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人民政府

太昌镇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621026tcz000/20221031-00031 发布机构: 宁县太昌镇财政所
生效日期: 2022-10-3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财务公开

宁县太昌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来源:宁县太昌镇财政所 发布时间:2022-10-31 浏览次数: 【字体:

目 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宁县太昌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执行镇党员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决议。

2、建立健全农村市场经济体系,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的农业生产,促进农村经济提速展,增加农民收入。

3、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预算,依法履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

4、开展便民利民的各项公共服务,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做好农村低保、医疗保险、五保户供养等社会保障和各项救济工作,促进科技、文化、教育、卫生、环保等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

5、负责辖区内突发事件的处置及应急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防灾、救灾、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加强农村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6、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民主法治建设、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村民委员会工作;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7、完成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1、一级部门:宁县太昌镇人民政府内设5个党政机构: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乡政府直属事业单位5个,分别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文化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乡属二级单位:太昌镇财政所1个二级单位,机构数较上年减少1个。

2021年在职人员81人,在职73人、临聘人员2人,退遗属供养6人。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1)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总计14207780.58元,支出总计14207780.58元。支出占收入比为100%,完成全年总体目标和工作任务。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889033.48元,增长13.29%,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调资和业务经费增加。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合计14207780.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07780.58元,占100%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合计14207780.58元,其中:基本支出10380812.39元,占73.06%; 项目支出3826968.19元,占26.94%

本单位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较上年无变化。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4207780.58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89033.48元,增长13.29%,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调资和业务经费增加。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4207780.58元(其中基本支出10380812.39元, 项目支出3826968.19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10101.05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2257.81元,卫生健康支出420855.72元,农林水支出2954566.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380812.39元。其中:人员经费8355611.06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公用经费2025201.38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总额16153元(其中:出国(境)活动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153元,公务接待费0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公务车购置费0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6153元。

公务接待费0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1辆,无国内公务接待。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80812.39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国有资产原值2306605.0元,累计折旧1390455.09元,资产净值916149.91元。本部门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事项。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14207780.58元,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附件2:宁县太昌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五)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宁县太昌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宁县太昌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