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rsj000/20250605-0002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06-0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公示公告 |
关于申报庆阳市创业指导师工作室的公告
为加强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创业人才,促进创业项目健康发展和快速成长,根据《庆阳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创业指导师工作室建设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现就创业指导师工作室申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标准
工作室由领办人和创业服务载体联合申报和建设,形成多方参与、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服务效能。工作室由申报载体的单位主体负责运营。
(一)领办人。工作室至少有1名领办人作为核心成员,提供专业的创业指导服务。一般为优秀的创业指导师,或创业指导经验丰富的优秀创业培训师资、创业指导人员、企业家、投资人等,且从事创业指导服务工作5年(含)以上,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在当地创业培训服务工作中作出较大贡献。
(二)创业服务载体。包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创业培训服务机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创业孵化平台、创业孵化器、创业投资机构等。
(三)工作人员。工作室还应有3名及以上工作人员,可由创业指导师、创业培训师资、产业技术专家、企业家、投资人等组成,且从事创业培训或创业指导工作2年以上,协助领办人开展日常工作和活动组织。
(四)命名方式。工作室以“庆阳市+领办人姓名+创业指导师工作室”命名。如果对工作室有更细化的分级管理,可在此命名方式基础上增加相关要素。
二、服务内容
(一)开展日常咨询。为各类创业者、创业培训师资和创业指导人员提供线上、线下的咨询对接服务。
(二)提供创办指导。为各类创业者提供政策解读、创业测评、项目推介、开业指导等企业创办指导。
(三)开展企业咨询。为小微企业提供企业经营管理咨询。帮助企业分析诊断发展面临的问题,指导企业制定方案,帮助企业运用创新思维与方法制定创新发展规划等。
(四)组织创业培训。为创业者提供个性化创业培训,针对创业者实际培训需求,编制培训方案,实施培训教学,评估培训效果。配合创业培训主管部门,为创业培训师资定期开展教学研究等培训指导活动。
(五)对接资源平台。根据创业者实际需求,对接创业孵化、创新技术、创业融资和市场资源等。
(六)组织相关活动。配合创业主管部门,参与组织创业讲堂、创业沙龙、创业创新大赛、创业成果推介、创业集市等活动,为主办方提供方案设计、规则制定、赛事评审等技术支持服务。
(七)开展技术研发。研究、开发线上线下相融合的创业服务新模式,定期开展团队研修、技术攻关、共享交流等活动。
(八)成果收集宣传。收集、整理、汇编创业案例及创业指导服务工作成果,通过新媒体平台公告活动信息,宣传工作成果。
三、申报流程
(一)自主申报。符合申报条件并自愿申报市级工作室建设的单位,向县就业局提出申请,递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创业指导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1),申请报告(创业指导专家团队简介及近年主要业绩贡献,申报创业指导师工作室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创业指导师工作室管理制度和计划目标,能够为创业指导师工作室提供资金支持以及场所、设备等工作条件的情况说明,加强创业指导专家团队建设的具体措施等)和创业指导专家团名单。
(二)初审推荐。县就业局通过资料审核与现场复核的方式,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择优向市就业局进行推荐。
(三)复核评审。市就业局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和现场复核评估后,提出市级创业指导师工作室建议名单。
(四)社会公示。市级创业指导师工作室建议名单在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
(五)认定授牌。市级创业指导师工作室建议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社局发文认定,并按统一规格制作牌匾,进行授牌。
四、申报时间
2025年6月6日-6月12日。
五、资金保障
认定为市级创业指导师工作室,每个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六、其他
申报地点:宁县就业劳务工作局(县政府集中办公区4号楼507室)
联系电话:0934-6641678
宁县就业劳务工作局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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