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sjj000/20240816-00007 | 发布机构: | 宁县审计局 |
生效日期: | 2024-08-1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务公开 |
宁县审计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
宁县审计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宁县审计局是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审计法》,负责对全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责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
2.编制本县审计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修订审计规章制度;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负责向县政府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并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乡(镇)人民政府的财政预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3)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县财政投资和以县财政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县属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及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6)县直部门、乡(镇)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农业资金、资源环保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县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依法属于审计机关监督对象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宁县审计局局内设5个股室(人秘股、法制信息股、财金农环审计股、社保经责审计股、投资项目审计股),下设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心、三农资金审计中心两个二级单位。现有在职职工22人,其中:局机关12人,三农资金审计中心10人。退休9人,其中8人已经移交社保,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遗属供养人员4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92.2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7.86万元,增长37.93%,主要原因是审计人员和聘请中介机构审计经费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392.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2.25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392.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8.71万元,占91.45%;项目支出33.54万元,占8.5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92.25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07.87万元,增长37.93%。主要原因是人员和审计业务费用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2.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87万元,增长37.93%。主要原因是人员和审计业务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2.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9.12万元,占89.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33万元,占7.99%;卫生健康支出10.80万元,占2.75%;农林水支出1.00万元,占0.2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98.39万元,支出决算为392.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4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7.05万元,支出决算为349.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和审计业务费用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43万元,支出决算为31.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9.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①审计人员增加。②年初预算养老保险由财政列支。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2万元,支出决算为10.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5.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①审计人员增加。②正常晋升及政策性增资。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驻村干部补助。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8.7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4.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66万元,增长24.9%,主要原因是①审计人员增加。②过渡期奖励补贴进入人员工资。③正常晋升及政策性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54.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49万元,增长36.25%,主要原因是审计业务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委托业务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
3.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万元。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2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委托业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26万元,增长23.16%,主要原因是审计业务量大,审计业务经费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33.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19年至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审计费”、“2022年审计专项补助资金”、“2022年考核奖”、“2023年驻村工作队经费”等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5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 一是财务主管及经办人员岗位由不同人员担任,资金使用有完整的审批程序,按照规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二是财务会计信息真实规范;三是及时编制部门预算时同步设定单位绩效目标并报送财政局。
二、绩效自评结果(见附件2)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19年至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审计费”、“2022年审计专项补助资金”、“2022年考核奖”、 “2023年驻村工作队经费”等4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2019年至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审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4万元,执行数为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聘请中介机构对直接审计、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出具审计报告、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评价人员对绩效管理、评价认识不到位、理解不充分、对绩效管理业务不熟悉。下一步改进措施:拟采取培训、讲座、专题会议等方式加大培训学习力度,提高绩效评价人员业务知识。“2019年至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审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完成了全年预期目标。
2.“2022年审计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14万元,执行数为20.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审计项目实施的各项支出,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评价人员对绩效管理、评价认识不到位、理解不充分、对绩效管理业务不熟悉。下一步改进措施:拟采取培训、讲座、专题会议等方式加大培训学习力度,提高绩效评价人员业务知识。“2022年审计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完成了全年预期目标。
3.“2022年考核奖”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审计项目实施的各项支出,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评价人员对绩效管理、评价认识不到位、理解不充分、对绩效管理业务不熟悉。下一步改进措施:拟采取培训、讲座、专题会议等方式加大培训学习力度,提高绩效评价人员业务知识。“2022年考核奖”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完成了全年预期目标。
4、“2023年驻村工作队经费” 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万元,执行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审计项目实施的各项支出,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评价人员对绩效管理、评价认识不到位、理解不充分、对绩效管理业务不熟悉。下一步改进措施:拟采取培训、讲座、专题会议等方式加大培训学习力度,提高绩效评价人员业务知识。“2023年驻村工作队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完成了全年预期目标。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见附件3)
我部门项目产出的数量、质量普遍达到了预期,规范了项目计划和资金用途,有效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为纪检、组织人事部门考核使用干部提供参考依据。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八、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其他审计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审计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包括向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老烈士子女、老党员定期生活补助等支出。
二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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