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rsj000/20220719-00068 | 发布机构: | 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生效日期: | 2022-07-1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民生信息 |
关于申报2022年度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甘政发〔2022〕33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宁县2022年度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有关事项的公告如下:
一、补贴政策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中小微型企业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认。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与一次性扩岗补助不重复享受(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自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按每人1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二、申报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即可向宁县人社局提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县人社局负责对申请资料真实性进行审核。
(二)通过县人社局审核后提交局务会研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提交县财政局,县财政局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
(三)补贴资金每年申报评审一次,申报材料于2022年12月15日前装订成册报县人社局4楼430办公室,县人社局将对所报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并审核。逾期申报的将不予受理。
三、所需资料
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1.符合条件人员花名册;2.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毕业证;3.劳动合同复印件;4.工资发放表;5.营业执照复印件;6.企业从业人员花名册;7.上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金总额、营业收入数据);8.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9.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复印件。
办理地点:宁县人社局4楼430办公室
办理时限:2022年7月19日—2022年12月31日
咨询电话:0943-6629511
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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