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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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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5-02-12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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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农业农村局(本级)预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2-12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5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单位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单位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5单位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一)职能职责

宁县农业农村局是全额拨款行政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农业农村方针政策及国家有关“三农”工作的法律法规,落实党的惠农政策。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提出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牧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果业、农业机械化的监督管理。指导粮油、果品、瓜菜、药材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

7、组织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管理全县外来物种。负责农村能源监督管理。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依法开展农资市场执法检查和监管工作。承担全县农作物品种管理工作。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依规监测、发布并组织扑灭疫情。指导农牧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10、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编制县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跟踪监督管理。

11、推动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13、组织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对外交流合作,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农业外援和援外项目。

14、完成县委、县政府、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农业单位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宁县农业农村局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为财政预算一级单位,内设四办一部(党政综合办、产业振兴办、项目办、人居办,奋进农业人编辑部)13个股室(人秘股、科教股、财务股、种植业管理股、畜牧渔政管理股、市场信息股、农田基建管理股、发展规划股、招商引资股、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股、人居环境建设股、农业环保股户厕改造股)。下属事业单位8(瓜菜中心、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能源办、种子管理站、农广校、经管局、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有二级单位3农机机械化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果业发展中心2024年底单位核定编制91人。共有在职人员105人,其中行政人员18人,非参公事业人员84人,计划内临时工2人,天津挂职副局长1人;退休人员及离休人员16人(不含已经移交社保),遗属供养及退职人员14人。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等工作。承担党务、新闻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统战、工青妇、职工保健及局属单位考核、系统干部职工年度考核、职工教育培训、督查考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岗位设置、职称评审承办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

(二)政策与改革股。统筹研究和组织制定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建议。提出全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指导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负责全县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专项改革等方面的政策研究、规划意见制定等工作。承担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县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农村三变改革有关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承担农村土地承包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家庭农场建办、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办县委农办日常工作业务。

(三)发展规划股。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和功能区划定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提出扶持全县农业农村发展投资、财政等政策和项目建议。编制县级农业投资建设项目、财政项目投资计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跟踪监督管理。组织局系统农业投资项目专项审计。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产业园区工作,承担农业产业精准扶贫综合协调工作。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负责全县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分析和监测。承担现代农业协调推进、考核评价等相关工作。

(四)市场与信息股。组织协调全县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农产品对外贸易工作。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提出一二三产业结构调整、保护和融合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情况调度与分析;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承担省、市、县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申报、认定和监测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组织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农业展会相关工作。

(五)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协调推进全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落实美丽乡村建设、厕所革命、风貌革命、垃圾革命等工作。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农业农村方面节会、论坛、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六)科技教育股。承担推动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农业科技创新、产业技术、基层农技推广等相关体系建设和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工作。承担外来物种管理、农业标准化、农业生产技术规范制修订相关工作。指导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农业行业学会工作;指导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依法组织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扶贫攻坚帮扶工作。

(七)种植业管理股。起草全县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设施农业、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植物检疫有关工作。起草全县农作物种业发展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救灾备荒种于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负责退耕还林还草有关任务的衔接协调工作,负责局禁毒办日常业务。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组织实施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负责食用农产品、动物产品从种养环节到进入市场和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拟订农产品及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工作。指导生态循环农业、农村能源建设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节能减排工作。承担农业面源污染综合衔接协调工作。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废旧农膜回收及尾菜处理工作。

(九)畜牧渔政管理股。起草全县畜牧业、饲料饲草业、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和建议。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和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工作,组织牧情调度。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起草全县畜禽种业发展政策、规划。组织种畜禽执法管理和种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工作,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起草全县渔业发展政策、规划。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开展渔政监督管理,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十)财务与资产管理股。承担编报单位预算并组织执行。指导监督系统财务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负责劳动工资、后勤服务和接待、离退休干部、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报送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负责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

(十一)农田基建管理股。提出农田基本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贯彻实施耕地保护政策。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和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十二)乡村建设管理股。负责提出全县乡村建设相关政策建议,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配套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负责农村村级公益设施共管共享,公益性岗位管理协调和管护机制建设。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5单位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2025单位收支总预算26005.942472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5年收入预算26005.942472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7571839.7万元,占99.0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收入248.758502万元,占0.86%;

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26005.942472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1479.52397万元,占5.69%;项目支出24277.66万元,占93.35%;上年结转248.758502万元,占0.96%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26005.942472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6.6786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5.862913万元、农林水支出25673.40089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单位(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5年基本支出1479.52397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00.642986万元,增长7.3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乡村振兴局并入宁县农业农村局。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428.523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支出51.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二)项目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4526.418502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了23679.418502万元,增加了2795.6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提前批转移支付项目较多(因机构改革,原乡村振兴局并入宁县农业农村局,所有衔接资金项目预算进入农业农村局预算项目)。

其中:普惠金融发展支出项目2个,主要是项目1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目,项目资金1142.00万元。项目22025年省级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目,项目资金379.00万元。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3个,主要是项目1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项目资金8025.00万元。项目2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项目资金5393.00万元。

