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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rsj000/20201211-00002 发布机构: 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生效日期: 2020-12-11 废止日期: 2020-12-18
文 号: 所属主题: 公示公告

宁县培训就业专责工作组办公室关于拟对县域内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奖补的公示

来源: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12-1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宁县脱贫攻坚培训就业专责工作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县2020年就业扶贫奖补资金申报兑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发〔2020〕33号)要求,经县域内企业、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自主申报、乡镇政府调查审定,疫情期间,宁县兆春服装厂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半年以上9人,甘肃省鑫露伞业有限公司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半年以上9人,庆阳正淋禾酿造有限责任公司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半年以上6人,宁县海升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半年以上6人,庆阳藜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半年以上5人,宁县丰凯家庭农场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半年以上3人,宁县米桥彩霞香包有限公司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半年以上8人,宁县伊人绣坊刺绣农民专业合作社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半年以上7人。按照带贫人数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经营主体一次性奖补,拟对宁县兆春服装厂一次性奖补27000元,甘肃省鑫露伞业有限公司一次性奖补27000元,庆阳正淋禾酿造有限责任公司一次性奖补18000元,宁县海升现代农业有限公司一次性奖补18000元,庆阳藜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一次性奖补15000元,宁县丰凯家庭农场一次性奖补9000元,宁县米桥彩霞香包有限公司一次性奖补24000元,宁县伊人绣坊刺绣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次性奖补21000元。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及时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影响补助资金落实的问题,将按规定程序予以兑付。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1日至2020年12月18日

监督电话:0934-6629511

通讯地址:宁县新宁镇马坪新区集中办公区4号楼430室

邮政编码:745200


附件:宁县2020年企业扶贫车间等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花名表


宁县脱贫攻坚培训就业专责工作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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