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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rsj000/20221130-00095 发布机构: 县人社局
生效日期: 2022-11-3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稳岗就业

2022年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

来源: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2-11-30 浏览次数: 【字体:

、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受疫情灾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失业、工伤保险费的企业,可以申请缓缴3个月,缓缴政策执行期到2022年年底。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落实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岗位,更多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大力开展以工代训,继续实施以工代训扩围政策,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实现“以训稳岗”。

二、加强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推进技能甘肃”建设,强力推动企业职工全员培训,全面提升职工职业技能水平,支持企业开办职业培训机构,通过建立职工培训中心、产业学院、网络学习平台等开展职工培训。指导企业自主开展技能级评价,按规定给予备案机构评价补贴,逐步实现全员持证。持续实施技师培训项目,加快“专精特新”等重点领域急需紧缺技师、高级技师培养。支持企业与院校合作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按中级工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6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支持企业职工参加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促进优秀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

三、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强化创业融资支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全年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0亿元以上。对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最高可给予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实体在创业孵化基地发生的物业管理、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3年内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运营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1万元。

四、扩大就业见习规模。大规模开展就业见习,促进就业见习“扩量提质”。对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且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进行就业见习的就业见习单位,按规定给予见习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对吸纳见习的单位,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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