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1026nyncj000/20260312-00012 | 发布机构: | 宁县农业农村局 |
| 生效日期: | 2026-03-12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务公开 |
宁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部门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宁县农业农村局是全额拨款行政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农业农村方针政策及国家有关“三农”工作的法律法规,落实党的惠农政策。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提出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牧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果业、农业机械化的监督管理。指导粮油、果品、瓜菜、药材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7、组织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管理全县外来物种。负责农村能源监督管理。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依法开展农资市场执法检查和监管工作。承担全县农作物品种管理工作。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依规监测、发布并组织扑灭疫情。指导农牧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10、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编制县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跟踪监督管理。
11、推动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13、组织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对外交流合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外援和援外项目。
14、完成县委、县政府、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农业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宁县农业农村局为全额拨款行政部门,为财政预算一级部门,内设四办一部(党政综合办、产业振兴办、项目办、人居办,奋进农业人编辑部)、13个股室(人秘股、科教股、财务股、种植业管理股、畜牧渔政管理股、市场与信息股、农田基建管理股、发展规划股、招商引资股、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股、人居环境建设股、农业环保股、户厕改造股)。下属事业部门8个(瓜菜中心、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能源办、种子管理站、农广校、经管局、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有二级部门3个(农机机械化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果业发展中心)。2025年底部门核定编制287人。共有在职人员315人,其中行政人员40人,参公人员4人,非参公事业人员271人,计划内临时工2人,天津挂职副局长1人;退休人员及离休人员17人(不含已经移交社保),遗属供养及退职人员55人。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等工作。承担党务、新闻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统战、工青妇、职工保健及局属部门考核、系统干部职工年度考核、职工教育培训、督查考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岗位设置、职称评审。承办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
(二)政策与改革股。统筹研究和组织制定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建议。提出全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指导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负责全县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专项改革等方面的政策研究、规划意见制定等工作。承担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县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农村“三变”改革有关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承担农村土地承包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家庭农场建办、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办县委农办日常工作业务。
(三)发展规划股。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和功能区划定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提出扶持全县农业农村发展投资、财政等政策和项目建议。编制县级农业投资建设项目、财政项目投资计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跟踪监督管理。组织局系统农业投资项目专项审计。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产业园区工作,承担农业产业精准扶贫综合协调工作。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负责全县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分析和监测。承担现代农业协调推进、考核评价等相关工作。
(四)市场与信息股。组织协调全县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农产品对外贸易工作。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提出一二三产业结构调整、保护和融合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情况调度与分析;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承担省、市、县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申报、认定和监测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组织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农业展会相关工作。
(五)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协调推进全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落实美丽乡村建设、厕所革命、风貌革命、垃圾革命等工作。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农业农村方面节会、论坛、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六)科技教育股。承担推动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农业科技创新、产业技术、基层农技推广等相关体系建设和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工作。承担外来物种管理、农业标准化、农业生产技术规范制修订相关工作。指导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农业行业学会工作;指导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依法组织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扶贫攻坚帮扶工作。
(七)种植业管理股。起草全县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设施农业、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植物检疫有关工作。起草全县农作物种业发展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救灾备荒种于的储备、调拔,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负责退耕还林还草有关任务的衔接协调工作,负责局禁毒办日常业务。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组织实施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负责食用农产品、动物产品从种养环节到进入市场和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拟订农产品及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工作。指导生态循环农业、农村能源建设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节能减排工作。承担农业面源污染综合衔接协调工作。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废旧农膜回收及尾菜处理工作。
(九)畜牧渔政管理股。起草全县畜牧业、饲料饲草业、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和建议。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和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工作,组织牧情调度。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起草全县畜禽种业发展政策、规划。组织种畜禽执法管理和种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工作,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起草全县渔业发展政策、规划。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开展渔政监督管理,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十)财务与资产管理股。承担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指导监督系统财务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负责劳动工资、后勤服务和接待、离退休干部、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报送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负责局属部门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
