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swj000/20231020-00022 | 发布机构: | 宁县水务局 |
生效日期: | 2023-10-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务公开 |
宁县水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汇总)
宁县水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汇总)
(2023年10月18日)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宁县水务局是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水利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拟定实施意见;组织拟定全县水利工作的政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负责水利工程库区移民管理工作。
2、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地表水、地下水);拟定全县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负责水利行业供水和农村供水工作。
3、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负责协调推进深化水利改革工作,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制定相关标准,负责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办理水行政审批事项,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4、承担全县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负责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5、指导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拟定水土保持规划,指导监督全县水土保持项目的实施及验收。
6、负责落实水旱灾害防治规划相关要求,编制县域河流和重要水工程防御水旱灾害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
7、负责全县水库、塘坝水文水资源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水情预报和全县水资源信息公报。
8、负责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督和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监督全县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规程、规范的落实。
9、开展水务方面科技工作。负责水务科技项目研究、技术引进推广;负责水务服务体系和科技队伍建设与管理;负责水务统计工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11、宁县水务局应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先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机构设置
宁县水务局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为财政预算一级单位,2022年内设5个职能股室,具体为人秘股、规划计划股、建设管理股、水政水资源股、水旱灾害防御股。2021年本单位共有在职人员52人,其中行政人员10人,事业人员41人,临时工1人;退休人员3人,年底已经移交社保,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遗属供养25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7990.1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163.98万元,增长129.87%,主要原因是2022年专项债券项目和上级专项资金预算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7990.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990.13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7990.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4.97万元,占6.2%;项目支出16875.16万元,占93.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7990.13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0163.98万元,增长129.87%。主要原因是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23.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95.16万元,增长107.45%,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增加。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769.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追加了一般公共服务预算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60.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支出由财政代列。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4.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支出由财政代列。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927.93万元,支出决算为8769.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9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预算执行期间追加了部分上级专项资金。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追加了应急救灾资金。
6.债务付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2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级财政追加了小盘河水库建设贷款利息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14.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42.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51万元,增加4.5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增资、科学发展观奖金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励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2.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23万元,下降33.37%,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用经费压减,并严格按照省、市、县厉行节俭的精神,公用经费开支明显减少,同时人员减少经费预算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其他交通费、租赁费、委托业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3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其他交通费、租赁费、委托业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23万元,下降33.37%,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减少公用经费预算减少。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开展大型会议,小型会议在本单位举行未产生会议费。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抗旱应急车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7767.04万元,本年支出7767.0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96万元、其他支出7766.08万元。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包含在公用经费中未单独预算,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8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单位产生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经费紧张,未实现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该项预算,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境)发生。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包含在公用经费中未单独预算,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8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产生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经费紧张,未实现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该项支出预算和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该项业务。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包含在公用经费中未单独预算,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8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产生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经费紧张,未实现支出。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包含在公用经费中未单独预算,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个,二级项目7个,共涉及资金10223.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2022年度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小盘河水库引水入宁工程、长庆桥工业集中区供水工程等3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7767.04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2022年我单位各项资金均能按照绩效目标完成各项任务。
(二)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2022年度整体绩效评价自评分数9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990.13万元,执行数为17990.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履职完成情况:
从数量、质量、时效等方面归纳反映年度主要计划任务完成情况。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部门年初制定目标任务全年共完成农村饮水安全项目1个、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1个、中小河流治理1处、山洪灾害防治项目1个、水库维修养护1座、水资源配置工程2个、塬面保护项目1个、淤地坝除险加固项目1个,并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和工作任务。
2、履职效果情况
社会效益。通过项目实施,一是解决我县大部分地区饮水不稳定问题,提高了水安全保障能力;二是进一步提高我县水资源利用率;三是提高的群众抵御自然灾害的自救意识。
经济效益。一是通过农村安全饮水项目的实施,从根本上解决了我县部分群众取水难、取水远等问题,有效降低的群众的取水成本;二是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有效保护项目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提高了水资源利用率,降低农业、工业生产成本。
生态效益。通过项目实施,使我县水资源利用率、河道抵御洪水能力、污水处理能力、抵御水土流失能力均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3、社会满意度及可持续性影响
截至2022年我局各项目前任务均圆满完成,项目建设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建设任务并达到预期效果。通过走访调查,群众普遍满意度较高,满意度95%。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通过绩效自评我局2022年整体评价结果为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单位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及时合理设定绩效目标任务,并严格按照绩效目标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指标,并及时向社会公布项目进展,接收各级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并及时查缺补漏,确保绩效工作准确性、真实性。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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