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人民政府

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621026nyncj000/20210520-0009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05-20 废止日期:
文 号: 宁农发〔2021〕78号 所属主题: 重大项目

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宁县高素质农民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宁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1-05-2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科发〔2021〕11号)、《庆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1年市列为民办实事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的通知》(庆农发〔2021〕8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产业发展实际,县农业农村局制定了《2021年宁县高素质农民培训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实施。

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25日

宁县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高素质农民培育的相关部署和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明确培育任务,规范培育实施,提升培育质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育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盯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围绕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的实施,以全力推进牛、羊、菜、果、薯、药等六大优势产业发展为目标,以“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为遵循,大力开展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培育,加快培育一支适应产业发展,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乡村急需高素质农民队伍。

 二、培育要求

(一)突出培训重点。2021年宁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育类型以经营管理型(包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农村创新创业青年和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等),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包括种养加能手、农机手、优势特色产业生产人员和服务人员等)为重点,共开展2100人的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重点突出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经营管理、标准化生产、全程质量管控、品牌创建、产品营销等内容;农村创新创业青年培训重点突出创业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培养,包括人文素质、创业精神、产业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等内容;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训重点突出思想政治、法治制度、村庄建设与环境整治、生态文明、绿色发展、休闲农业以及文旅、教育、社保、就业、救助等社会事业发展内容;优势特色产业生产人员和服务人员培训重点突出生产关键环节的关键技术和服务关键领域的关键技能等内容。

(二)保证培育时间。高素质农民培育根据培训内容和培训需求,经营管理型培育的时间不少于15天(含线上2天,共12个小时的学习),其中,综合素养课、专业技能课和能力拓展课按照总学时的20%、60%和20%进行课程设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的实习实训原则上不少于3天;农村创新创业青年和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训的实习实训原则上不少于5天;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育的时间不少于8天,其中,综合素养课、专业技能课和能力拓展课按照总学时的10%、80%和10%进行课程设置,实习实训原则上不少于4天。

(三)灵活培育方式。依据农业生产季节合理设置培训时间,结合农时分段开展培训。优化组合集中学习、实习实训等培育方式,农村创新创业青年培训增加孵化指导。

1.集中学习。以集中授课、典型介绍、案例教学、讨论交流等形式开展。

2.实习实训。组织学员到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强镇、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平台实操演练,提升技能水平。

3.观摩交流。组织学员重点依托国家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农业产业园等开展实地案例教学和现场学习交流,“走出去”拓宽发展思路,学习发展经验,提升发展能力。

4.线上学习。充分利用“云上智农”手机APP或“老刀学霸”手机APP等开展在线学习,签订线上学习合作协议,确定在线学习课程或学习内容,确保线上学习质量。

5.孵化指导。在模拟创业环境下,组织学员创业见习和创业实训,演练创业过程。

(四)加快培育进度。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训作为市列为民办实事项目,市政府将定期调度培训进展情况,请各培训机构确定专人(确定1名专职工作人员,将姓名、联系电话报县农业农局科教股),接时报送培训进展情况。要求第二季度完成培训任务的25%,第三季度完成培训任务的50%,11月底全面完成培训任务,对进度滞后的培训机构将在全县通报督促。

(五)规范经费使用。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转移支付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1〕7号)精神,经营管理型培育经费按照人均不超过4000元、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按照人均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主要用于场地租用、课堂培训及实训、观摩交流、线上学习、聘请教师、培训设备及耗材、学员食宿费、交通费、跟踪服务费、工作人员差旅费等与培训直接相关的合理性支出,采取钱随事走的办法合理列支。不得用于培育机构的基本建设,不得切块给各部门使用。项目资金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财政补助资金足额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

三、培育实施

(一)确定培育机构,分解培育任务。根据庆农发〔2021〕85号《庆阳市农业农局关于做好2021年市列为民办实事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县今年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共2100人(含合作社理事长培训150人)。其中:由经管局负责培训合作社理事长150人,瓜菜中心培训200人,农技中心培训300人,畜牧站培训300人,果业发展中心培训300人,农业农村局项目办培训150人,农机中心培训200人,农广校培训500人。

(二)制定培育计划。培育机构要从培育对象、培育时间、培育内容、培育方式、教师遴选、教材选编、组织实施、跟踪服务、总结评价等方面,依据培育工作实施的先后顺序,制定简单明了、操作性强的培育计划,报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

(三)遴选培育对象。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对象为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和能吃苦、肯干事、想创业、盼致富的农村创新创业青年。各培育机构要按照培育的类型和任务,认真做好培育对象的摸底调查和遴选工作,准确掌握培育对象的产业规模、从业年限、技能水平和培训需求等信息,建立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库,组织有意愿、有需求、有基础,符合条件的农民,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www.ngx.net.cn)“农民教育培训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手机APP(或“甘农云”手机APP)报名参加培育。

(四)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教材。根据培育计划,按照不同的培育类型进行不同培训内容的设置和学时安排,各专业课程包含综合素养课(主要包括农业农村政策法规、生态环保、文化素养、融资贷款、禁毒知识、艾滋病防治、农民工权益维护等)、专业技能课(主要包括乡村治理、农业生产技术、农业经营管理、电商营销、绿色发展等)和能力拓展课(由培育机构根据培育对象和培育目标自行设计)三大模块。各地也可根据实际自行确定和安排课程内容和学时。培训教材按照“规范、先进、实用”的原则,优先选用农业农村部推荐教材,也可根据需要使用其它教材。