(十一)农田基建管理股。提出农田基本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贯彻实施耕地保护政策。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和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十二)乡村建设管理股。负责提出全县乡村建设相关政策建议,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配套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负责农村村级公益设施共管共享,公益性岗位管理协调和管护机制建设。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6年部门收支总预算34766.79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部门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6年收入预算34766.79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227.98万元,占78.32%;
上年结转收入7538.81万元,占21.68%。
(二)支出预算
2026年支出预算34766.79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4932.49万元,占14.19%;项目支出22295.49万元,占64.13%;上年结转7538.81万元,占21.68%。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27227.98万元,包括:科学技术支出1622.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9.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0.70万元、农林水支出24594.9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6年基本支出4932.49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262.40万元,增长5.6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工资、取暖费等增涨。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668.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支出263.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二)项目支出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2295.49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302.19万元,增长1.3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专项项目有所增加。
科学技术支出项目3个,主要是项目1:2026年动物疫病防控专项资金项目,项目资金11.40万元;项目2:乡站工作人员补助项目,项目经费103.68万元;项目3:村级防疫员补助项目,项目资金118.22万元。
事业运行项目2个,主要是项目1:宁县2026年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规费返还补助项目,项目资金3.00万元;项目2: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工作补助项目,项目资金2.00万元。
病虫害防治项目6个,主要是项目1: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项目,项目资金80.84万元;项目2:2026年农作物主要病虫防治补助项目,项目资金15.00万元;项目3:2026年省级动物防疫补助经费项目,项目资金:67.30万元。
稳定农民收入补贴项目1个,项目是2026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项目资金4538.00万元。
农业生产发展项目7个,主要是项目1:2026年省级现代寒旱农业发展项目,项目资金23.00万元;项目2: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粮改饲122万元,畜牧良种补贴7.5万元)项目,项目资金129.50万元;项目3: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农机具购置与应用补贴)项目,项目资金1128.00万元;项目4:2026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资金预算的通知(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120万元),项目资金120.00万元;项目5:2026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资金预算的通知(小麦一喷三防185万元),项目资金185.00万元;项目6:2026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资金预算的通知(大豆玉米带状复核种植300万元)项目,项目资金300.00万元;项目7:2026年省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项目,项目资金90.00万元。
农村合作经济项目1个,项目是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项目资金437.00万元。
农业生态资源保护项目2个,主要是项目1:2026年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补助项目,项目资金30.00万元。项目2:2026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草原禁牧补助与草畜平衡奖励)项目,项目资金84.55万元。
耕地建设与利用项目1个,主要是项目1:2026年省级农业相关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耕地质量保护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含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项目资金6.00万元。
其他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目3个,主要是项目1: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项目资金5121.00万元;项目2: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项目资金4968.00万元;项目3:2026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财政衔接补助项目,项目资金3550.00万元。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目1个,是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目,项目资金1184.00万元。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26年预算数为27227.98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了3227.54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项目有所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数为0万元,和2025年持平。
五、部门(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4.50万元,较2025年预算增加4.5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较2025年预算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较2025年预算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较2025年预算增加3.00万元,增长100.00%。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培训费0.5万元,较2025年预算增加0.5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用于2026年部门干部培训支出。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会议费1.00万元,较2025年预算增加1.00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用于2026年项目验收、招商引资等会议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57.49万元,较2025年预算减少26.43万元,减少了31.4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有所减少。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6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97.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97.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2026年,部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00万元,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0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716.67万元。其中办公用房5899.82平方米,价值270.76万元;设备4435个(台、辆等),价值403.70万元;家具和用具2315个(套),价值42.21万元。预算部门(部门)共有公务用车3辆,价值10.61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2026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614.75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二)非税收入情况
本部门2026年无非税收入。
