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sfj000/20230710-00009 | 发布机构: | 宁县司法局 |
生效日期: | 2023-07-1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公示公告 |
宁县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宁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1日)
2021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对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以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为主线,以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制度机制为保障,以打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着力点,健全组织保障,规范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各职责,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为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宁县、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2021年政府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绝对领导。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县委、县政府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保障和促进发展稳定大局的一项重要任务来做,在抓好县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学习的同时,在全县建立并落实了会前学法、任前考法、网上学法、年度述法等制度,不断提升国家工作人员学习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面依法治县的重要位置统筹推进,研究制定了《宁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实施方案》。主要领导自觉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始终把法治建设与政府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经常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治市、治县的重要安排,以及党内法规制度执行落实等情况作为年终述法的主要内容,加强本乡镇、本部门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研究制定法治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严格全面依法履行职责。年内18个乡镇政府和32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就其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行了述职,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责任的落实。三是突出抓好“关键少数”。县政府常务会议将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列为固定动作,全年集中学法12次,主要内容涉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宪法》《立法法》《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民法典》,以及其它与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法律法规。县政府邀请兰州大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教授邓小兵、庆阳市行政学院副院长徐振伟就宪法、行政法进行专题辅导2场次,受教育干部职工600余人次,提升了全县各级干部依宪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坚持依法决策,提高行政决策的法治化水平。一是严格遵守政府议事规则。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通过召开协商会、研讨会、通报会等形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逐步健全完善党政议事、决策规则和程序等民主决策制度,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县政府把司法局列席常务会议,重大决定、决策法治审查作为政府常务会议的一项基本制度,要求出台规范性文件、决定重要事项、作出重大决策必须事前进行合法性论证并报政府法治部门审查,未经政府法治部门审查不得列入政府常务会议议题、不得提交政府常务会议讨论。2021年,县政府法治部门为重大决策提供建议意见26件。二是强化政府重大事项的法治审查。县政府聘请了5名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熟悉县情的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全年列席县政府常务会务12次,为依法决策提供法律支持。县司法局确定一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班子成员专门负责政府法律事务,安排3名律师对行政、经济、民事合同及其它重大涉法事项进行法治审查,共审查涉法文本、合同、文件等31件。三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县政府坚持年终向市政府、县委、县人大书面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同时虚心听取政协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建议。全年共办结县人大建议15件、县政协提案24件。四是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三)严格规范执法,全面推进政府法治建设。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县司法局适时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更新行政执法信息,完善服务指南和执法流程,并向社会公开,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信息指引和服务。公安、司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配备执法记录仪、移动执法笔录本、移动执法便携式打印机、移动执法照相机等装备,全面推进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记录。生态环境部门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各类环境信息56条,通过全省环保处罚裁量辅助决策系统上传重点环境违法典型案件22个。农牧系统全方位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建设。公开30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认领51项监管事项清单,公示行政许可信息354条、行政处罚信息2条,录入执法检查信息418条。二是全面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完成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全县18个乡镇均成立了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场监督局调整成立了食品、药械、市场监管和特种设备等4个执法中队,加大民生领域执法司法保障力度,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三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研究制定了《宁县关于贯彻实施<甘肃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通过政府网站对宁县县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进行了公告,从源头上加强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具体工作中,认真落实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2021年共审查涉法文本、文件等31件,其中同意提交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3件。
(四)强化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坚持以评促改推动执法办案质量提升。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各种痛点、难点、堵点,组织各行政执法单位开展案卷自查自评。在此基础上,抽调专门力量对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应急保障、林草、市场监管、住建等执法部门案卷评查情况进行随机抽查。2021年,全县评查案卷121宗,提出意见、建议16条,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10条。二是强化复议应诉。设立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室和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室,分成2个案件审理小组,法律专业人员参与案件审理。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5件,维持4件,以其他方式协调处理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