(五)遴选优秀师资。各培训机构要建立并不断补充完善开放共享的培育师资库,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从师资库中遴选不同师资承担相应的培育任务。高素质农民培育师资主要包括理论教师、技术讲师、政策讲师、实践讲师、创业导师等几个类型。理论教师应当为具有相关专业教师资格的正规院校教师;技术讲师可为具备相应技术理论和实践能力的院校教师、科研推广机构专家、各类农业主体专业技术人员或“田秀才”、“土专家”、“致富能手”等;政策讲师应当为熟悉“三农”情况、具备相应政策理论水平的院校教师或行政部门管理人员;实践讲师应具备相应职业技能证书或3年以上(含)实践经验;创业导师应当具有创业成功或指导创业成功经验。

(六)实施班级培训。培训班实行班级管理制度,按类型、分产业设班,每班原则上不得超过100人。培育机构要按班建立规范统一、填写完整、内容真实的《2021年甘肃省高素质农民培训台账》(附表1),培育机构法人代表对台账的真实性负责。培育机构要对参训学员身份证(正面)数码照相,并采集每次培训活动数码照片(必须有日期自动生成),以备归档。培训班结业前,开启并动员和组织培训学员通过“云上智农”手机APP对培训效果、组织管理、师资课程、培训基地进行独立在线评价,逐步形成以农民满意度为导向的评价体系,提高线上评价覆盖面,参与评价的学员比例不低于85%。

(七)开展培训考核。培育机构要通过过程性评价(包括学习期间出勤情况、遵守纪律情况、课堂表现情况、学习任务完成情况等)、结果性考核(对理论教学结果采取笔试等方式进行)和实践技能考评(对实践教学和实习实训效果采取技能操作、撰写实践报告等方式进行)相结合方式,综合评价学员学习成果,合格者颁发全省统一式样的《高素质农民培训证书》(附表2)。

(八)做好信息报送。一要做到专人负责。县局科教股和培育机构都要确定一名信息员定期登录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查看部、省发布的工作通知;二要做好主管部门信息录入。县级管理员要重新分配和告知培育机构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用户名和密码;三要做好学员信息的分段录入。学员信息分为注册信息和培训信息两次录入。在培训开班当天,由培育机构现场组织学员通过“云上智农”(或“甘农云”)平台或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实现培训班次和学员信息100%上网,确保培训过程可查可溯。所有学员信息填写完整后提交本级主管部门;四要规范培训信息管理。农业农村局县级管理员要对本级培育机构提交的开班计划线上审核,审核通过方能开班。开班后三日内,管理员要完成学员信息审核,审核通过方能开启学员评价。培训期间,主管部门应及时线上查看培训班组织实施情况,对与培训计划不符、与培育工作要求冲突的培训班,应及时要求培育机构整改;五要做好综合信息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和培育机构要及时通过电子邮箱(zgxxzynmw2014@126.com)向“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等平台报送培育信息和工作动态,做到图文并茂,每个培训机构信息不少于5条。

四、考核验收

考核验收采取机构总结、县级验收、市级考核、省级抽查的办法进行,以确保培育工作的真实性、档案建设的规范性和资金使用的合法性。

(一)机构总结。培育机构要从培育计划、培训时间、培育环节、培育效果、培育资金的使用等方面进行全面总结,撰写总结报告,健全培育档案,申请主管部门验收。

(二)县级验收。县农业农村局对每个培育机构的任务完成、教师遴选、教材发放、培训时间及培训内容落实、培训效果、学员信息上报、档案建设、资金使用、培训宣传等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

(三)市级考核。市农业农村局组成绩效考核验收组,对各县的培育机构通过检查培育档案、核实培育情况、寻访培育学员、查看资金账目等方式,依据《2021年甘肃省高素质农民培育绩效考核验收指标及评分表》逐个进行考核评分。

(四)省级抽查。省厅通过电话寻访培育学员和实地查看等方式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情况作为下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宁县将高素质农民培育纳入农业农村经济重点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管理,确保任务落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农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主动加强与当地妇联、共青团、科协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联合开展高素质女农民培育、乡村振兴青年先锋评选推介、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等,形成培育工作合力。

(二)明确工作职责。县农业农村局主要按项目要求做好督促落实、审核上报和考核验收等工作;县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实施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主要是做好项目的安排部署、统筹指导、协调落实和督导检查,监督培育资金使用,履行好“高素质农民培育第一课”;培育机构负责制定培育计划、落实培育环节,管好用好培育资金。

(三)做好疫情防控。培育机构一定要提高站位、顾全大局,充分认识在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要制定详细的疫情防控工作计划,做好疫情防控知识的培训和宣传,对培训、住宿、就餐等场所定期进行消毒,落实好体温测量、口罩配送等常态化防范工作。

(四)强化安全工作。培育机构一定要强化安全意识,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重点做好集中培训、基地实训和外出考察期间学员在吃住行等方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等工作。要制定相关的安全防范制度,配备必要的安全防范设施,确定专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五)健全培育档案。培育机构要按照真实完整、建档规范、装订结实、直觉美观的要求,参照《2021年甘肃省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档案和班级档案目录》(附表4)格式,做好年度机构档案、班级档案和备查档案的整理和装订。

(六)注重总结宣传。县农业农村局和培育机构要深度挖掘打造好经验、好模式、好典型,特别要注重发挥高素质农民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中的示范带动作用,“见物见人”讲好高素质农民成长成才成就故事,有步骤、多形式、全方位呈现工作成效,积极营造有利于高素质农民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宁县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分配表

1、2021年甘肃省高素质农民培训台账

2、高素质农民培训证书

3、2021年甘肃省高素质农民培育绩效考核验收指标及评分表

4、2021年甘肃省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机构档案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