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swj000/20250401-0000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04-0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公示公告 |
宁县水务局关于对2025年度宁县白吉坡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人和防汛责任人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防汛防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岗位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确定白吉坡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和防汛责任人,经县防汛指挥部备案,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防汛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加强防汛抗洪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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