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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rsj000/20260304-00009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6-03-04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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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级单位)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6-03-04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组织起草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县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全县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负责拟订城乡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创业政策,指导全县劳务输转、小额担保贷款工作。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企业及其他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工作;负责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组织实施企事业单位职工工伤认定工作。

    5.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7.牵头推进全县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全县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拟订全县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全县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负责审核呈报以国家、中央部委、省委、省政府、省级各部门以及市委、市政府名义表彰奖励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以县委、县政府名义表彰奖励事项(对党员和党组织实施的表彰奖励除外)职责;承担县政府管理干部的行政职务任免工作。

    10.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事业、企业单位的工资及福利政策,组织实施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调控指导企业劳资双方工资收入分配。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3.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关内设机构

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内设办公室、工资福利股、仲裁监察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社会保险股、就业促进股、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股8各股室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宁县社会保险局、宁县就业劳务工作局

(三)直属事业单位

宁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6年部门(单位)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2026 年部门收支总预算17137.21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6年收入预算17137.21万元(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802.94万元,占98.05%;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上年结转收入334.27元,占1.95%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

2026年支出预算17137.21万元(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 2778.23 万元,占16.21%;项目支出 14024.71 万元,占81.84%;上年结转 334.27 万元,占1.95%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6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 17137.21 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6527.29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54.35 万元、农林水支出 555.57 万元(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 4,5,6,7)。

(一)基本支出

2026年基本支出2778.23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8563.27万元,增长(下降)75.5%,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资金由2025年基本支出列入2025年项目支出。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711.48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支出66.74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二)项目支出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4358.98 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减少)7985.84万元,增长125.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资金由2025年基本支出列入2025年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项目8个,主要是五类人员养老金政府资助代缴、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村干部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县配套、基础养老金县级配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县级配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县级配套资金、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伤保险缴费资金、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岗位工资补助资金。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27.29 万元,比 2025 年预算减少531.53万元,主要原因是就业补助专项资金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54.35 万元,比 2025 年预算 减少17.47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减少,医保支出减少。

3.农林水支出555.57 万元,比 2025 年预算减少28.43万元,主要原因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减少。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较2025年预算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25年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2025年预算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5年预算持平。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培训费0万元,较2025年预算持平。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会议费0万元,较2025年预算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66.74万元,较2025年预算增加0.04万元。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6年,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0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00万元。

2026年,部门(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万元,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708.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27.4万元。其中:办公用房2726   平方米,价值56.7万元。预算部门(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2026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3.33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6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较2025年预算持平。

(二)非税收入情况

本部门2026无非税收入

(三)重点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2026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县级配套资金

1.项目概况:2026年预计拨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25万元

2.立项依据:财金〔202375号、甘人社通〔2024299

3.实施主体:宁县就业劳务工作局

4.实施周期:1年。

5.实施计划:2026预计拨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25万元。

6.年度预算安排25万元。

7.预期总体目标:保障2026年创业担保贷款县级财政贴息全部到位,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带动经济和就业。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6,部门管理转移支付1185万元,较2025年预算减少342万元,下降22.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就业补助资金减少。

专项转移支付1185万元,具体项目有:

1.就业补助资金655万元;

2.创业担保贷款贴息53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5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5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12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12个,公开率为1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57月,组织开展1-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18个,占本部门项目的100%。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9个,完成率为50%。“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项目监控期执行率为0和部分项目资金拨付进度滞后。前期预算编制过程中,对项目实际需求测算不够细致,预算额度与实际执行有差距,导致资金支付率未能达到100%,无法顺利完成既定绩效监控目标。开展1-9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23个,占本部门项目的100%。截至10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14个,完成率为60.87%。“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部分监控项目受流程审批、资金周转困难等因素影响,预算执行进度与时间进度不匹配,影响整体绩效目标达成。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5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12个,其中,部门(单位)整体支出4个,项目支出8个,转移支付项目0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5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0万元,2026年度增加(减少)部门预算项目0个,增长率/压减率0 %。同时对政策和项目资金管理作出调整的2个。

(二)2026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6年,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6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8个、三级指标27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1个、三级指标149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4日

    附件:1.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pdf         

              2.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预算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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