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swj000/20231102-00025 | 发布机构: | 水务局 |
生效日期: | 2023-11-0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公示公告 |
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市第十一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市第十一项
反馈问题:水务部门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亟待加强,水资源管理混乱。
整改目标:彻底整治无证取水、超量取水、无计量设施等问题,加强油田单位取用水管理,进一步规范水资源开发利用秩序。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宁县水务局
整改情况:(一)加强日常用水监管。一是严把用水源关头,切实强化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加强水资源配置工程刚性约束论证和审查,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审查,推进水资源论证及评估。二是加快取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指导取用水大户及企业安装在线计量设施,2022年以来累计安装30套。三是加大取用水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积极探索推进取水口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二)加强取水许可管理。一是严格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规范取水许可审批资料,下发《关于限期办理取水许可证延续或注销的通知》,对历年来审核发放的《取水许可证》进行清理,对有效期内的《取水许可证》重新建档,对已逾期且从未按时年检的《取水许可证》吊销作废,按《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责令取水户重新办理相关手续,不断规范取用水。2023年审批水资源论证7个,办理取水许可7个。二是严格控制取用水指标,加强油田建设单位生产取用水监管,督促油田建设单位安装计量设施,办理取水许可相关手续,严格按取用水量缴纳水资源费。2023年,征收水资源费用10.2万元。三是督促庆阳正洋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宁县东方希望畜牧有限公司等施工企业完成29个取水工程及企业计量设施,实现与省级平台在线对接,确保数据按时上传。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印发《关于开展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工作计划的通知》《关于宁县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结合全市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及“三超两无一拖欠”集中整治行动,组织县水务、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开展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对县域内取水许可问题进行暗访督查,累计发现违规取水问题4起,已全部立案,并处罚整改到位。
(四)强化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平台等新闻媒体,结合现场发放宣传单、张贴标语、进村入户宣讲等多种形式,推动节水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牧区、进家庭、进公共场所,进一步提高全民水患意识、节水意识、保护意识,引导群众自觉投入水资源管理各项工作,努力把节水护水变成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二、整改成效
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水资源监管力度,强化取水许可审批管理,严格取用水管理,实现水资源长效合理利用。
整改结论: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宁县保障第二轮第三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8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宁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4-6622515
联系地址:宁县新宁镇人民路20号
宁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手机免密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