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rsj000/20241118-00080 | 发布机构: | 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生效日期: | 2024-11-1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政处罚 |
关于公布甘肃翡路长源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公告
为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大对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二条、《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以及《甘肃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甘肃翡路长源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予以社会公布。各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及其社会公布情况记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实施信息共享。具体情况如下:
1.违法主体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地址
违法主体全称:甘肃翡路长源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1002MA72KWDT8U
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后官寨镇中岭安置小区1号楼3单元1号门面房
项目地址:甘肃省庆阳市宁县太昌镇刘堡村
2.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田江涛,身份证号:622801********0054
3.主要违法事实
2024年10月15日,史某某反映在宁县太昌镇刘堡村育肥厂二标段务工,自己被拖欠工资23919元,20多名工友被拖欠23万元。经查,甘肃翡路长源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宁县太昌镇刘堡村育肥厂二标项目存在拖欠2021年10月至2022年11月份49名农民工工资301418.00元。2024年11月5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该公司逾期未支付,情节严重。
4.相关处理情况
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相关规定限期督促建设单位及施工总承包单位预先垫付工程款,并于2024年11月12日将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完毕。
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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