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rsj000/20220311-00013 | 发布机构: | 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生效日期: | 2022-03-1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公示公告 |
关于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等五类人员申请2021年度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公示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精神,按照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等五类人员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的通知》要求,经我县境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等创业人员自愿申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实地查看,县人社局审查,惠博栋等4人符合2021年度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条件,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面谈等形式向县人社局就业股反映,我们将及时受理核实。公示期满若无异议,我们将按规定程序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
监督电话:0934-6629511
公示时限:2022年3月11日-2022年3月16日(5个工作日)
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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