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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swj000/20221201-00028 发布机构: 宁县水务局
生效日期: 2022-12-0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公示公告

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市第69项(宁县第30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来源:宁县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2-12-0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市第69项(宁县第30项)

反馈问题:部分县区河道取水设施及计量设备损坏问题突出,未建立起有效的水质水量监测网络体系。

整改目标:督促河道取用水户及时更换维修计量设施,积极推进水质水量监测网络体系建设。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整改情况:

    (一)开展河道取用水专项检查。结合“三超两无一拖欠”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河道取用水专项调查,摸清底数,分类梳理存在问题,建立问题整治台账,经排查全县共有河道取水工程20处。取水设施及计量设备运行正常,不存损坏现象。

   (二)完善水量监测网络体系。对已确定并开展日常监测的水量监测点位置进行优化,完善水量监测网络体系,加强监测人员业务培训,更新监测设备,采用先进监测技术,精准监测河道流量。我局与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建立联动机制,及时共享监测数据,并按月对我县18座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17个乡镇地表水出境断面水质进行了监测通报,要求各乡镇及相关单位继续排查整改,巩固控源减污措施,确保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考核目标要求。

整改结论: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宁县保障第二轮第三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121日至2022127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宁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4-6625515

联系地址:宁县新宁镇人民路20号

 

                  宁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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