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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scjgj000/20210302-00026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03-0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食药品及产品质量监管

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0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市场监管所、县食品稽查局:

为切实加强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全力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县局决定在全县开展2021年春季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市场监管责任

各单位要从维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春季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克服重重困难,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把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工作的首位,从日起开展为期20天的专项检查,覆盖辖区内所有学校,重点加强对《国务院食品安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和《甘肃省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全面自查,靠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各单位要组织召开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会议,进一步明确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各乡镇市场监管所、县食品稽查局督促指导辖区内每个学校食堂认真学习贯彻新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在开学前按照《甘肃省食品生产经营者自查办法》要求,集中时间段扎实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全面排查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按要求建立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制作和供应过程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二查是否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定期检查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对学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是否及时进行处理;三查设备设施是否正常运转,餐饮用具是否按要求洗消保洁,餐厨垃圾是否定点存放、加盖密封、及时清运,是否对餐厨垃圾存放场所和盛装容器每天至少进行一次的清洁消毒;四查是否建立稳定、合规、可追溯的食品及原料采购渠道,是否落实大宗食材的索证索票和电子一票通制度,是否对库存食品原料进行清点并及时处理不合格食品;五查从业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是否未经健康体检上岗操作,加工制作行为是否规范;六查校园周边食品小作坊、小超市、小餐饮店等是否存在无证经营、回收使用“地沟油”、销售或加工制作腐败变质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餐具不清洗消毒或洗涤消毒不彻底等违法行为,重点检查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奶制品、食用油等食品原料和“五毛食品”等品种。

三、加大力度,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

各乡镇市场监管所、县食品稽查局要集中力量,坚持问题未解决不放过,安全隐患未排除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对问题严重的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要依法责令其停止经营,及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并约谈学校负责人;对检查中发现、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媒体舆情反映的食品安全案件线索的,要一一核查到位,严格督查督办;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形成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县市场局、县教育局届时组织飞行检查、进行督查指导,对存在的问题在全县范围内通报。

四、加强协同,努力净化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环境

各市场监管所要加强与教育、公安、城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校园周边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和家庭托餐经营者、小饭桌许可或备案、登记工作。依法打击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校园安全保护区)内生产和销售“五毛”食品,努力净化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环境。同时扎实开展好“食品安全进校园”、“开学第一课”等活动,采取“边检查、边指导、边督促、边规范、边宣传”的有效方式,积极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科普和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切实增强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智慧监管,全力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提升工程

督促辖区各学校科学谋划、合理安排,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提升工程进度,县食品稽查局、各乡镇市场监管所加大监管力度,扩大“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面,全部加入“陇上食安”APP。

六、扎实做好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学校食堂一律不得购进使用进口冷链食品。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特别是蔬菜、调味品、肉制品等大宗食材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电子一票通制度。二是对所有食品从业人员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护措施培训,对其每日行程、接触人员、个人和家庭成员身体状况等进行全面登记摸排,做到涉疫情况每日及时掌握、底数清楚。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每日上岗前健康检查,做好检查结果记录,有发热(37.3℃以上)、乏力、咳嗽、咳痰、胸闷、腹泻等症状者,应立即停止工作并督促其及时就诊,在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前不得上岗。三是督促供货商送货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送餐员)、学校采购员和接货员在采购、运输、验收工作中均需佩戴口罩,交接时尽量避免近距离接触。四是食堂食品处理区严格实行全封闭管理,非本食堂人员不得进入食品处理区,学校及相关部门人员因工作需进入时,要检测体温合格、戴口罩、穿工作衣帽,做好记录。五是加强室内通风换气,有条件的建议采用机械通风,专间和专用操作区使用紫外线灯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六是鼓励就餐人员打包带走、自备餐具,提供足量一次性餐具,引导师生分时、分批、错峰就餐,减少同一时间段内就餐人数。

七、强化宣传,做好专项检查信息报送工作

各单位及时总结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中好做法、好经验,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宣讲活动,主动回应学生和家长关切,鼓励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着力形成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良好局面。各乡镇市场监管所、县食品稽查局务于3月20日前完成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约谈,将培训花名、影像资料报回食品股。专项检查结束5日内将《2021年春季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工作总结上报,要求上报数据真实准确,主要做法言简意赅、突出亮点。

附件:2021年春季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doc

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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