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sfj000/20210226-00017 | 发布机构: | 宁县司法局 |
生效日期: | 2018-11-2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宁司发〔2018〕68号 | 所属主题: | 公示公告 |
关于开展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我与 宪法”主题演讲暨宪法知识网络竞答 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市驻宁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意见》,中宣部、中组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大力弘扬宪法
精神,努力创造学习宪法、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法治氛围,积极推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经汇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我与宪法”主题演讲暨宪法知识网络竞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与宪法”主题演讲
(一)演讲主题
“我与宪法”
学习宪法、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二)活动时间地点
1、单位遴选:各系统根据要求进行初赛选拔,于11月27日上午12点前将参赛报名表及竞赛讲稿报送县司法局办公室。
2、全县决赛:11月29日上午九点在县政府集中办公区会议中心308会议室进行。
3、表彰奖励:12月4日,在国家宪法日活动上进行表彰奖励。
(三)演讲内容
演讲内容紧紧围绕宪法与社会、宪法与国家、宪法与个人,结合自身经历、真实案例、社会热点事件等,讲述宪法故事,树立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要求主题鲜明,内容充实,结合实际,贴近工作,贴近生活,具有鲜明的时代气息,行文流畅、用词精炼、富有新意。题目自拟。讲稿字数控制在1500-2000字之间。
(四)竞赛规则
1、评分办法
评分采用100分制,评委现场亮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以平均得分作为选手的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获奖人员。
2、评分标准
本次演讲竞赛按演讲内容、语言表达、形象气质、演讲时间四部分对选手评分。
(1)演讲内容(40分)。紧扣主题、观点正确、内容充实、生动感人、结构严谨、层次清晰,构思巧妙,具有较强的思想性(20分);文字流畅自然,简洁明快,有感召力(20分)。
(2)语言表达(40分)。表达流畅,普通话流利,发音标准,语调准确,语速适中(20分); 脱稿演讲(10分);节奏优美,富有感情,肢态语言使用恰当(表情、眼神、手势)(10分)。
(3)形象气质(15分)。上下场致意、答谢(5分),着装正式干练,仪态端庄大方,举止自然得体,形象气质良好(5分)富有吸引力、感染力、号召力,观众反响好(5分)。
(4)演讲时间(5分)。演讲时间5-7分钟,不足时、超时均扣分。
(五)奖项设置
采取评委现场亮分,根据得分现场宣布名次。本次演讲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8名、纪念奖若干名、优秀组织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分别奖励现金800元、500元、300元。
(六)其他事项
评委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联系人: 田豆 0934-6622128
邮 箱: 657752474@qq.com
附件: 1、宁县“我与宪法”演讲竞赛名额分配表
2、宁县“我与宪法”演讲竞赛报名表
二、宪法知识网络竞答
(一)竞答时间
2018年11月26日 — 12月1日
(二)竞答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相关内容。
共设20道单项选择题,答案具有唯一性。
(三)竞答平台
宁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平台 (宁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扫描按照提示参与竞答。
(四)参加对象
全县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普法对象)。
(五)参加活动规则
1.以身份证号实名登陆竞答系统答题;每个身份证号只能参加一次。由单位统一组织的答题者,应同时填写单位全称。
2.本次竞答共设置选择题20道,在竞答活动规定时期内,竞答者自主、独立,按照答题须知要求,参加网上答题。
3.竞答者答题完成后,点击“提交”,系统将根据答题的对错评定成绩,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分数相同者,以答题所用时间最少者为先。
(六)奖项设置及领奖须知
获奖人员将从答题全部正确者或从分数从高到低人员中抽奖产生,宁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宁县司法局将于竞答截止日在宁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平台公布获奖人员名单,敬请随时关注。
1、奖项设置
(1)个人奖。本次比赛设一等奖5名,奖金300元;二等奖10名,奖金200元,三等奖15名,奖金100元;统一发放获奖证书。
(2)组织奖。凡是由单位统一组织竞答活动的,则根据单位人数参赛率评出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一面。
2、活动抽奖。每次答题结束后,参赛人员可按照系统提示点击抽奖,获取5元-20元的手机话费。
3、领奖程序。获奖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获奖单位携带单位介绍信,于2018年12月4日,到全县“12.4”活动现场领取奖金、获奖证书及奖牌。
三、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举办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是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建设的有效载体。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在规定时间内遴选优秀选手参加全县主题演讲暨宪法知识网络竞答,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此项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各单位“七五”普法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无故不参加本次活动的,报依法治县领导小组通报批评。
二要积极参与。各部门对推选上报参加全县主题演讲的选手要优中选优,演讲稿要突出主题,严格把关,决不允许网上下载应付差事。各部门要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学宪法、知宪法、用宪法,积极开展宪法知识网络竞答。
宁县司法局
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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