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smj000/20220818-00011 | 发布机构: | 宁县商务局 |
生效日期: | 2022-08-1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公示公告 |
关于在天津市河东区、宁县公开征集运营商建设宁县苹果直营店的公告
天津市河东区、宁县各消费帮扶企业:
为了推广销售宁县苹果、扩大宁县农特产品知名度,根据《中共宁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办公室(宁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2年东西协作财政帮扶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领办发〔2022〕32号)文件精神,特在天津市河东区、宁县公开征集运营商建设宁县苹果直营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报名条件
(一)注册地在天津河东区范围内的商贸类公司,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有意愿销售宁县苹果,且在东西协作消费帮扶中在宁县境内有注册运营的商贸公司,以销售宁县农特产品为主的企业均可报名。择优征集3名运营商在天津市河东区主要街道建设3处宁县苹果直营店。
(二)注册地在宁县,以销售宁县苹果为主(2021年销售宁县苹果在5000万元以上),能够充分推介、展示宁县苹果,具有线上营销宁县苹果经验和能力的商贸类企业均可报名。择优征集1名运营商,在宁县范围内建设1处宁县苹果直营店。
(三)2021年之前已经享受过消费帮扶资金补助的天津、宁县农特产品直营店不能申报。
二、建设标准
(一)在天津市河东区建设的宁县苹果直营店,营业面积必须在40㎡以上,销售宁县苹果及宁县其他农副产品必须占店内产品的60%以上,仓储功能齐全。
(二)在宁县建设的宁县苹果直营店,营业面积必须在80㎡以上,分拣、仓储、物流配送等功能设施完备。
三、补助金额
(一)天津河东区、宁县建设的4处宁县苹果店直营店建设总预算补助资金共50万元。如有结余,可以调剂在消费帮扶的其他用途上。
(二)在天津市河东区建设的宁县苹果直营店,对店面装修、租金、货架、仓储等费用进行补贴,单店补助不超过总费用的50%,单店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三)在宁县境内建设的宁县苹果的直营店,对店面装修、租金、货架、仓储等费用进行补贴,单店补助不超过总费用的50%,单店补助金额不超过25万元。
四、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8月24日截止报名。
(二)天津、宁县运营商可通过电话咨询报名,联系人:张涛,电话0934-6623996/6623336。
(三)经商务局确定后的运营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到企业。
宁县商务局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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