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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swj000/20201201-00001 发布机构: 宁县人民政府
生效日期: 2020-12-0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公示公告

关于河流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

来源:宁县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0-12-01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明确河湖管理范围,明晰河湖管理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河湖〔2018〕314号)、《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甘水河湖〔2019〕26号)要求,现将划定的九龙河、砚瓦川、嘉峪川、小川子、布衣沟、桥子沟6条河流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公告如下:

一、划定标准

《河湖及水利工程土地划界标准》(DB62/T 446—2019)5.1款规定:有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林地等)、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5.2款规定:无堤防的河道,有治理规划时管理范围为两岸规划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林地等)、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无治理规划时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7.1款规定:水库库区管理范围包括土地征用线以内的库区,土地征用线应符合SL290规定。

二、划定范围

九龙河:划界长度80.2km,起点为九岘乡龙池,终点为宁县新宁镇新宁村汇入马莲河,途经乡镇为九岘乡、春荣镇、新宁镇,无堤防段河道按照设计洪水位与陆域交界线作为管理范围划界标准布设,保护范围与管理范围一致。

砚瓦川:划界长度10.36km,起点为瓦斜乡张塬畔村,终点为宁县新宁镇任堡村汇入马莲河,途经乡镇为瓦斜乡、新宁镇,无堤防段河道按照设计洪水位与陆域交界线作为管理范围划界标准布设,保护范围与管理范围一致。

嘉峪川:划界长度3.88km,起点为米桥镇东风村,终点为九岘乡川口村汇入九龙河,途经乡镇为米桥镇、九岘乡,无堤防段河道按照设计洪水位与陆域交界线作为管理范围划界标准布设,保护范围与管理范围一致。

小川子:划界长度12.2km,起点为盘克镇郝湾村,终点为盘克镇郝湾村汇入柳叶川,途经乡镇为盘克镇郝湾村,无堤防段河道按照设计洪水位与陆域交界线作为管理范围划界标准布设,保护范围与管理范围一致。

布衣沟:划界长度14km,起点为早胜镇西头村,终点为中村镇弥家村汇入马莲河,途经乡镇为早胜镇、中村镇,无堤防段河道按照设计洪水位与陆域交界线作为管理范围划界标准布设,保护范围与管理范围一致。

桥子沟:划界长度17km,起点为平子镇老庄村,终点为良平镇赵家村汇入无日天沟,途经乡镇为平子镇、良平镇,无堤防段河道按照设计洪水位与陆域交界线作为管理范围划界标准布设,保护范围与管理范围一致。

三、相关要求

依法划定的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围垦河道,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和岸线利用,应当符合行洪、输水要求。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项目,必须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将工程建设方案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对违反河道管理法律法规和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为了与后期全国第三次国土调查、生态红线划定、国有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及国土空间规划等相衔接,划定方案可依据相关工作成果做适当调整。


宁县人民政府

2020年 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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