项目32025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项目资金3500.00万元。

农业结构调整补贴项目2个,主要是项目12025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项目,项目资金620.00万元;项目2: 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项目,项目资金122.00万元。

农村合作经费项目1个,为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项目资金547.66万元。

耕地建设与利用项目1个,2025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项目资金4539.00万元。

招商引资项目1,为2025年招商专班工作经费,金额为10万元。

五、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0.0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0.0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00%。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1.培训费0.00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了9.1万元,减少了100%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1.会议费0.00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共计83.917505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3.671701万元,增长4.5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原乡村振兴局并入农业农村局,人员数量增加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5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2025年,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00万元,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0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4年末固定资产净值166.924153万元。其中:办公用房2340平方米,价值85.076184万元。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个,2025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0.0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未安排预算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5年本单位计划征收13.80万元。主要是农业综合执法罚没费。

(三)重点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目

1、项目概况:2025年宁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计划完成大田玉米直接物化成本保险160000完全成本保险20000亩,油菜保险9000亩,能繁母猪保险5000头,荷斯坦奶牛保险200头,育肥猪保险50000头,冬小麦直接物化成本保险120000完全成本保险10000,苹果保险38000亩,肉牛保险9000头,肉羊保险15000只,露地蔬菜保险5000亩,设施蔬菜:日光温室保险50棚,钢架拱棚保险900棚,棚内蔬菜保险950,鸡保险200000只,土蜂保险5000,金银花保险7000

2、立项依据: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林业和草原局、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农业保险计划的通知》(202480)文件要求,全县2025年农业保险中承保6个中央补贴品种、6个省级补贴品种及2“一县一品”特色品种

3、实施主体:项目由宁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组织,根据2023-2025年农业保险招标结果,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县支公司承保盘克镇、湘乐镇、金村乡、九岘乡、春荣镇、南义乡;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县支公司承保米桥镇、平子镇、良平镇、中村镇、早胜镇、新宁镇;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县支公司承保长庆桥镇、新庄镇、太昌镇、和盛镇、焦村镇、瓦斜乡养殖业由县畜牧兽医站负责,各乡镇和承保公司具体落实;苹果由县果业发展中心负责,各乡镇和承保公司具体落实;小麦、油菜、玉米、金银花由县农技中心负责,各乡镇和承保公司具体落实;设施蔬菜和露地蔬菜由县瓜菜中心负责,各乡镇和承保公司具体落实

4、实施周期:2025年全年

5、实施计划:2025年宁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计划完成大田玉米直接物化成本保险160000完全成本保险20000亩,油菜保险9000亩,能繁母猪保险5000头,荷斯坦奶牛保险200头,育肥猪保险50000头,冬小麦直接物化成本保险120000完全成本保险10000,苹果保险38000亩,肉牛保险9000头,肉羊保险15000只,露地蔬菜保险5000亩,设施蔬菜:日光温室保险50棚,钢架拱棚保险900棚,棚内蔬菜保险950,鸡保险200000只,土蜂保险5000,金银花保险7000

6、年度预算安排:2025年中央财政安排补助资金1142.00万元。

7、预期总体目标:年完成政策性种植业保险36.995万亩(棚),养殖业保险28.42万头(箱),保费预计1521万元,承保农户2.8万户,提供产业风险保障5.4亿元。

(四)单位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单位管理转移支付21993.3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了19902.96万元,增加了952.14%,上升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乡村振兴局并入宁县农业农村局,所有衔接资金项目预算进入农业农村局预算项目。

具体项目有:

项目1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目,项目资金1142.00万元。

项目22025年省级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目,项目资金379.00万元。

项目3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项目资金8025.00万元。

项目4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项目资金5393.00万元。

项目52025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项目资金3500.00万元。

项目62025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项目,项目资金620.00万元。

项目7: 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项目,项目资122.00万元。

项目8: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项目资金547.66万元。

项目92025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项目资金4539.00万元。

项目102025年招商引资工作专班工作经费,项目资金10.0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4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2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2个,公开率为1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47月,组织开展1-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16个,占本单位项目的80%。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14个,完成率为87.5%。“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因资金支付不及时,造成项目进度实施缓慢。开展1-9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16个,占本单位项目的80%。截至12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16个,完成率为100%。“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因资金支付不及时,造成项目进度实施缓慢;部分项目因为天气的原因造成进度缓慢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4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20个,其中,县级项目支出8个,转移支付项目12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4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280.00万元,2025年度增加单位预算项目8个,增加400%。同时对政策和项目资金管理作出调整的2个。

(二)2025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5年,纳入单位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0个。其中,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基本运行、重点履职、单位综合、可持续发展能力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8个、三级指标30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1个、三级指标26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单位(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单位(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544dc8e23274b3ca532884d70e84741.gif附件1:宁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单位(本级)预算公开表pdf

附件2:宁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2025年预算项目绩效表.pdf


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5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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