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rsj000/20230630-00054 | 发布机构: | 宁县就业劳务工作局 |
生效日期: | 2023-06-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稳岗就业 |
关于对安自强等1061名在省外就业脱贫劳动力拟给予交通费补贴的公示
根据《2023年全县脱贫劳动力交通费补助资金申报兑付工作的通知》(宁就劳发〔2023〕23号)文件安排,经安自强等1061名人员申报,相关村委会、乡(镇)、县就业局逐项审核,现将符合在省外就业的脱贫劳动力交通费补助资金申报条件拟奖补的1061人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不含节假日,公示时间自2023年6月30日至7月6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间向宁县就业劳务工作局反映。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电话:0934-6623105 6623005
宁县就业劳务工作局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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