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rsj000/20231007-00089 | 发布机构: | 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生效日期: | 2023-10-0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公示公告 |
关于申报宁县2023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公告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甘政办发〔2023〕60号)文件精神,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决定开展宁县2023年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补贴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补贴对象
招用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
二、补贴标准与时限
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补贴政策受理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逾期申报不再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不能重复享受)
三、申报材料
1.宁县2023年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申请表(附件1);
2.《宁县2023年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符合条件人员花名册》(附件2);
3.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或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4.《劳动合同》复印件;
5.签订《劳动合同》次月的工资发放证明;
6.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及基本户证明材料;
7.上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四、申报要求
用人单位申报时按上述要求提供所需资料,要求填报信息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企业提交的所有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申报地址:宁县新区集中办公区4号楼401室(宁县人社局就业促进股)。
联系方式:刘远拓 0934-6629511
2.宁县2023年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符合条件人员花名册.doc
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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