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swj000/20221011-00025 | 发布机构: | 宁县水务局 |
生效日期: | 2022-10-1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务公开 |
宁县水务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2022年10月11日)
目 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宁县水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宁县水务局是全额拨款行政单位,
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水利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拟定实施意见;组织拟定全县水利工作的政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负责水利工程库区移民管理工作。
2、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地表水、地下水);拟定全县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负责水利行业供水和农村供水工作。
3、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负责协调推进深化水利改革工作,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制定相关标准,负责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办理水行政审批事项,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4、承担全县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负责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5、指导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拟定水土保持规划,指导监督全县水土保持项目的实施及验收。
6、负责落实水旱灾害防治规划相关要求,编制县域河流和重要水工程防御水旱灾害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
7、负责全县水库、塘坝水文水资源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水情预报和全县水资源信息公报。
8、负责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督和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监督全县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规程、规范的落实。
9、开展水务方面科技工作。负责水务科技项目研究、技术引进推广;负责水务服务体系和科技队伍建设与管理;负责水务统计工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11、宁县水务局应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先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机构设置
宁县水务局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为财政预算一级单位,2021年内设5个职能股室,具体为人秘股、规划计划股、建设管理股、水政水资源股、水旱灾害防御股。2021年本单位共有在职人员65人,其中行政人员11人,事业人员53人,临时工1人;退休人员3人,年底已经移交社保,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遗属供养25人。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1)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总计66636458.56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59589898.56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046560元),支出总计66636458.56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66636358.56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0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31545138.03元,减少32.13%,主要原因是2021年项目减少;支出减少31545138.03元,减少32.13%,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合计59589898.5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135648.81元,占99.2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600元,占0.02%,其他收入444649.75元,占0.75%。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合计66636358.56元,其中:基本支出7680584.6元,占11.53%; 项目支出58955773.96元,占88.47%。
本单位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00元,较上年减少7046460元,结转结余资金主要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资金,结转结余主要原因项目资金不足,无法进行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6191808.81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9145248.8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046560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本年财政拨款减少31989787.78元,减少32.58%。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项目和基金预算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403636.31元,增长319.25%,主要原因是追加2021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和上级专项资金。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 66191808.81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66191708.81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0元),当年财政拨款支出数较上年决算数支出减少31989787.78元,减少32.58%,主要原因是2021年项目资金支出大幅度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403636.31元,增长319.25%。主要原因是2021年追加上级专项资金增加同步增加支出。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2903.6元,占2.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0629.6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增加;卫生健康支出392420.76元,占0.59%,较年初预算增加392420.76元,主要原因为职工医疗保险缴费从工资支出中分离出来;农林水支出49019924.45元,占74.06%,较年初预算增加41505837.2元,主要原因为追加2021年农村饮水项目和上级专项资金;其他支出7046460元,占10.6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元,主要2021年无增加其他支出预算;债务付息支出8400000.0元,占12.69%,较年初预算增加8400000.0元,主要原因为2021年小盘河水库建设贷款利息支出,导致债务付息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80584.6元。其中:人员经费7136895.73元,较上年增加1035575.63元,增加16.9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励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43688.87元,较上年增加93278.96元,增加20.71%,主要原因是2021年公用经费压减,并严格按照省、市、县厉行节俭的精神,公用经费开支明显减少,但追加河长制经费,导致公用经费有所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其他交通费、租赁费、委托业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32774.19元,主要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公务车购置费0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2774.19元,主要为水务局公务用车运行和污水处理厂污水拉运支出。
公务接待费0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4辆,无国内公务接待。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3688.87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其他交通费、租赁费、委托业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20年93278.96元,增加20.71%,主要原因是2021年除公用经费预算外,增加了河长制工作经费,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4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0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附件2)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66636458.56元,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组织对2021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2021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均为“优”,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
(五)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9600.0元,将上年减少38800900元,主要原因无基金预算项目。
2021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7056060.0元,其中包括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上年结转7046560.0元和2022年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资金9600.0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宁县水务局
202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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