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1026sjj000/20210810-00014 | 发布机构: | 宁县审计局 |
| 生效日期: | 2021-08-10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宁县审计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2021年8月9日)
目 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宁县审计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宁县审计局是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审计法》,负责对全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责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
2.编制本县审计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修订审计规章制度;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负责向县政府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并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乡(镇)人民政府的财政预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3)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县财政投资和以县财政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县属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及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6)县直部门、乡(镇)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农业资金、资源环保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县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依法属于审计机关监督对象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宁县审计局局内设5个股室(人秘股、法制信息股、财金农环审计股、社保经责审计股、投资项目审计股),下设经责办、三农资金审计中心二级单位。现有在职职工19人,其中:局机关12人,三农资金审计中心7人。退休9人,遗属供养人员4人。其中退休人员8人,已经移交社保,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1)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总计2420800.66元,支出总计2647355.49元。与2019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422461.84元,下降14.86%,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减少。支出减少354296.8元,下降11.80%,主要原因是:经费支出减少。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合计2420800.6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20800.66元。
本单位2020年度支出合计2647355.49元,其中:基本支出2559880.66元,占96.69%;项目支出87474.83元,占3.31%。
本单位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00000元,较上年减少226555.13元,主要原因是年底公用经费盘活。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总计2420800.66元,与2019年决算数相比,减少422461.84元,下降14.86%,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9510.66元,增长27.32%,主要原因是年度执行中调整预算追加了人员工资调资及上级审计专项资金等。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647355.49元,较上年决算数支出减少354296.8元,下降11.80%,主要原因是:经费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9510.49元,增长18.83%。主要原因是年度执行中调整预算追加了人员工资调资及上级审计专项资金等。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人员经费2000682.67元,占75.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9686.67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资和科学发展观奖增加;公用经费支出559197.99元,占24.4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4670元,主要原因是日常办公经费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59880.66元。其中:人员经费2000682.67元,较上年减少55431.36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移交社保局。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励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559197.99元,较上年减少134670元,减少19.41%,主要原因是日常办公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租赁费、委托业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相比无变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公务车购置费0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元。
公务接待费0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无公务用车购置,无公务用车,无国内公务接待。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9197.99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委托业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9年减少134670元,减少19.41%,主要原因是日常办公经费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无车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2647355.49元,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组织对县级资金和省级资金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平均自评得分100分。(附件2:宁县审计局2020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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