(五)建设服务型政府,营商环境明显优化。认真落实简政放权便民服务各项措施。清理22批次已经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对其中取消的155项、承接的97项、调整的42项进行了规范,下放经济管理权限事项197项。对政务服务事项80个要素进行多轮梳理、修改完善,将8类项目(一般政府投资房建市政项目、政府投资线性市政项目、一般社会投资房建市政项目、一般工业项目、一般交通项目、一般水利项目、一般能源项目、一般通信项目)统一纳入工程审批系统办理手续,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389件。积极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实行“谁受理、谁负责”,一人通办、一办到底的登记注册制度和企业登记注册非主审要件“容缺后补”、先行受理、限时办结等制度。市场主体登记实现了全程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全县新增市场主体2133户、注册资金 65.34亿元。通过全程电子化进行注册登记、发放电子营业执照市场主体465户。持续落实“项目管家”“不来即享”“非接触式”办税等服务举措,通过电子税务局网上申领发票功能邮寄专票296份,普票1409份;通过“银税互动”平台帮助16户守信小微企业发放贷款5099.5万元;为1203户“登记难”住户办理契税缴纳业务。稳步推进柔性执法,全年办理“两轻一免”案件84件。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贯彻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强化对企业的行政指导,突出对新产业、新业态及新兴投资者的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对23户轻微违法行为进行了责令整改,免于经济处罚,让企业真正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
(六)坚持人民至上,突出法治为民。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全县新建法治文化广场25处,在高速路口、火车站、农村悬挂国旗500多面,在“义渠剑”手机APP开辟政法要闻、庭审直播、智慧司法等栏目,开展法律法规宣传。通过“法律九进”、法治宣传进万家”、“送法下乡村”、“以案释法”等活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道路交通安全、防溺水、禁毒、抗震、防疫、杜绝校园欺凌、“模拟法庭”等法律宣讲活动12次,法律进校园活动36多场(次),赠送法律宣传书籍1万多本,受教育师生及社会群众3万多人次。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制度。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依法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建立和完善交通肇事、医疗卫生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最大限度发挥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对拆迁、医疗、交通、物业、环保、劳资等重点领域、行业、群体、人员进行全面摸排,共排查矛盾纠纷2591起,成功调解2533起,调处成功率达到98%。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开展“一村(居)一法律顾问”活动,为257个行政村选派了法律顾问,培养村支部书记、主任、村民小组长等“法律明白人”1300多名。推行“阳光信访”,引导群众依法上访。
二、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与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全县法治政府建设中还存着一定的差距。一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各乡镇、各部门普遍存在着对新发展阶段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没有完全从内心深处摆脱传统的唯GDP论的思想的束缚,没有正确处理好政府法治建设与本部门业务工作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对法治政府建设投入的精神、人力不够,没有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接受法治监督的自觉不足。二是政府法治建设专业力量不足。各行政执法部门不同程度存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不相适应的情况。受行政执法人员专业能力、水平及惯性思维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素质普遍不高,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有待不强。重组后的司法局除承担原有的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之后,还要承担原政府法制机构的职能。机构改革后原政府法制办4名工作人员划入重组后的司法局,但编制却未能划转,部分人员到龄退休后,政府法治工作无论是编制还是人员配置都面临着极大的压力,特别是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原来可以由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受理的复议案件由县政府统一受理,而作为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的司法局面临的编制欠缺、复议专业紧缺的问题更加突出。有相当一部分单位从事法治审核的工作人员不具备法律要求的相应资质。18个乡镇虽然成立了行政综合执法队,但具体工作人员配备、专业素养、执法资格等问题也十分突出,影响着法治政府建设。三是监督考核机制有待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在综合考核中的指标占比偏小,与法治建设总体要求不相适应,不足以引起各乡镇、各部门的重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我们将以本次人大检查为契机,以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目标,立足新发展阶段,着眼于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措施,为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县、陇东综合能源基地核心县、宜居宜业魅力县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将提高全县各级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做到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将法律法规作为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纳入党校教学计划。抓好公务员学法用法,建立公务员学法用法档案,完善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和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将考试结果和考核情况作为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建立健全法治能力考察测试制度,加强对执法人员特别是基层执法人员专业知识、执法能力、执法水平的培训、指导和考核。
(二)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按照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的要求,进一步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负面清单制度并实现动态长效管理。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持续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接、放、管”工作。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优化公共服务流程,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创业。强化职业资格管理,推进职业资格改革。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安全防范,推进社会自治,持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和质量。
(三)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水平。增强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实效,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及时反馈采纳意见情况。提高行政决策风险评估质量,切实做好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不稳定因素。构建政府法律顾问体系,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和程序,提高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等工作中的成效。加强司法行政机构建设,推进从业人员资格化、素质培训常态化、制度建设规范化,不断优化司法行政机构和人员结构,将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司法行政机构中。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工作,加强基层一线执法力量。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强化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健全执法制度、推行执法公示、推进文明执法、落实执法责任制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培训,做好信息并网工作。大力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等活动,确保全县行政执法工作扎实推进。
(五)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以“八五”普法为载体,加强对执法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在传统的学法基础上,以案说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促使执法人员转变思想观念,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治和法治、权力与法律的关系,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法律大于权力、权力服从法律的观念。加强对《宪法》《民法典》等的法治宣传,围绕热点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使人民群众不但熟悉法律,同时懂得运用法律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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