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swj000/20231017-00021 | 发布机构: | 宁县水务局 |
生效日期: | 2023-10-1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公示公告 |
宁县水务局关于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的公示
为全面落实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即:落实人民政府主体责任、落实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落实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确保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效益,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提升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水平,加强我县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工作。现将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落实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宁县人民政府是全县农村饮水安全的责任主体,统筹负责所辖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责任人:柳林青(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联系电话:0934-6622716
二、落实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
宁县水务局作为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责任人:师永春(宁县水务局局长)
联系电话: 0934-6622564
三、落实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
宁州城乡供水有限公司、各供水单位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标准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工作。
责任人:雷海斌(宁州城乡供水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电话:0934-6661559
责任人:王 彬(宁县农村饮水管理中心主任)
电话:0934-8540203
附件:宁县县级、乡镇及村级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xlsx
宁县水务局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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