(三)重点项目情况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核心是向符合条件的种地农户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引导农户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稳定粮食生产,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防止撂荒。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面积以确权面积为准,未确权以二轮承包面积为基础据实核减;资金通过惠农“一卡通/一折通”直达农户,严禁截留、挤占、挪用。
2、立项依据
⑴.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⑵.政策文件:《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2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预算通知;省级、市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与资金管理细则。
⑶.工作要求:落实国家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稳定耕地面积与粮食播种面积,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
3、实施主体
牵头单位:宁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面积核定、对象认定、政策宣传、公示、资料审核、绩效自评)。
监管与拨付单位:宁县财政局(负责资金预算下达、专户管理、拨付监管、绩效评价)。
一线落实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入户摸排、面积核实、村级公示、信息录入、纠纷调处)。
代发单位:惠农补贴代发金融机构(负责“一卡通”精准发放)。
4、实施周期
2026年1月1日—2026年6月30日。
1—3月:面积摸排、核实、公示、汇总上报。
4—5月:县级审核、资金测算、方案批复、拨付准备。
6月30日前:完成补贴资金全部发放、资料归档、绩效自评。
5、实施计划
⑴.摸底核实:以村为单位逐户核实承包耕地面积,核减非农占地、设施农用地、林地、草地、抛荒1年以上及质量不达标的耕地,形成清册。
⑵.公开公示:村、乡两级公示不少于7天,接受群众监督与异议核查。
⑶.县级审核:农业农村部门汇总审核,会同财政确定补贴标准与发放清单。
⑷.资金拨付:财政将资金拨付至代发金融机构,通过“一卡通”直达农户账户,标注补贴名称。
⑸.归档与监管:建立台账,留存公示、发放、核查资料;开展抽查与绩效跟踪,确保合规高效。
6、年度预算安排
资金来源:2026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专项转移支付。
补贴标准:县域内统一标准,依据上级下达资金总额与核定补贴面积测算。
资金用途:全部用于符合条件农户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封闭运行。
监管要求:不得用于工作经费、项目建设、偿还债务等,严禁虚报冒领、截留挪用。
7、预期总体目标
⑴.政策全覆盖:符合条件农户应补尽补,发放及时率100%,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⑵.耕地保护:有效遏制撂荒、非农化、非粮化,耕地保有量稳定,地力水平稳步提升。
⑶.粮食安全:调动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与产量,夯实粮食生产基础。
⑷.资金绩效:资金规范安全、直达快享,全过程绩效管理到位,顺利通过各级核查与审计。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6年,部门管理转移支付18507.19万元,较2025年预算减少了3486.11万元,减少15.8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6年转移支付项目有所减少。
1.一般性转移支付18275.89万元,具体项目有:
(1)项目1:2026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项目资金4538.00万元;
(2)项目2: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项目资金437.00万元;
(3)项目3: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项目资金5121.00万元;
(4)项目4: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项目资金4968.00万元;
(5)项目5: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目,项目资金1184.00万元;
⑹项目6: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粮改饲122万元,畜牧良种补贴7.5万元),项目资金129.5万元;
⑺项目7: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农机具购置与应用补贴)项目,项目资金1128.00万元;
⑻项目8:2026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资金预算的通知(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120万元)项目,项目资金120.00万元;
⑼项目9:2026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资金预算的通知(小麦一喷三防185万元)项目,项目资金185.00万元;
⑽项目10:2026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资金预算的通知(大豆玉米带状复核种植300万元)项目,项目资金300.00万元;
⑾项目11:2026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草原禁牧补助与草畜平衡奖励)项目,项目资金84.55万元;
⑿项目12: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预算的通知(基层动物防疫人员(实施强制免疫注射)补助经费30.84万元,“先打后补”补助经费30万元,全省动物疫病监测净化和疫病防控补助经费20万元)项目,项目资金80.84万元;
2.专项转移支付231.30万元,具体项目有:
⑴项目1:2026年省级现代寒旱农业发展项目,项目资金23.00万元;
⑵项目2:2026年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补助项目,项目资金30.00万元;
⑶项目3:2026年省级农业相关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农作物主要病虫防治补助资金15万元),项目资金15.00万元;
⑷项目4:2026年省级农业相关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耕地质量保护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含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6万元),项目资金6万元;
⑸项目5:2026年省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项目资金90.00万元;
⑹项目6:2026年省级动物防疫补助经费资金预算的通知,项目资金31.00万元;
⑺项目7:2026年省级动物防疫补助经费资金预算的通知,项目资金36.3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5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宁县委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部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意见》(宁办发〔2023〕13号)《宁县财政关于印发<宁县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6个管理办法和工作规程的通知》(宁财发〔2023〕63号)等文件要求,我们将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5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17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17个,公开率为1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5年7月,组织开展1-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106个,占本部门项目的100%。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57个,完成率为53.77%。“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因资金支付不及时,造成项目进度实施缓慢;部分项目因为天气的原因造成进度缓慢。开展1-9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106个,占本部门项目的100%。截至10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69个,完成率为65.09%。“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因资金支付不及时,造成项目进度实施缓慢;部分项目因为天气的原因造成进度缓慢。绩效运行监控在部门内部通报整改情况:除跨年项目以外,其余项目已全部实施结束。项目资金执行率偏低问题,我部门正在积极协调财政局进行筹备资金支付。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5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106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1个,项目支出105个,转移支付项目46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5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2026年度增加部门预算项目2个,增长率11.76%。同时对政策和项目资金管理作出调整的3个。
(二)2026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6年,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个、三级指标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个、三级指标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部门(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
宁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预算项目绩效表.pdf
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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