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8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3.35万元,支出决算为167.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6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正常晋升造成支出有所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2.84万元,支出决算为59.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造成支出有所增加。

3.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485.55万元,支出决算为16627.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5.3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专项项目有所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854.0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96.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1157.07万元,减少了5.23%。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励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2.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582.27万元,减少了94.50%,主要原因是培训项目未计入供应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专用燃料费、其他交通费、租赁费、委托业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三公”经费支出。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0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专用燃料费、其他交通费、租赁费、委托业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582.27万元,减少了94.50%,主要原因是培训项目未计入供应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0。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1,二级项目4,共涉及资金16910.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3年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2023年耕地力保护项目、2023年种粮一次性补贴项目、2023年到户产业奖补项目、2023年东西部协作产业奖补项目、2023年厕所革命项目、2023年瓜菜产业奖补项目、2023年金银花产业发展项目、2023年就业基地建设入股项目、2023年扶持家庭农场项目、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2023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2023年加厚高强度地膜科学使用试点项目、2023年马铃薯复种项目1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6910.37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2023年为规范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促进农业项目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严格对照年初县委、县政府制定的目标任务,全年全面完成了各项建设任务。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3年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2023年耕地力保护项目、2023年种粮一次性补贴项目、2023年到户产业奖补项目、2023年东西部协作产业奖补项目、2023年厕所革命项目、2023年瓜菜产业奖补项目、2023年金银花产业发展项目、2023年就业基地建设入股项目、2023年扶持家庭农场项目、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2023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2023年加厚高强度地膜科学使用试点项目、2023年马铃薯复种项目15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 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0万元,执行数为1312.53万元,完成预算的43.7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1.7万亩(其中:新建1.2万亩,提质改造0.5万亩);二是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274万亩。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因项目前期设计、招标、变更等程序烦琐导致项目实施缓慢;二是部分项目内容因天气变冷无法实施。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简化项目实施程序;二是项目早谋划、早实施(附件2、公开01表)。

2. 2023年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00万元,执行数为5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5000万元资金入股;二是完成入股企业建设任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入股企业正处于建设时期,难以分红;二是企业建设进度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督促企业加快建设进度;二是督促企业早日完成分红(附件2、公开02表)。

3.“2023年耕地力保护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506万元,执行数为45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4506万元补助资金发放;二是农业生产良种良法配套措施落实有力,耕地地力水平持续提高,粮食产量稳步增加。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农化因账户更换频繁,导致资金发放不能及时到位;二是部分乡镇录入惠农系统时较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督促乡镇早点录入惠农系统;二是提醒农户尽量不要更换账号(附件2、公开03表)。

4.“2023年种粮一次性补贴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42万元,执行数为7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742万元补助资金发放;二是农业生产良种良法配套措施落实有力,耕地地力水平持续提高,粮食产量稳步增加。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农化因账户更换频繁,导致资金发放不能及时到位;二是部分乡镇录入惠农系统时较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督促乡镇早点录入惠农系统;二是提醒农户尽量不要更换账号(附件2、公开04表)。

5.“2023年到户产业奖补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53.49万元,执行数为853.4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853.49万元补助资金发放;二是对2023监测系统内“三类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进行产业奖补和“五小”产业奖补,对已脱贫户进行“五小”产业奖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农化因账户更换频繁,导致资金发放不能及时到位;二是部分乡镇录入惠农系统时较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督促乡镇早点录入惠农系统;二是提醒农户尽量减少更换账号(附件2、公开05表)。

6.“2023年东西部协作产业奖补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91万元,执行数为3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391万元补助资金发放;二是按照项目企业当年新增投资额的25%进行奖补,用于资助天津市来甘肃受援地区投资落户注册的企业甘肃瑞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宁县治粮仓商贸有限公司、甘肃谷和春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宁县治粮仓生态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宁县香当香农业产业开发有限公司5家企业。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企业账务不健全;二是部分企业实施项目进度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督促企业完善账务,健全财务管理;二是提醒企业加快项目实施进度(附件2、公开06表)。

7.“2023年厕所革命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58万元,执行数为1102.4万元,完成预算的41.4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1102.4万元补助资金发放;二是完成全年改厕任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乡镇改厕进度缓慢;二是部门改厕质量不达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督促企业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二是提醒企业按照建设标准施工(附件2、公开07表)。

8.“2023年瓜菜产业奖补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1万元,执行数为1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131万元补助资金发放;二是确保项目区蔬菜种植户100%得到奖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蔬菜种植品种太多;二是覆种蔬菜面积较小。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合理规划布局,尽量使单品种达到规模化种植;二是动员群众,提高蔬菜覆种率(附件2、公开08表

9.“2023年金银花产业发展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00万元,执行数为1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1500万元补助资金发放;二是确保项目区种植户100%得到奖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在职进度缓慢;二是成活率低。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督促乡镇加快栽植速度;二是督促种植户尽量多浇水,提高成活率(附件2、公开09表)。

10.“2023年就业基地建设入股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50万元资金入股;二是确保入股资金及时入股到位。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企业处于建设期,前期不能分红;二是企业建设进度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督促企业加快建设进度;二是督促企业早日完成分红(附件2、公开10表)。

11.“2023年扶持家庭农场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万元,执行数为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18万元资金奖补;二是确保奖补项目公平、公正。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申报报的家庭农场较多;二是奖补资金太少。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争取更多资金奖补优秀家庭农场;二是资格筛选时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附件2、公开11表)。

12.“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00万元,执行数为1605.31万,完成预算的89.1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1605.31万元资金奖补;二是确保奖补项目公平、公正。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实施进度缓慢;二是资金支付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督促乡镇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二是协调财政局做好资金支付(附件2、公开12表)。

13.“2023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项目招标等程序。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实施进度缓慢;二是项目隔年实施。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督促种子管理站加快项目实施进度(附件2、公开13表)。

14.“2023年加厚高强度地膜科学使用试点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4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项目招标等程序。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实施进度缓慢;二是项目隔年实施。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督促种子管理站加快项目实施进度(附件2、公开14表)。

15.“2023年马铃薯复种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1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5万元,执行数为90.6万元,完成预算的46.4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马铃薯示范点的建设任务;二是确保奖补项目公平、公正。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实施进度缓慢;二是资金支付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督促乡镇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二是协调财政局做好资金支付(附件2、公开15表)。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详见附件3:2023年单位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附件1:2023年农业农村局决算公开数据.pdf

附件2: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pdf

附件3:2023年农业农村局单位整体绩效评价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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