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nyncj000/20240830-0004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8-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务公开 |
宁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机化方面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有关全县农机化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农机管理服务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农业机械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甘肃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和事故处理条例》)等。
2.负责全县农机产品质量监督,组织农机产品适用性试验,开展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负责农机行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负责农机人才开发、培训。组织指导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3.负责全县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机安全教育;农机维修、农机经营、服务组织等行业管理。
4.负责全县农机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县机械化农业生产和农机服务组织的服务、经营活动,组织开展农业机械跨区作业等社会化服务。
5.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农机行业信息网络建设、农机化统计工作,发布农机行业有关信息。
6.负责农机行业项目资金争取、立项申请和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组织农业机械化抗灾救灾、生产自救工作;承办县政府和省、市农机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宁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属全额财政拨款二级预算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县编委下达我单位事业编制26人,机构下设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农机技术推广站。2023年底财政供养人员89人,在职职工25人,离休人员1人,遗属供养26人,退休人员37人已经移交社保,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件1)
二、收入决算表(附件1)
三、支出决算表(附件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件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件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附件1)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附件1)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252.9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52.37万元,增长25.12%,主要原因是2023年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增加、公务员车补、社会保险缴费、人员工资调整、离退休人员取暖费、遗属供养、抚恤金支出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252.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52.96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252.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5.26万元,占38.41%;项目支出1387.70万元,占61.5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252.96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452.37万元,增长25.12%。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公务员车补、社会保险缴费、人员经费增加、抚恤金支出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52.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2.37万元,增长25.12%。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公务员车补、社会保险缴费、人员经费增加、抚恤金支出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52.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59万元,占6.15%;卫生健康支出18.39万元,占0.82%;农林水支出2095.98万元,占93.0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30.12万元,支出决算为2252.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3.79%。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5.38万元,支出决算为138.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1.9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取暖费、遗属供养、抚恤金等支出年初预算数由财政待编。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32万元,支出决算为18.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死亡,部分单位缴费未支出。
3.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1.42万元,支出决算为2095.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3.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增加、公务员车补、社会保险缴费、人员工资调整、离退休人员取暖费、遗属供养、抚恤金支出及年中追加公用经费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5.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46.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11万元,下降3.54%,主要原因是2022年实施的高效农业发展项目(县级先进机具补贴配套资金)决算列入人员经费,2023年机构改革工作人员划转,人员退休、死亡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及离退休(含遗属供养人员)工资、取暖费及抚恤金等。
公用经费18.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5万元,下降49.98%,主要原因是部分产生费用当年未支出,公务员车补充计入公用经费,人员编制数量减少,经费压减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会费、福利费、水费、电费、劳务费、维修维护费、租赁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19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产生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19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产生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5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会费、福利费、水费、电费、劳务费、维修维护费、租赁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51万元,下降50.0%,主要原因是部分产生费用结转到2024年支出,公务员车补充计入公用经费,人员编制数量减少,经费压减等。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72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未产生会议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原值364041.79元,累计折旧299851.37元,固定资产净值为64190.42元。共有车辆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1878.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3.39%。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组织对农机具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高效农业发展项目(县级机具补贴资金)、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省级农机具购置与应用补贴(农机服务主体装备能力提升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78.8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全年落实国家农机化补贴政策,进一步加快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引领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按照按照《宁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预算绩效实施方案》及各级绩效管理要求,对照具体指标内容,追溯补贴全过程,设置一级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并细化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认真落实单位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安排,年初制定绩效目标,项目实施过程中执行绩效监控,对照具体指标内容,追溯补贴全过程,对照目标赋分逐项进行绩效评价。严格按照年初部门预算开展工作,严格落实预算执行,支出严格遵守财政法规,符合资金兑付程序,达到预期目标,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和预期效果。
二、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2)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农机具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高效农业发展项目(县级机具补贴资金)、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省级农机具购置与应用补贴(农机服务主体装备能力提升项目)共4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53.80万元,执行数为1245.00万元,完成预算的99.2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年共受理申请1242份,共补贴各类机械1307台,受益农户855户,补贴资金1245.00万元,拉动农民投资人4651.16万元,完成全年绩效目标任务,评价得分97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近年农机装备更新换代,上级下达的补贴资金不能满足当年全县购机主体的购机补贴需求。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进一步增加补贴资金预算,满足当下群众购机需求,从而更好地推动农机装备优化调整,农机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应用。
2.高效农业发展(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8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项目资金200万元,补贴农业机械22台,其中,种子烘干机1台、300t/d烘干塔1台、2104拖拉机2台、2204拖拉机1台、4行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1台、5行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1台、5行玉米籽粒联合收获机7台、6行玉米籽粒联合收获机1台、6行摘穗剥皮型自走式玉米收获机2台、8行摘穗剥皮型自走式玉米收获机2台、马铃薯种植和收获机各1台,10公斤每秒的谷物联合收割机1台,拉动社会投资810.76万元,补贴百万元以上机械1台,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提升2.1个百分点。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补贴资金不能满足群众购机需求。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进一步增加补贴资金预算,满足当下群众购机需求,从而更好地推动农机装备优化调整,农机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应用,更有效地促进宁县现代农业发展。
3.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20.00万元,执行数为10.00万元,完成预算的3.12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年下达我县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320万元,托管综合面积4万亩,其中:冬小麦面积2万亩、玉米面积2万亩。我县围绕冬小麦和玉米耕、种、收环节制定了实施方案,在全县公开选聘并签订服务组织36家,完成了项目任务,落实补助资金320万元,完成机耕、旋播和机收托管综合面积4万多亩,服务小农户数量4.1万户,服务小农户面积16.365万亩。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资金支付率太低。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资金兑付。
4.省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0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5.00万元,执行数为92.43万元,完成预算的88.0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依托承接主体建立了集中连片示范基地3处,示范推广深松深耕、精量播种、高效植保、低损收获等作业技术;扶持项目承接主体购置关键薄弱农机装备22台,有效解决了小麦及大豆玉米生产薄弱环节机具短缺问题;承接举办了全省小麦机收开镰仪式暨机收减损大比武活动1次、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现场演示会3场次,并通过各级新闻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了项目实施的积极效应。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资金支付率没有达到100%。下一步改进措施:及时兑付项目下剩资金。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为“优”,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宁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3)。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附件1:宁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pdf
附件2:宁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3年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pdf
附件3:宁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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